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443610
大小:7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3
《(00754188-9)1002行政审批事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00754188-9)1002行政审批事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一、行政审批内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二、设定行政审批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给予许可。申请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四、行政审批条件(一)建设工程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制冷方式的,已经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三)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
2、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已经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四)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已经为全体住户配置天阳能热水系统;(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五、申请资料所提交申请材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
3、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一)《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二)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只须提交建筑、空调通风、电器照明专业);(三)设计单位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复印件,如采用性能化节能设计的应提供性能化设计的电子计算文档和计算模型),并提供单体建筑的外窗可开启面积统计表;(四)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复印件);(五)节能产品供货证明(复印件);(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建筑节能工程自验报告;4(七)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八)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九)如十二层以下住宅项目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没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十)如建筑物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书;(十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十二)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或产品相关热工性能进场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1.屋面隔热材料、架
5、空楼板隔热材料和墙体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2.外窗、户门、填充墙体的传热系数;3.玻璃(包括外门窗和天窗用玻璃)的可见光透过率和遮阳系数;4.外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5.外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6.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十三)如项目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应提交:1.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中央空调系统有关调试记录:(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2)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2.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中央空调系统有关测试与评价报告:(1)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性能检测报告;(2)泵与风机输送效
6、能比测试与评价报告(不同型号的泵与风机不少于1组);(3)风管漏风量测试与评价报告(按风系统总量的10%抽检,但不得少于1个风系统);(4)空调风系统风量、风压测试与评价报告(按风系统总量的10%抽检,但不得少于1个风系统);(5)空调水系统流量与压力测试与评价报告(按水系统总量的10%抽检,但不得少于1个水系统)。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六、申请表格《深圳市民用建
7、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4该表格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或到市(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七、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罗湖区建设局。八、行政审批决定机关罗湖区建设局。九、行政审批程序提交申请——资料审查——节能专项验收——出具《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书》(经分管领导审核)。十、行政审批内部流程资料审核——现场勘验——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十一、行政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十二、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书》。有效期
8、限为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十三、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民用建筑工程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取得《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书》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十四、收费无。十五、年审无。十六、法律救济申请人对行政审批机关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流程图建筑管理科进行形式审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