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

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

ID:27860480

大小:35.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06

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_第1页
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_第2页
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的名称是:绍兴县离退休教师慈善互助基金。第二条本基金由绍兴县离退休教师募捐和县慈善总会拨款建立。第三条本基金的宗旨是为绍兴县离退休教职员工遇到特别困难情况时提供资助。第四条本基金资助对象为因下述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我县离退休教职工:(一)因突发天灾而造成生活困难;(二)因突发重病而造成生活困难;(三)因家属重病而造成生活困难;(四)因其他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本基金实行理事会管理,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第六条理事会设1名理事长,2名副理事长,5

2、名理事,2名监事,1名秘书长(由副理事长兼)。第七条理事会人员、监事由县离退休教师协会提名,经县各离退休教师分会长会议同意后确定。接受教体局党工委领导。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到期换届。第二章理事会工作程序第九条理事会每年一般召开2次会议,分别在暑假和春节前,由理事长负责召集。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必须由2/3理事参加方可召开。第十条会议主要对各基层分会上报的困难离退休教师情况和资助方案进行讨论。第十一条资助方案通过必须取得2/3以上的理事同意。第十二条理事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到与理事或亲属有关的资助,当事人必须

3、回避。第十三条监事必须每年依法对理事会的财务支出进行检查,有权对有关开支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有权向局党工委反映,纠正各种错误。第十四条理事会每次会议和决议必须及时记录,通过的资助方案必须有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第三章基金的募集和使用第十五条本基金每年发动离退休教职员工捐助1次,一般在年初。同时接受县慈善总会年度拨款(款额为全县在职在编教师慈善一日捐总额的50%),平时可接受其他形式捐款。第十六条本基金对每次捐款的名单和金额必须及时向教师公布。第十七条本基金支出要量入为出,一般每年支出不少于当年捐助的70%左右,最高不超过90

4、%。第十八条本基金对个人的资助,最低为一千元,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第十九条本基金每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要求,必须要有领款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做到“三签”齐全。第二十条本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第二十一条本基金理事会每年年底必须向县离退休教师协会大会汇报基金运作情况,并向基层分会公开收支情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