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四川省林业厅.doc

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四川省林业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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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2014年7月修订版)四川省绿化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时期绿化工作,充分发挥创优争先、评比表彰对推进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的激励促进作用,省绿化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成员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为使创建评选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开展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开展创建评选“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活动,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的总体目标,把国土绿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紧密结合起来,使新时期全省国土绿化工作更具时代特征,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促进我省国土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搭建一个新好平台。-23-通过开展创建评选“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活动,进一步倡导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共

3、建美好家园。二、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倡导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秀美山川,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二)遵循原则1、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我省地貌类型复杂多样、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将全省划分为不同区域,实行分类指导;对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严格审定。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建评选活动

4、坚持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把评选的条件、程序及检查考核办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制订的办法和程序进行,体现公平和公正。3、自愿参与、自主申报原则。创建评选活动,不搞全面达标,不作硬性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各地根据考核标准和自身条件自愿申报,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4、从严掌握、总体控制、示范带动原则。-23-创建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方法和要求进行,总体控制评选数量,从严掌握评选标准,确保活动质量高、成效好。三、创建评选活动的内容根据城乡绿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按照分

5、类指导、城乡互动和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在全省开展以下创建评选活动。(一)四川省森林城市以城市为创建评选对象,范围包括:各市政府所在地的市辖区(不含市政府所在地主城区规划以外的区,如乐山市金口河区、广元市朝天区等)和省辖县级市。在森林城市创建评选中,确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建设理念,引导城市建立起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着力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二)四川省绿化模范县(区)以县(区)为创建评选对象,范围包括:各县,以及未纳入森林城市创建评选范围的县级(及以

6、上)区。以建立良好的绿色生态体系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建设一批绿化美化效果好、模范带动作用大的县(区)(以下均简称“县”)。(三)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以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部队营区等为创建评选对象,范围包括:自身绿化美化成效突出的单位或部门、行业绿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四)四川省绿化示范村-23-以行政村为创建评选对象。通过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树立一批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村容整洁、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的先进典型村。四、评选条件和考核指标根据城市和乡村绿化的不同特点以及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的

7、不同内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力求突出重点和特色,科学合理地划分区域,分别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准确客观地反映城市、县、单位、村各个不同层面森林建设及绿化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水平。创建评选“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绿化示范村”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其中,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创建、评选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和命名表彰:1、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下同)造林绿化质量和责任事故;2、发生重大以上毁林(绿)事件;3、发生重大以上违法侵占林地、绿地、湿地、草原事件;4、发生重大以上滥捕滥猎野生动物、

8、滥采滥挖野生植物事件;5、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其中,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村不能申报评选绿化示范村);6、发生重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7、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案件;8、发生破坏古树名木恶性事件;9、发生盲目引种造成有害生物入侵恶性事件。五、实施、申报及评定表彰程序(一)实施、申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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