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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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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犍发改项目审〔2018〕26号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孝姑安置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核准的批复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报送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孝姑安置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核准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我局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单位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孝姑安置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犍为县河东片区棚
2、户区改造(二期)孝姑安置点工程项目。二、项目建设地点:犍为县孝姑镇八一村。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65859平方米,总套数538套,其中:地上计容面积60985.9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4110.66平方米砖混结构;独栋商业建筑面积6595.67平方米框架结构;门卫室、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279.61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4873.7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位93个。—3—配套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管网、照明、沼气池、监控系统等。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8272.11万
3、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6490.84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其它费用1286.55万元,预备费用494.72万元;资金来源: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贷款。五、建设工期:24个月。六、项目招标核准:(具体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1.招标范围: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七、建设规范:该工程规划、建筑、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人防、水务、广电等设计按各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必须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充分考虑各项无障
4、碍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工程预算应严格控制在已审定的概算内。现将专家评审意见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一并转发,并作为初设批复的重要内容,请督促设计单位据此修改《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应依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项目业主应落实好建设资金和工程招标等建设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此复附件:1.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2.初设审查专家评审意见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2018年3月19日主题词:项目初步设
5、计批复抄送: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3月19日印发(共8份)—3—附件1: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项目名称:犍为县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孝姑安置点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设计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施工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监理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重要设备和材料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本项目中单项
6、施工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招标。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通过固定价(E方式)比选确定承包单位。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工程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比选确定。比选严格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川发改政策〔2010〕130号)执行。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人应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到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四、工程最高限价:建安工程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作为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监理费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按市场调节价实行。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招标人必须同时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在项目核准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比选人必须同时将比选公告、合同样本在项目核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六、评标办法:工程施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七、评标
8、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及相关规定确定。八、招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确定中标人。九、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到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十、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十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向我局提供相关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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