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婚姻家庭法

[法学]婚姻家庭法

ID:27623234

大小:773.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12-04

[法学]婚姻家庭法_第1页
[法学]婚姻家庭法_第2页
[法学]婚姻家庭法_第3页
[法学]婚姻家庭法_第4页
[法学]婚姻家庭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学]婚姻家庭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第七章离婚制度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第二节登记离婚第三节诉讼离婚第四节离婚的法律效力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没有冲突的婚姻,几乎同没有危机的国家一样难以想象。——莫鲁瓦在爱情中,有人“视死如归”;在婚姻中,有人“视归如死”。——青年作家蔚子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以使它失败。——塞缪尔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诺尔斯婚姻果不其然是一个战场,离婚是从一个弹坑跳到另一个弹坑。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离婚的概念离婚与婚姻终止、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离婚的种类我国现行离婚立法的基本特点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离婚的概念又称离异、婚姻的解除。指

2、配偶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与婚姻终止婚姻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法律事实:配偶一方死亡、离婚。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的婚姻关系的变化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撤销性质;原因;提出人;程序;时效;法律后果。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禁止离婚→许可离婚专权离婚→平权离婚限制离婚→自由离婚中世纪:欧洲教会法实行禁止离婚主义*古代:男子专权离婚主义*近代:限制离婚主义(有责离婚主义、过错离婚主义)现代:破裂离婚主义(无责离婚主义、自由离婚主义)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别居制度别居:指夫妻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时,通过一定方式中止夫妻同居义

3、务而保留婚姻关系的制度。(离婚前的过渡期)分为:司法别居、协议别居衰亡:马丁.路德的婚姻还俗运动*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出妻:七出、三不去义绝:和离:呈诉离婚: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离婚的种类按离婚当事人所持态度不同:片意离婚与合意离婚按办理离婚的法定程序不同: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按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不同: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我国现行离婚立法的基本特点以“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为指导思想;离婚程序实行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双轨制;诉讼离婚实行破裂离婚主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军婚。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第二节登记离婚登记离婚的概念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经

4、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也称行政离婚、两愿离婚、协议离婚。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登记离婚的条件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已经作出适当处理。登记离婚的程序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0、11、13条规定申请、审查、登记*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审查: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

5、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登记: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离婚的情形: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关于登记离婚应注意的问题:是否应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登记的条件?离婚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后一方反悔怎样处理?法院能否直接受理?虚假离婚的处理。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第三节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概述诉讼外调解诉讼离婚程序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

6、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诉讼离婚概述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适用范围: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同意离婚,但自愿进行诉讼的;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或子女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离婚,但一方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离婚登记的;*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要求离婚的。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诉讼外调解《婚姻法》No.3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性质地位:并非司法程序,也非离婚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依据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调解;调解机关: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

7、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调解结果:调解和好,继续婚姻生活;调解离婚,进行离婚登记;调解无效,进入诉讼程序。上海财经大学曹静陶诉讼离婚程序起诉与受理: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被告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劳改或劳动教养、被监禁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国外、为非文职军人。2、原被告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国外、为非文职军人。诉讼内调解:是人民法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