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

ID:27678070

大小:1.09 MB

页数:56页

时间:2018-12-03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_第1页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_第2页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_第3页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_第4页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_第5页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煤矿安全安全监察与事故调查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自1999年国务院决定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实行垂直管理以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经多次改革和完善,逐步形成由国家、省级及其区域三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体系(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责与机构设置(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责与机构设置(三)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与机构设置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责与机

2、构设置2005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200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决定,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有:(1)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

3、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规程、安全标准,按规定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2)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3)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和管理煤矿有关资格证的考核颁发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培训工作。(4)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

4、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6)负责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情况,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7)负责煤炭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

5、煤矿企业。(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9)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10)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办公室、安全监察司、事故调查司、科技装备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11)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责与机构设置省(区、

6、市)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直属机构,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所在省(区、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业务管理的管理体制。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省(区、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所在省(区、市)的领导下,负责本省(区、市)区域内煤矿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省(区、市)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一般为: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行政复议处)、执法监督处、人事培训处等。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与职责(三)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

7、局的职责与机构设置省(区、市)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可在大中型矿区设立安全监察分局,作为其派出机构。2004年,国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调整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将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更名为区域性监察分局。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在省(区、市)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领导下,负责划定区域内煤矿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区域性监察分局内设机构一般为综合科(室)、监察科(室)等。一、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机构设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