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的北魏财政体制变迁论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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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型期的北魏财政体制变迁论稿(1)内容摘要:制度转型贯穿于北魏政权的始终,其政治体制的演进经历三个重要阶段,从而使北魏政治体制从最初的胡汉杂糅二元制渐变为单一封建制,而对这种制度变迁起催化作用的就是北魏入主中原后对汉文化的吸收,孝文帝太和年间的经济改革和官职改革使得北魏的政治体制逐渐接近于南朝。与政治体制的转型相适应,北魏财政体制也在发生相应变化,由前期的内外二元财政体制和皇室财政囊括国家财政的现象逐渐演进为国家财政占据主导地位,由以军事掠夺和游牧为主要财力来源渐变为租调成为国家财政的支柱,并在财务行政方面出现南朝化的趋

2、势。    关键词:北魏、政治体制、转型、财政体制、南朝化    北魏制度转型与财政体制变迁的关系是北魏财政史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北魏制度转型不仅包括官制变迁、经济转型、文化心理变化,也包括拓跋鲜卑民族的汉化以及基本经济区的嬗变等等,这一切变化都对北魏不同时期的财政体制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如何从官制转型中探讨北魏财政体制变迁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但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因资料阙失其难度显而易见。先贤曾有不少卓见[2],对我们深入研究该问题不无裨益。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提出北魏制度转型的三阶段说,并就其财政体制的相应变

3、迁提出拙见,就教于方家通人。     一、太和改制前北魏政治与财政体制的转型  登国元年(386)拓跋珪在牛川“即代王位”后,“以长孙嵩为南部大人,叔孙普洛为北部大人,分治其众。以上谷张兖为左长史,许谦为右司马,广宁王建、代人和跋、叔孙建、庾岳等为外朝大人,奚牧为治民长,皆掌宿卫及参军国谋议。长孙道生、贺毗等侍从左右,出纳教命”[3]。这是北魏立国之初体制转化的第一步,形成部落大人制和魏晋十六国以来班爵制并存的胡汉杂糅体制,非驴非马。但其政治体制此时仍是胡族体制据主导地位,中央政治体制上的内外官并行制更为明显。  拓跋鲜

4、卑内朝形成的时间,远早于登国年间。史载,拓跋什翼犍在建国二年(339),“始置百官,分掌众职”[4]。这实际上就是《魏书·官氏志》所言:“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于者应选。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这种带有氏族制残余的制度经过百余年发展后,到登国元年(386),拓跋珪又设外官系统,“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5]。至此,拓跋魏最终形成了内外朝制政治体制,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有关北魏初期内外官并行的政治体

5、制,严耀中有深入研究。他指出北魏建国伊始,便并存着内、外两个官员系统,各有职司,分庭抗礼,认为北魏内行官的文官系统主要职责在于“主顾问,拾遗应对”;掌机密,出入诏命;“察举百僚”;“摄行祭事”;典掌内库;典诸曹;领御食、医药等事;折狱。内行官中武职系统的主要任务是禁卫皇帝和宫室。但随着北魏版图扩大和被统治民族人数的急剧增多,外朝官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并成为北魏的主要行政机构。自太和之后,有关北魏的史料上就再也找不到关于内行官员的记载。这是孝文帝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6]。   北魏初期内外朝并存的现象,在赵超的《汉魏南北

6、朝墓志汇编》[7]一书中也有颇多记述,从中也能清楚观察出北魏内外官制一直延续到太和官制改革之际。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80年代在山西灵丘县考古发现的北魏文成帝拓跋濬和平二年(461)南巡碑,其中随行拓跋濬的280余位随从中有所谓的内阿干、库部内阿干、内行内三郎、内行令、内行内小、库部内小幢将等内朝官称谓,这对我们了解北魏前期政治制度特别是内外官制度有重大帮助[8]。  当然,太和改制前北魏制度转型并非单纯的内外官体制的形成,还包括爵制、礼制改革,中央集权逐渐加强,生产方式变迁等诸多方面。这一切都对该时期北魏财政体制产生了一

7、定影响,只不过内外朝体制对北魏太和改制前财政制度的影响更大而已,这是首先要明确的。  与北魏太和改制前政治体制形成相联系的就是其财政体制的形成,而财政管理属于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北魏太和改制前财务行政的内容,《魏书》载之甚略。但众所周知,北魏立国伊始就设立了所谓尚书三十六曹的机构,依照魏晋官制,尚书部分诸曹应是掌管财务行政的机构,北魏太和改制前是否如此,值得探讨。  皇始二年(397),拓跋珪任命崔逞“为尚书,任以政事,隶三十六曹,别给吏属,居门下者”[9]。这是文献所见到的北魏最早设置尚书三十六曹的记载。次年(

8、398),拓跋珪命崔玄伯“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10]。天兴二年(399),拓跋珪命“吏部尚书崔宏通署三十六曹”[11]。但在同年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12],解散了尚书省。天兴四年(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到天赐二年(405),又“复罢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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