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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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案)编号:201401版本(号):第3版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O一四年一月颁布日期:二O一四年八月115 目录上篇综合预案---------------------------------------4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事故风险描述-----------------------------------6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0第四章预警及信息报告--------------------------------15第五章应急响应--------------------------------------18第六章信息公开--------------------------------------22第七章后期处置--------------------------------------22第八章保障措施--------------------------------------23第九章应急预案管理----------------------------------25中篇专项预案--------------------------------------28预案一:永新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28第一章水灾危险性分析及事故特征----------------------28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8第三章处置程序--------------------------------------31第四章处置措施--------------------------------------33预案二:永新煤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6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36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36第三章处置程序--------------------------------------39第四章处置与预防措施--------------------------------41预案三:永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44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44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4第三章处置程序--------------------------------------47第四章处置与预防------------------------------------49预案四:永新煤矿煤尘炸事故应急预案--------------------52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52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2第三章处置程序--------------------------------------55第四章处置与预防------------------------------------57预案五:永新煤矿顶板冒顶事故应急预案------------------59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59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9第三章处置程序--------------------------------------62第四章处置与预防------------------------------------64115 预案六:永新煤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68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68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69第三章处置程序-------------------------------------71第四章预防与处置措施-------------------------------74预案七:永新煤矿运输事故应急预案---------------------76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76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76第三章处置程序-------------------------------------79第四章预防与处置措施-------------------------------80下篇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83第一章事故类型-------------------------------------83第二章应急工作职责---------------------------------88第三章应急处置-------------------------------------90第四章注意事项------------------------------------108第四部分:附件-----------------------------------115第一章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115第二章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118第三章规范化格式文本------------------------------122第四章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126第五章有关协议或备忘录----------------------------129第六章附相关图纸----------------------------------129救护协议图1矿井通风系统图图2防尘系统图图3矿井供电图4通讯系统图5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图6压风系统图图7运输系统图图8人员定位系统图图9排水系统图图10井上下对照图图11采掘工程平面图图12井下避灾路线图115 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上篇综合预案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我矿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集团公司等要求,结合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永新煤矿内部发生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范围包括本矿所属井上下涉及到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1.4应急预案体系1.4.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矿井应急救援的方针、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到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1.4.2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时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矿制定七个专项专项预案,做为综合预案的支撑,分别为:1、永新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2、永新煤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永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4、永新煤矿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15 5、永新煤矿冒顶事故应急预案;6、永新煤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7、永新煤矿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4.3.事故现场处理方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发生后,遇险人员和矿山救护队现场避灾及抢险而制定的事故现场处理措施,作为综合预案的第二支撑文件。综合预案火灾预案瓦斯爆炸预案煤尘爆炸预案运输事故预案供电事故预案顶板事故预案水灾预案地面消防现场处置方案停风事故处置方案运输事故处置方案大面积停电处置方案煤尘爆炸现场处理方案瓦斯爆炸现场处理方案火灾现场处理方案水灾现场处理方案1.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矿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15 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4)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6)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力量,并发挥作用。7)必要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联系上级(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应急救援部门。第二章事故风险描述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永新煤矿隶属于新矿集团新疆伊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库车县北山矿区,南与大平滩煤矿接壤,北与龟兹煤矿接壤。永新煤矿属“十一五”规划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目前矿井现有职工520人。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方式为企业内部专职部门安全管理为主,上级部门监督指导检查为辅。矿井设计采用平硐开拓方式。矿井资源储量5456万吨,设计可采储量为3315万吨。矿井可采煤层5层,可采煤层总厚度17.47m.煤层倾角10~15°。设计首采面布置于A6煤层中,采用综采采煤方法。矿井开采上限+1767m。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主运输平硐进风,回风井回风。回风井安装2台FBCDZ№19/40型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110KW。矿井反风方式以主要通风机反转,使风流反向进行的全矿性反风方式。矿井供电:地面有一座10KV变电所,该变电所双回路10KV架空电源线路来自牧场35KV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导线型号为LGJ-240mm3,长度3km。井下在+1774水平设10kv中央变电所,安装高压防爆开关10台,供电电源两路来自地面10kv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型号为MYJV22-10-3*120电缆两条、MYJV22-10-3*150电缆一条,长度均为1200m,供井下采、掘、运输机排水、照明等负荷用电。115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放顶煤采煤法,采用综放工艺,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煤巷支护采用锚带网支护方式,锚索加强支护,岩巷为锚网喷支护方式,煤巷掘进工作面全部采用综掘机。2012年8月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委托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鉴定,经鉴定确定: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9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6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10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27m3/min,确定矿井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为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分别是64天,煤尘爆炸指数经测定均有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本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裂隙充水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二类二型)的煤矿床,但是由于矿井曾发生突水事故,突水量最大达到1200m3/h以上,根据2009年《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已达到了复杂程度,因此定为水文复杂矿井。矿井“六大”系统均按规定设置并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需要。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根据煤矿生产实际情况,矿井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水、火、瓦斯、煤尘、冒顶片帮、供电及运输等危险因素。2.2.1.水患危险源水患危险源分为地面水患和井下水患2.2.1.1.地面洪水危险源1、存在地点:一是地面自然冲沟采煤裂隙区;二是主副斜井井口、110变电所等重点场所。2、风险分析(1)位于我矿采矿范围内的地面自然冲沟由于开采活动,造成部分冲沟出现裂隙,我矿及时对地面塌陷区进行回填矸石并覆土。(2)各井口、变电所为我矿的重点生产建设场所,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可能发生变电所被淹和井口倒灌的问题,对矿井的生产建设和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2.2.1.2.井下水患1、存在地点:115 (1)由于矿井西翼煤层综放工作面大面积的回采,导致地表下沉,下沉深度已低于原地表标高,形成一个大面积的凹形积水盆地,易积水,且采空区对应地面出现不等长宽的多条裂缝,井田西翼大自然冲沟泄水路径正好经过该塌陷区,井田西翼大自然冲沟中也出现裂缝。(2)北部天山雪融化后直接补给第四系,渗透给下部砂岩裂隙含水层中,煤层综放工作面回采后的导水裂隙带高度达到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甚至道通第四系含水层,则第四系含水层水易沿导水裂隙带贯入井下,也会导致井下水的增大或淹井。(3)一采采区煤层充水因素主要为顶板砂岩含水层,而顶板砂岩含水层受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的直接补给,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直接受北部客车河河水的补给,井田东南浅部存在火烧区,采区也直接受该火烧区静水的补给,对矿井安全开采形成水害威胁。(4)老空水。随着开采范围的不断增大,顶板冒落区域也随之增大,顶板砂岩水和注浆水不断充填采空区,造成老空积水,影响矿井安全开采。2、风险分析:一旦发生水害,严重的威胁职工的生命安全,轻者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2.2.2.火灾危险源1、存在地点:煤层自然发火在永新煤矿是危害性较大的危险源,根据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鉴定:各煤层均具有自燃倾向性,属于自燃煤层,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性。考虑外因火灾威胁,重点对井下皮带系统、油脂存放点、采空区、煤巷高冒区及地面煤场等地点控制。2、风险分析:矿井火灾与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常常是互为因果关系的,相互扩大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是酿成煤矿恶性重大事故的危险源之一,是矿井重点防范的危险源。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后,通过采用均压通风方式,并采取注氮、注浆等措施,有效的防治采空区煤炭自燃,并采用束管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采空区CO含量,实现安全回采。2.2.3.瓦斯危险源1、存在地点:2012年8月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9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6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10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27m3/min。瓦斯主要来源于回采工作面破煤与运输过程中瓦斯涌出。存在主要地点是:所有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高冒区、采空区、微风或无风巷道等瓦斯易积聚的地方。115 2、风险分析: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产生高温及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大,是矿井危害最严重的危险源,矿井瓦斯与煤尘爆炸的发生常常是互为因果关系的,相互扩大灾害的程度和范围,因此是矿井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源。2.2.4.煤尘危险源:煤尘在永新煤矿是危害性较大的危险源,根据鉴定结果,各煤层均具有爆炸性。存在的主要地点是:所有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头、各转载点等煤尘易积聚的地方。风险分析:煤尘易造成尘肺病,对职工健康不利,达到一定条件会引起煤尘爆炸,且灾害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大,是酿成煤矿恶性重大事故的危险源之一。2.2.5.顶板危险源存在地点:1、靠近煤壁附近、采煤工作面两端、放顶线附近、掘进及修护迎头、出现失效支架、锚杆的巷道、巷道交叉点、爆破地点、地质构造变化带附近、失修巷道。2、风险分析:顶板冒落易造成职工直接伤害,采煤工作面坚硬顶板大面积垮落,易形成风暴,造成工作面损坏支架或被压死,影响安全生产。2.2.6.供电事故危险源1、危险源存在地点:井上下高、中、低压电器,压敷设电缆、电线及架线处、有电气设备的地点。2、风险分析:机电事故容易(1)造成人员击伤甚至死亡。(2)造成事故范围内设备毁坏。(3)造成水灾、火灾事故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地面基建工程施工中曾发生过电缆沟高压击穿着火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多是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的误操作等。2.2.7.运输事故危险源1、危险源存在地点:矿井轨道、皮带、溜子运输系统。2、风险分析:矿井多采用皮带或轨道运输,井下运输点较多,且各类保护失效、工人不规范行为,易频繁发生,且容易造成对人的伤害。(1)轨道运输易造成机车顶撞伤人、钢丝绳断绳弹人、运输车辆倾倒伤人、斜巷安全设施失效跑车伤人等事故。(2)胶带运输事故容易形成危害:引起火灾、胶带断带伤人、传动部位外露造成挤伤,甚至挤死人员。115 3、发生的原因,人员作业不规范,如违章爬皮带、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因此运输是以后安全监控和治理的重点。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为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下设七个小组。发生事故后,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到调度室,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原因、遇险人员数量和分布、事故影响范围等情况,研究制定抢救方案,指挥现场抢救(表3-1)。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党总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经济师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采掘设计科、地测防治水科、机运科、调度室、经管科、通防科、办公室、党群科、人力科、财务科、物业科、公安科、环保工程科、煤质发运科等科室负责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及综合工区等各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1)抢险救灾组:安全矿长任组长,成员由救护队、各区队、机运科、通防科、安监科等单位组成。(2)医疗救护组: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库车县第一人民医院和驻矿医务室医护人员组成。(3)技术专家组: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安监科、通防科、采掘设计科、地测防治水科、机运科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物资供应组:经营矿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经管科、合算中心组成。(5)后勤保障组:总经济师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物业科组成。(6)警戒保卫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群科、公安科人员组成。(7)善后处理组:经营矿长、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经营科、财务科、党群科、物业科、公安科、办公室组成。表3-1矿长115 党总支书记机电矿长工会主席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核算中心公安科副总工程师经管科矿办公室地测防治水科机运科采掘设计科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党群科副总经济师通防科环保工程科煤质发运科卫生室3.2组织机构和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变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处理事故过程中,各组及相关人员职责如下:(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115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三)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四)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1、根据事故灾情,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2、查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受灾人数等,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3、统一指挥现场施救队伍。4、迅速组建井下救护基地,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五)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及转送工作。(六)技术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本应急预案,结合事故性质及救护队侦察的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检查核实。(七)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负责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急救药品等物资供应,并按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八)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处理灾变人员和遇险职工家属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九)警戒保卫组主要职责负责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如事态严重,即向库车县政府及公安部门提出治安请求。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十)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工作。(十一)相关人员职责115 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落实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变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实施计划;及时掌握灾区变化情况,决定撤出人员的范围,确定灾变期间通风制度;根据事故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领导火区封闭工作。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听从矿长命令,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控制入井人员;签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4、经营矿长: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做好救灾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理;负责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和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工作,工会主席协助。5、机电矿长:协助总经理按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提供矿井机电、运输相关材料。6、党总支书记:组织协调灾变处理期间矿区治安;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实施计划及《规程》相关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进行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事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8、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在井下现场指挥抢救等。9、副总经济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处理灾变人员的食宿,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物处理。10、矿山救护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11、调度室: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2、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13、通防科: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方式,观察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115 14、环保工程科: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5、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6、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7、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8、核算中心: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9、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20、公安科: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21、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外来人员接待。22、党群科: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23、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24、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四章预警及信息报告4.1.预警:4.1.1.预警条件根据煤矿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根据各类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监测监控数据变化状况等变化情况,分别明确预警的条件。4.1.1.1.水害预警:对各类水害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按照《煤矿水文地质规程》第六章节中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与防探水的要求执行,建立水文地测在线监测系统,发现水量增大,及时进行分析原因,立即汇报调度室。4.1.1.2.火灾预警:针对外因火灾、内因火灾(煤炭自燃)不同性质,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外因重点设置烟雾报警器,内因重点根据CO传感器数据变化情况进行预警。115 4.1.1.3.瓦斯预警:根据瓦斯传感器及瓦斯员测定的数据不同确定预警条件。如瓦斯浓度达到0.8%,要求调度室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超过1%>CH4>0.8%,由总工程师及通防副总师分析处理。超过1%,由矿长召集专业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方案。4.1.1.4.煤尘预警:定期进行粉尘测定,粉尘测定结果应按时上报矿相关领导及集团公司通风部门,按规定每天进行洒水、灭尘工作,发现煤尘超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杜绝煤尘积聚。4.1.1.5.顶板预警:采煤工作面主要依靠工作面矿压在线监测系统及日常观测数据的突变确定预警级别。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安装顶板离层仪,根据离层仪的数据变化是否正常,确定预警级别。4.1.1.6.下列情况之一,经矿长批准,对矿井安全生产事故灾害进行预警。(1)出现事故灾害发生前的征兆;(2)发现可能发生事故灾害的迹象;(3)重大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4)预测有发生事故危险时;(5)发现或监测到威胁矿井安全的其他情况。4.1.2.预警方式和方法(1)矿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及相关应急人员报告。(2)有关领导、部门(单位)迅速组织调查分析,对发生事故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3)当确认有发生事故灾害危险或有扩大程度时,立即发布预警指令,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相关场所和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命令现场采取紧急处置、安全防护、组织人员撤离等应急措施,同时迅速研究应对方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灾害发生或扩大。4.2.信息报告4.2.1.信息接收与通报4.2.1.1.报警电话:24小时有值班人员的公司调度室电话,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外线:0997-6789255。4.2.1.2.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第一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调度室做好汇报时间、责任人等详细记录。115 4.2.1.3.事故通报程序:调度室接到事故发生的汇报后,调度员应立即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即电话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其通知程序如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调度室报告。值班调度员依下列顺序分别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顺序为救护队、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其他领导、安监科、采掘设计科、地测防治水科、机运科、通防科、办公室、综合工区、经管科、公安科、物业科、党群科、财务科、核算中心等。4.2.2.信息上报总指挥接到调度室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矿集团、伊犁能源调度室(72113、998451)、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0997—2113691)、阿克苏地区煤管局(0997-2137650)、库车县煤管局(0997-7123256)及阿克苏地区矿山救护队(0997-8885866)等部门汇报。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现场情况及简要经过;2、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4、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2.3.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向所属各单位及上级部门发布事故性质、抢救经过及伤亡情况。调度室指挥抢救重大事故汇报程序(表4-1):表4-1一、救护队二、值班领导三、矿长四、总工程师五、生产矿长六、安全矿长七、工会主席、书记八、机电矿长九、经营矿长十、总经济师十一、副总工程师十二、副总经济师十三、安监科十四、采掘设计科十五、地测防治水科十六、机运科十七、办公室十八、综合工区十九、通防科二十、经管科二十一、核算中心二十二、公安科二十三、物业管理中心二十四、安全监察部分管人员二十五、生产技术部分管人员二十六、党群工作部二十七、财务部115 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集团公司、伊犁能源调度室调度室库车县安全监察局一、井口检身人员二、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事故现场发现人或事故地点带班领导、班长第五章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5.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115 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并要求救护队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表5-1)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伊犁能源、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及库车县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到位后,即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表5-1事故现场发现人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已经采取的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初步判断可能的事故原因;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调度室库车县、阿克苏地区、新疆自治区相关部门及伊犁能源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判断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根据事故性质、严重情况及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启动不同级别应急预案5.3.处置措施5.3.1.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灾害性质、灾情和救灾需要,迅速指挥、协调下列应急工作:(1)指挥专业救援队伍和医疗人员赴事故灾害现场抢险救灾;(2)指挥现场人员现场紧急处置、撤离、自救互救及应急避险;(3)组织和指挥专业技术力量对现场实施安全监控;(4)调度救援物资、设备运往救灾现场;(5)视情况,组织和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6)视情况,组织指挥救灾应急工程抢修施工;(7)组织和指挥卫生防疫力量开展灾区卫生防疫;115 (8)调动、指挥本矿治安警力,对矿区实施应急状态管理等。(9)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5.3.2应急行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相关单位、部门和机构采取下(1)救援队伍出动。应急启动指令下达后,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队等专业救援队伍和医院。专业救援队伍接警后紧急出动,携带所需救护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医院立即派出医疗人员同往事故现场。(2)制定救援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了解和分析灾情,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救援方案。(3)抢险救灾。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灾害现场,迅速按照救援方案开展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人员撤离、救人灭灾等救援行动。(4)医疗卫生救护。医疗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迅速开展现场急救,及时转送伤员,同时根据灾害性质开展灾区卫生防役工作。(5)现场监控。视事故灾害性质,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现场监控,掌握灾情变化和事态发展趋势,必要时请求上级派出救灾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果断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灾害扩大及衍生、次生、耦合事故发生。(6)工程抢险。视特殊灾害救灾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救灾物资、设备和抢险队伍,组织应急工程抢修施工。(7)治安保卫。公安科迅速组织警力,对矿区实施应急状态管理,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维持抢险救灾秩序,及时疏散群众。5.3.3资源调配根据救灾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应急物资、设备和救援力量,本矿资源不足时,及时向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地方政府及友邻单位请求增援。5.3.4应急避险救灾现场加强灾情侦察和监测,发现有发生二次事故及衍生、次生事故危险,或出现特殊险情危及安全时,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避险。5.3.5扩大应急115 (1)当事故灾害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及地方政府申请救援。(2)当衍生其他事故灾害时,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5.4.应急结束(1)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宣布应急结束。(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30天时间内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新矿集团、伊犁能源及地方各级政府。(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处理过程收集的资料和证据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4)应急指挥中心、安监科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5)由经管科、工会负责对事故应急物资的收集和登记第六章信息公开6.1.信息发布原则信息发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将灾害现场、受灾情况及灾害处置情况如实公布,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6.2.信息发布人员对外新闻发言人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第七章后期处置(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的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及时按规定处理污染物,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矿井事故中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115 (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人力资源科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政府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劳动保障局,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5)根据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不完善的地方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内容。第八章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8.1.1.矿调度室负责通讯系统的维护。应急状态时,必须保证矿调度室、井下救援基地和事故地点电话畅通,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种命令和指示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到井下救援基地或事故地点。同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有长途直拔电话和传真电话,确保矿与集团公司、伊犁能源、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地方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8.1.2.调度室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应急状态时,调度室还要确保各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之间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8.1.3.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和救护队员的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见附录一。8.2.应急队伍保障矿与阿克苏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遇有特殊情况时,联系到矿参加救援任务。同时矿成立兼职救护小队,共有兼职救护队员7人,安监科有1名管理人员负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区队指定10名义务抢险队员,配合救护队做好救援工作,由调度室负责召集以上人员,对视可以出动进行抢险救灾。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配备救护装备:灾区电话2部,4h氧气呼吸器7台、自动苏生器26台等,兼职救护队员个人救护装备齐全,配备必要的救灾装备和检测仪器。(2)经管科负责采购和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一旦险情发生,确保人员及时到位,物资发放及时,各类抢险车辆油料充足、运行良好,调拨到位、有序。115 (3)矿井在地面、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包括砖、水泥、黄砂、木板、木料、灭火器、黄泥、橇棍、风筒布、安全带、救生绳、消防水龙带等物品,由综合工区和核算中心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损坏、失效或缺少的物品及时更换、补充。井口建立保健站,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具。发生紧急事故后,才能动用这些装备、器材,用后必须及时补充。(4)综合工区负责井下避灾硐室设备、设施的配置和完善,并定期安排专人进行专项检查工作。(5)应急物资挂牌、标识,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6)应急物资联系电话:8288.4.其他保障8.4.1.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办公室每年初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进行预算,财务科审核,经矿应急教援指挥部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费用来源于矿井吨煤提取的安全费用,财务科必须给予确保,用于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的投入及资料的消耗等抢险救灾费用,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8.4.2.治安保障公安科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治安保障。8.4.3.技术保障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副总工程师、采掘设计科、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科、通防科、机运科、综合工区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技术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8.4.4.制度保障(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任务。(2)检查制度。安全副总师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8.4.5.医疗和运输保障8.4.5.1.医疗救护保障:矿设立医务室,配备医生、护士各一名,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矿还与库车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灾变时可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负责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急救治疗及转送工作,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并做好喷洒消毒药品,灭菌免疫工作等工作。8.4.5.2.交通运输保障:115 (1)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取得地方有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2)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应急救援时间。第九章应急预案管理9.1应急预案培训9.1.1.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安监科组织编制对全矿专业应急人员、井下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安排单位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9.1.2.安监科负责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并促进各级管理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9.2.应急预案演练9.2.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签发和实施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的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9.2.2.根据演练、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完善应急救援,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主要验证下列内容:(1)通信指挥系统是否正常有效;(2)生产处理步骤是否安全有效;(3)应急救援步骤是否安全有效;(4)应急救援物质、救援设备是否充足完好;(5)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掌握良好。9.3.应急预案修订9.3.1.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备案。9.3.2.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修订条件如下:115 (1)煤矿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重大技术改造的。(3)安全生产条件(地质情况或者灾害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6)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修订要求的。(7)应急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8)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上级应急预案对基本原则、内容另有规定的,按上级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9.4应急预案备案9.4.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上报新疆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同时报送驻地煤监机构。9.4.2.本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须将应急预案报伊犁能源公司、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阿克苏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阿克苏矿山救护队及南疆安全监察分局进行备案。9.5.预案实施本预案在向各级机构备案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永新煤矿应急救授指挥部组织制定,解释部门为永新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97-6789275)。中篇专项预案预案一:永新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煤矿透水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115 第一章水灾危险性分析及事故特征1.1.危险源根据我矿所属井工煤矿的实际情况,井下均受含水层水、老空水及地表水的威胁,存在着发生透水事故的可能性。1.2.矿井透水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2.1短时间内大量水涌入井下作业地点,造成井下作业人员被困或受到伤害。1.2.2涌水可能造成大量设备被淹,冲垮巷道。1.2.3破坏、淹没巷道,造成通风系统破坏、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引起次生灾害发生。1.3.易发生透水事故的季节:一年四季。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调度科科长、安监科长、采掘设计科长、地测防治水科长、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经营管理科长、财务科长、物业科长、卫生站站长、公安科长、综合工区区长。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①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②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⑦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工会主席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副处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经营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115 经营管理部矿办公室矿山救护队机电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物业管理中心财务部公安科运输工区党群工作部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规划环保部供应管理部卫生服务站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中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调度室: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生产管理部地测部门负责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通防科: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制度,观察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规划环保科: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15 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科;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斜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营管理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3)供应管理科: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管理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党群工作部: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8)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9)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科,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撤人准备工作。3.1.2.调度科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指挥,总指挥立即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科报告(集团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3.1.4.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水灾的性质、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115 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1.5.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上级及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上级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科电话“800”或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3.5.1.电话;3.5.2.敲打管路;3.5.3.其它现场可采取的有效方式如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等。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水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矿应急救援预案,调度科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确定是否需扩大应急等,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115 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处置措施4.1预防措施4.1.1.针对强含水层,富含水区域、火烧区积水和存在积水的采空区,应采取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减少矿井涌水量和留设防水煤柱。4.1.2.对承压强含水层,可采取专项工程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和利用专门疏水巷道进行疏放排水,以降低含水层的水位和水压,或疏干局部区域。4.1.3.利用井下截水措施,在井下适当地点修筑堵水建筑物,如水闸门、水闸墙等,当井下局部发生涌水时,将其截住,使其不致危及其他地区;或用水闸墙、水闸门使煤层开采区与水源隔开,以保证开采安全。4.1.4.做好各水平排水工作,加强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排水设备系统完好。及时清挖井下各处水仓,保证其有效容积。排水沟要加强检查修复,保证水流畅通。4.1.5.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对可能有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穿越、打透或邻近老巷、老空区时,必须做好探放水工作。探、放水时,必须事先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1.6.完善采区的无压煤水自溜系统,加强煤溜系统的检查、管理,预防采面迎头窝水事故和煤溜系统的煤水淤堵事故。4.1.7.加强水文观测工作,定期对各观测点、孔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4.1.8.布置工作面时,要充分考虑工作面影响范围内钻孔的情况,对于封孔不好、不可靠的钻孔要编制专门措施。115 4.1.9.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要有畅通可靠的排水系统,以防水流进入煤仓,防止窜仓事故。4.1.10.加强培训和学习,让有关人员熟知透水事故的预兆,人人都有防范意识。4.2.处置措施4.2.1.矿井发生透水事故,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科汇报。4.2.2.受透水事故威胁的人员撤离时,要避开水头压力和水流方向向上水平或高于透水巷道的地点撤离,在斜巷行走或作业的人员听到来自上方的水声或看见水流应迅速就近找躲避硐室或交叉巷道,避过水头再行撤离或者等待求援,无处躲避时应迅速靠帮背向来水方向抓牢拥腿管线等固定物,沿平巷上下山巷道撤退时,要用手抓住巷道两旁的管线,防止被水冲走。4.2.3.矿调度科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抢救事故汇报程序。矿长及指挥部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调度科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4.2.4.迅速查明水源、涌水量、出水地点情况以及受水灾影响的区域范围,调查受灾区域的人员名单,为撤离水灾区域人员和处理事故提供依据。4.2.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堵水,加固维修被水冲毁的巷道,引、排积水,组织力量侦察灾情和抢救被水围困的遇险人员。4.2.6.上水平涌水尽量通过本水平排水系统排水,本水平排不及时可有计划地将水引到下一水平再排,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做出井下撤人的地点、范围,及时通知、组织撤人。4.2.7.清查灾区人员,组织人员,组织力量抢救可能被水冲走、淤积物埋压的遇难遇险人员。4.2.8.如果涌水短时间内无法堵住时,应积极疏通水道引导水流按人为的路线流动。如果有流砂涌出时应在适应的地点设置滤水槽。4.2.9.有瓦斯从老空水涌出时,应采取检查瓦斯措施。4.2.10.水淹区域及因水灾停风停电的掘进巷道,应及时制定瓦斯管理措施,和事后的排放瓦斯措施。4.2.11.积极采区措施严防二次透水。4.2.12.根据现场情况在井下适当位置设井下救灾指挥部。4.2.13.水灾控制处理结束后,根据井下破坏情况,生产副总经理积极组织力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4.3.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15 水灾事故发生后,除对通讯、技术、救援人员等保障到位、有效。还必须对水灾应急抢救的物资、装备保障。(1)井下排水设施矿井井下按设计建立了排水系统,各施工地点按规定配备齐全的排水设施并能正常使用。(2)供应管理科负责抢险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水泵、管路等各类抢险物资。一旦险情发生,确保人员及时到位,物资发放及时,各类抢险车辆油料充足、运行良好,调拨到位、有序。(3)用于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资金,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预案二:永新煤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115 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煤层均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性,矿井内因火灾、外因火灾事故,均可能衍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造成矿毁人亡灾难性事故。且矿井的机械化生产程度较高,井下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及胶带输送机,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或胶带输送机火灾。1.2.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1.2.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1.2.2.沿底掘进巷道顶板高冒区;1.2.3.密闭墙内;1.2.4.电气设备集中的地点;1.2.5.胶带输送机机头及机尾;1.2.6.油料库。1.3.矿井火灾的危害程度分析:1.3.1.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3.2.火灾有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1.3.3.火灾可能造成大量设备和资源被毁。1.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调度室科长、安监科长、采掘设计科长、地测防治水科长、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经营管理科长、财务科长、物业科长、卫生站站长、公安科长、综合工区区长、矿山救护队长。矿长115 工会主席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党总支书记经营矿长生产矿长经营管理科矿办公室地测防治水科机运科采掘设计科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公安科通防科党群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综合工区环保工程科矿山救护队卫生站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①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②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⑦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煤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115 5)矿山救护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调度室: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通防科: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制度,观察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环保工程科: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党群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3)经管科: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8)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打开自救器做撤人准备工作。115 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矿长和调度室立即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3.1.4.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火灾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1.5.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上级及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上级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3.5.1.电话;3.5.2.敲打管路;3.5.3.其它现场可采取的有效方式如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等。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115 矿长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处置与预防措施4.1.预防措施4.1.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4.1.1.1.防止出现明火: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井口设立防火门;井下不准存放汽油、变压器油等,使用润滑油地点要加强管理。4.1.1.2.预防放炮起火:要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员按章操作,按正确方法装药,使用好水炮泥,保证炮眼封泥长度,不准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准放明炮、糊炮。4.1.1.3.预防电气火花: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失爆现象发生。4.1.1.4.预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皮带运输、单轨机车运输、各种保护传动、滚动装置完好。115 4.1.1.5.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液压联轴器使用难燃液。4.1.1.6.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皮带机峒室、开关站、井口房等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由安监科、通防科定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的数量、品种、规程按需要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常见火灾的扑灭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4.1.1.7.随着井下采掘地点的变化,不断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加强消防水管路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修。4.1.1.8.每年组织一次区域性的火灾救灾演习,教育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如何救灾和如何进行自救,以提高全矿职工在灾害面前的自救应变能力。4.1.2.内因火灾(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4.1.2.1.选择正确的开采方式,合理集中生产,提高回采速度:加强工作面回采率的管理,减少煤炭丢失以减少采空区煤炭自然发火的机率。4.1.2.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完善矿井的注浆系统,对采空区及时进行预防性灌浆。4.1.2.3.加强对采区防灭火的管理,定期对密封墙内的气体、温度情况进行检查,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加强监测,做好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4.1.2.4.正确选择通风系统,合理调节井下风压;减少采空区漏风量,对火区加强监测工作,加强对密闭的管理,做好预测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4.1.2.5.加强对煤炭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将煤炭自燃消灭在萌芽状态。4.2.处置措施4.2.1.处置原则:矿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4.2.2.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人员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4.2.3.切断火区电源。5.2.4.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115 (1)在主平硐内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2)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3)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4)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应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5)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6)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a、不致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b、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d、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e、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f、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充填、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4.2.5.当火灾事故无法扑灭时,现场人员应打开自救器进行自救,并在现场区队长或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以最短的路线撤到安全地点。4.2.6.在采用挖除火源的灭火措施时,应先将火源附近的巷道加强支护,以免燃烧的煤和矸石下落,截断指战员的回路。4.2.7.现场不具备直接灭火时,根据现场情况,在班组长、区队长或救护队员(携带氧气呼吸器、2小时氧气呼吸器)的引导下,迅速撤离灾害威胁区域(火灾上风侧的人员,逆着风流方向撤离灾区,下风侧人员在佩戴好自救器的情况下,顺风流方向以最短距离撤离到灾区进风流,严禁逆风流穿过灾区)。4.2.8.在人员撤离灾害威胁区域后。利用现场的材料,临时或永久封闭、隔离火灾区域。在封闭前应规定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4.2.9.密切注意事故的发展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4.3.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15 4.3.1.应急物资保障矿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种救灾物资及装备。在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4.3.2.用于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资金,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预案三:永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根据煤矿瓦斯鉴定结果情况,矿井属瓦斯矿井,但矿井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局部区域瓦斯渗出量较大或积聚情况,因此,存在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1.2.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1.2.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1.2.2.掘进工作面迎头;1.2.3.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回风路线。1.3.瓦斯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1.3.1.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3.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1.3.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3.4.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或煤尘爆炸,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4.可能发生的季节:一年四季。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安全矿长、总经济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总支书记115 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长、调度室科长、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地测防治水科长、采掘设计科长、公安科长、环保工程科长、物业科长、党群科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科长、核算中心主任、救护队长、综合工区区长、财务科长、医务室医生。表3-1矿长工会主席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党总支书记经营矿长生产矿长经管科矿办公室矿山救护队机运科采掘设计科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公安科综合工区党群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通防科环保工程科核算中心医务室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115 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中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调度室: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通防科: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制度,观察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环保工程科: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斜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3)核算中心: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15 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党群科: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8)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9)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或事故知情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打开自救器做撤人准备工作。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矿长和调度室立即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3.1.4.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火灾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1.5.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上级及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上级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3.5.1.电话;115 3.5.2.敲打管路;3.5.3.其它现场可采取的有效方式如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等。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瓦斯爆炸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伊利能源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115 第四章处置与预防4.1.危险源预防及监控4.1.1.矿必须确保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与集团公司、库车县煤管局联网,对井下主要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控,配备有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4.1.2.煤矿下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在下井时携带。4.1.3.矿设立通防科,配齐通风管理人员,综合工区配备齐全经培训合格的瓦斯检查人员,按要求对工作地点进行瓦斯检查。4.1.4.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4.1.4.1.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做到稳定、连续的向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供风,并保持足够的风量。4.1.4.2.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面)都要有单独的回风道,尽量避免串联通风。4.1.4.3.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对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要保证规格质量,并经常检查维修。4.1.4.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4.1.5.防止引爆火源出现的措施:4.1.5.1.防止出现明火。4.1.5.2.防止出现电火花。4.1.5.3.防止出现放炮火花。4.1.5.4.防止出现其他火源。4.1.6.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防止瓦斯爆炸事故。4.1.7.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4.1.7.1.实行分区通风,禁止一切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4.1.7.2.及时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参与爆炸。4.1.7.3.主要通风机出风井口装设防爆门,且要保证爆炸时能被冲开,以释放能量。4.1.7.4.按《规程》要求安设隔爆设施。4.1.8.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工对瓦斯爆炸事故危害性的认识。4.2.处置措施115 4.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救护队探明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并同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4.2.2.严格按抢险救灾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4.2.3.瓦斯爆炸发生后,应根据现场情况,尽快恢复矿井通风系统,为救灾创造条件。4.2.4.组织救护队全力以赴抢救遇险人员,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4.2.5.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首先检查灾区气体情况及风量、风向、爆炸点情况等,并做好记录,供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4.2.6.万一发生连续爆炸时,应掌握瓦斯爆炸间隙规律,利用间隙进行救灾工作,但必须派专人在灾区回风侧检查瓦斯,如有爆炸危险,应及时撤出在灾区内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4.2.7.密切注意事故的发展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4.3.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4.3.1.应急物资保障矿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种救灾物资及装备。在井上、下建立消防器材库,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4.3.2.用于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资金,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115 预案四:永新煤矿煤尘炸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煤尘爆炸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根据煤矿的鉴定结果,矿井各煤层煤尘均具有爆炸性,因此存在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性。1.2.易发生煤尘爆炸的地点:1.2.1.采煤工作面煤机割煤处;1.2.2.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口;1.2.3.爆破作业地点;1.2.4.各转载点等煤尘易积聚的地点。1.3.煤尘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1.3.1.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3.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1.3.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3.4.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3.5.煤尘爆炸易发生连续爆炸和引起瓦斯爆炸。1.4.易发生煤尘爆炸的季节:一年四季。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安全矿长、总经济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长、调度室科长、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地测防治水科长、采掘设计科长、公安科长、环保工程科长、物业科长、党群科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科长、核算中心主任、救护队长、综合工区区长、财务科长、医务室医生。115 表3-1矿长工会主席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党总支书记经营矿长生产矿长经管科矿办公室矿山救护队机运科调度室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公安科综合工区党群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通防科环保工程科核算中心卫生室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115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调度室: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通防科: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制度,观察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环保工程科: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斜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3)核算中心: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党群科: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15 18)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9)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或事故知情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和打开自救器做撤人准备工作。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矿长和调度室立即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伊利能源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3.1.4.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火灾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3.5.1.电话;3.5.2.敲打管路;3.5.3.其它现场可采取的有效方式如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等。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115 按照煤尘爆炸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煤尘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伊利能源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处置与预防4.1.危险源预防及监控4.1.1.采取减少煤尘产生量的措施:即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原始煤尘发生量。主要措施有:115 4.1.1.1.煤体注水。4.1.1.2.采空区灌浆。4.1.1.3.放炮使用水泡泥。4.1.1.4.湿式打眼。4.1.1.5.合理确定炮眼数目和装药量,避免将煤体崩得过碎产生较多的煤尘。4.1.1.6.改进截齿结构,合理选择截割参数。不合理的截齿形状、排列方式和截割方式,往往会使煤岩破碎严重、增大产尘量。减少齿数、加大齿距,加大截深、降低截割速度都能使产尘明显减少。4.1.1.7.禁止用放炮处理大矸石。4.1.2.采取降低浮游煤尘浓度的措施。4.1.2.1.放炮喷雾。4.1.2.2.转载点喷雾洒水。4.1.2.3.采掘机械喷雾洒水。4.1.2.4.攉煤洒水。4.1.2.5.合理选择风速。4.1.3.采取防止积尘参与爆炸的措施。4.1.3.1.冲洗巷道。4.1.3.2.清扫积尘。4.1.3.3.喷洒粘结剂。4.1.3.4.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采取隔爆措施。4.1.3.5.每年对煤尘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不定期开展检测工作。4.2.处置措施4.2.1.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在灾区外未受伤的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报警,并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撤退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切断灾区(甚至灾区周围的区域)的电源,并积极投入抢救中。4.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救护队探明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并同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4.2.3.严格按抢险救灾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4.2.4.煤尘爆炸后,应尽快恢复矿井通风系统,为抢险救灾创造条件。4.2.5.组织救护队全力以赴抢救遇险人员,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引起瓦斯爆炸。115 4.2.6.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首先检查灾区气体情况及风量、风向、爆炸点情况等,并做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4.2.7.万一发生连续爆炸时,应掌握煤尘爆炸间隙规律,利用间隙进行救灾工作,但必须派专人在灾区回风侧检查瓦斯,如有爆炸危险,应及时撤出在灾区内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115 预案五:永新煤矿顶板冒顶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顶板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根据井工煤矿的开采特点,结合矿井煤层顶底板实际情况,井下生产的采掘活动过程中及失修巷道均会发生顶板事故,因此需做好顶板事故灾害防治。1.2.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地点:1.2.1.靠近煤壁附近;1.2.2.采煤工作面两端;1.2.3.放顶线附近;1.2.4.掘进及修护迎头;1.2.5.出现失效支架、锚杆的巷道;1.2.6.巷道交叉点;1.2.7.爆破地点;1.2.8.地质构造变化带附近。1.2.9.失修巷道。1.3.顶板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3.1.顶板直接下沉、冒落,造成人员直接受伤或死亡;1.3.2.堵塞巷道造成巷道无风、有害气体积聚,威胁人身安全。1.3.3.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落形成风暴,造成工作面支架受压损坏及人员伤亡,井下生产中止。1.4.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季节:全年。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安监处长、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运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后勤服务工区、办公室主任、经管科长、综合工区区长、财务科长、医务室医生。115 矿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经营矿长党总支书记机电矿长安监处长生产矿长综合工区副总经济师安监处调度室机运科矿山救护队经管科矿办公室财务科后勤服务工区副总工程师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顶板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公司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115 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调度时: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的人数。7)安监处: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生产技术科: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办公室:根据矿长命令,负责部分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井、风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3)后勤服务工区: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4)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5)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115 3.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做撤人准备工作。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矿长,矿长和调度科根据冒顶及人员是否有伤亡等不同情况,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顶板事故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1、电话;2、敲打管路;3、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顶板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顶板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矿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及上级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115 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顶板事故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处置与预防4.1.危险源预防及监控4.1.1.采煤4.1.1.1要加强工作面安装、拆除、初放、收尾、过老峒、过地质构造带、严重失修巷道修护等方面的顶板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工作。4.1.1.2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做好工作面新暴露顶板的临时支护工作,当端面距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措施,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主干管路系统使用20mm以上的管路,加强二次补液工作,初撑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4.1.1.3能够掌握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的基本规律;底板比压小于16MPa的工作面要坚持穿铁鞋。4.1.1.4做好矿压观测,并做好资料的整理,提交矿压分析报告。115 4.1.1.5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因职工不正规操作或误操作而造成事故发生。4.1.2.掘进4.1.2.1加强巷道锚杆支护巷道的现场控制管理,顶板离层仪等监测机具必须齐全完好。4.1.2.2加强现场的检测控制工作,当顶、帮出现压力异常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参数,加大支护密度及支护强度。当巷道出现顶板下沉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敷棚加固等措施。4.1.2.3施工中严禁空顶作业。安全点柱、前探梁等临时支护强度及配备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保持完好并正常使用。4.1.2.4对断层等构造带段,必须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严格执行。4.1.2.5三、四岔门施工前必须制定相应措施,说明支护参数要求及锚索加固位置。4.1.3井巷修护4.1.3.1加强对失修巷道、已修护巷道的监测管理,并建立台帐。4.1.3.2严格按巷道维修质量标准进行维修,坚决做到一工程一措施。4.1.3.3扩修井巷时,必须有保证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内修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一进行,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具备自然通风系统的巷道修护时,原则上由上向下进行,且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找掉制度和加强临时支护工作。4.1.3.4更换巷道支护时,必须有与其工艺相配套的临时支护工具;在倾斜巷道中修护,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4.2处置措施4.2.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施工地点的日常检查维护,做好工作面压力超前预测预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3)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矿统一领导下,对矿井范围内煤矿顶板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煤矿顶板115 事故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5)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4.2.2.处置措施4.2.2.1.应急救援人员首先进入冒顶区附近进行侦察。人员在进入冒顶区附近侦察时,必须首先在事故现场外围进行查询、观察、清理好退路;及时提供现场情况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4.2.2.2.发生局部冒顶时,必须待顶板稳定后,找掉危矸活石。(1)找掉前应清理好安全退路,确保后路畅通。(2)找掉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先看好安全退路,一人找掉一人观察顶板,找掉要使用长把工具严格按找掉顺序进行,找掉要彻底。(3)找掉顺序:由支护完好的地点开始由上而下、由顶至帮向前逐步找掉。然后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后尽快扒通巷道,现场抢救被困人员。4.2.2.3发生大型冒顶时,要:(1)探明冒顶范围和被压、被堵人员及位置。(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或采取其它临时措施,对被压、被堵人员输送新鲜空气。(3)在处理冒顶时,必须始终坚持先检查找掉后工作、先支后回、先维护加固后扒运煤矸,并严格按照由外向里的原则对冒顶附近区域进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冒顶区域范围较广、冒顶高度较高时,采取撞楔、打锚杆等方法无法施工前行时,可另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门巷道施救遇难人员。(4)被堵人员要选择一个安全位置并有规律地发出求救信号(如敲击钢管)等待救援。(5)若后路冒顶堵人,迎头必须及时开启压风管路,确保迎头正常供风。被堵人员必须保持镇静,在班长或现场管理人员115 的统一指挥下,设法扒通出口,并进行简单支护,迅速撤离危险区;同时要不断用电话或敲击风水钢管与外界保持联系。4.2.2.4切断灾区内电源,防止引爆瓦斯。4.2.2.5应急救援人员抢救出被困人员后,要视被困人员受伤程度进行现场急救。急救时要严格执行“三先三后”抢救原则,即先固定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先复苏后搬运的原则。4.2.2.6密切注意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4.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矿按要求配备齐全各种救灾物资及装备,要求有轨道能直通各种救灾物资及装备的存放地点。2、矿山救护队储备必备的应急装备、物资。3、用于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资金,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预案六:永新煤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供电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115 本矿井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井工开采矿井,井下大型机电设备较多、供电点多,因此存在发生供电、停电事故的可能性。1.2.易发生供电事故的地点:1.2.1.矿井供电系统:矿井供电:地面有一座10KV变电所,该变电所双回路10KV架空电源线路来自牧场35KV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导线型号为LGJ-240mm3,长度3km。井下在+1774水平设10kv中央变电所,安装高压防爆开关10台,供电电源两路来自地面10kv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型号为MYJV22-10-3*120电缆两条、MYJV22-10-3*150电缆一条,长度均为1200m,供井下采、掘、运输机排水、照明等负荷用电,当在用电源停电时,系统自动切换,由备用电源担负全部负荷,实现不间断连续供电,矿井供电系统比较可靠。但是如果供电网络发生故障,可能造成全矿性停电事故,对矿井安全生产形成威胁。引起供电网络故障的因素包括:变电所火灾,供电设施外力破坏,供电设备或设施的缺陷,上级供电事故,人为操作失误,以及冰冻、冰雹、强雷电、暴风雨、破坏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对供电系统的破坏。1.2.2.采、掘工作面供电1.2.3.井下采区变电所停送电1.2.4.临时设备供电点1.3.供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2.1.大面积停电易造成水灾、火灾事故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2.2.供电设备运行环境差,造成被埋压或短路,成为高温体(引火源)引起火灾、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1.2.3.停电检修范围不当(或与设计不符),造成击伤人员。1.2.4.设备漏电,接触供电设备人员触电事故。1.4.易发生事故的季节:全年。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安全副处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115 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科长、采掘设计科科长、环保工程科长、综合工区区长、机运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科科长、经营管理科科长、供应分部主任、财务科科长、物业管理科科长、救护队队长、卫生服务站站长、公安科科长。董事长、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营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副处长生产副总经理经营管理科矿办公室矿山救护队机运科采掘设计科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公安科卫生服务站党群工作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综合工区环保工程科综合工区供应分部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供电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115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公司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中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采掘设计科: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的人数。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综合工区: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环保工程科: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和人员定位系统,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单位、姓名,并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斜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3)供应分部: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党群科: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8)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15 19)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及做撤人准备工作。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总经理,总经理和调度室根据供电事故影响范围及人员是否有伤亡等不同情况,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伊犁能源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3.1.3.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人员数量及分布、供电事故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2.现场报警方式:现场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或7+(8306、8307、8308、8309)。3.3.通讯联络方式:3.3.1.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3.2.矿井停电应急调度电话:矿井停电应急调度电话库车县电力公司调度电话0997-7122351库车县供电公司赵连军13579365698阿克苏地区电力调度电话0997-6317515115 0997-63175160997-63175170997-6317518阿克苏电力维护生产部主任钱勇13579100662阿克苏地区电力公司营销部总经理朱学荣13999669266阿克苏供电公司维修于主任13899229382阿克苏供电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高峰159992188780997-63179653.4.通告、报警形式: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1、电话;2、敲打管路;3、在巷道分岔点留下明显标志物。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供电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在接到供电事故报告后,调度室根据供电事故影响范围及人员是否有伤亡等不同情况,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决定是否需启动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115 矿井发生供电事故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预防与处置措施4.1.危险源预防及监控4.1.1.公司设立矿井供电专职机构,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4.1.2.矿井变电所建有自动化监控系统,有值班配电工24小时值守,对供电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不间断监测。4.1.3.完善供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灵敏并能正常使用。损坏的安全设施及时维修和处理。4.1.4.加强现场管理,杜绝失爆现场;供电设备的电流整定值必须由专业人员调整,其它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供电施工必须执行停电票制度;供电电缆和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挤压和被埋等现象的发生;供电设备的电压等级与额定数值相适应。4.1.5.执行变配电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杜绝不合格设备、设施。定期巡检架空输电线路,按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及时处理问题和隐患。4.1.6.做好个体防护措施。对于接触供电设备运行部位的必须有可靠的隔离设施等措施。4.1.7.加大供电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1.8.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4.2.处置措施115 4.2.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4.2.1.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大面积停电、供电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4.2.1.2.处置全矿性停电事故以防止衍生重大安全事故为主,以保护井下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4.2.1.3.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对矿井范围内煤矿供电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煤矿瓦斯事故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4.2.1.4.迅速抢修供电系统,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矿井供电,优先保障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供电。4.2.2.处置措施4.2.2.1.发生有人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警。并将触电人员移动安全地点,并组织抢救。4.2.2.2.发现电缆、电气设备着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直接灭火。4.2.2.3.发生矿井或变电所大面积停电事故后,要立即切断电源,向调度室或机运科汇报,机运科安排专业人员查找故障点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供电。4.2.2.4.估计停电时间,并根据停电时间长短确定停电区域是否需要撤人。4.2.2.5.主要通风机停电后,必须及时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4.2.2.6.停电影响的掘进工作面应及时撤人、设置栅栏和警标,复电后,应编制措施,严格按规定探放瓦斯。4.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矿井地面、井下各设一个消防材料库,各地点按设计要求规定配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并能正常使用。(2)矿山救护队储备必备的应急装备、物资。(3)用于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资金,矿一律给予确保,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预案七:永新煤矿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115 矿是新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型井工开采矿井,井下使用皮带、单轨吊运输设备,运输环节简单。1.2.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1.2.1.矿井轨道运输系统1.2.2.矿井皮带运输系统1.2.3.大型设备的搬运挪移等1.3.运输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3.1.皮带运输系统造成:(1)引起火灾。可能衍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2)胶带断带伤人。(3)胶带下运飞车或电绞断绳跑车。(4)旋转部造成挤伤,甚至挤死人员。1.3.2.员工作业不规范引发其他运输事故。1.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安全副处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安监科长、采掘设计科科长、环保工程科长、综合工区区长、机运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群科长、经管科长、供应管理科长、财务科长、物业科长、救护队队长、卫生服务站站长、公安科科长。董事长、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营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副处长生产副总经理115 经管科矿办公室矿山救护队机电科采掘设计科安监科物业科财务科公安科综合工区党群科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综合工区环保工程科供应管理科卫生服务站2.2.组织机构及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运输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公司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在事故现场协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115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5)矿山救护中队:负责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矿山救护中队的行动计划,组织小队参加事故抢险救灾。6)采掘设计科:事故发生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工作、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的人数。7)安监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8)综合工区: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安排通风人员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恢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环保工程科: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10)机运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主斜井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综合工区:负责将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2)经管科: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3)供应分部: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4)物业科: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护理。15)公安科: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16)矿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17)党群科: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18)财务科: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19)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事故调查。第三章处置程序3.1.信息报告程序3.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3.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总经理,总经理和调度室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向上级主要领导及调度室报告(集团公司、新疆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市、库车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并启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灾。115 3.1.3.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区域、事故的性质、估计影响范围和事故原因。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3.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井下直拨调度室电话(800、801)。3.3.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一。3.4.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3.5.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方式:电话或其他现场有效方式;3.6应急处置3.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具体分级标准见综合应急预案部分。3.6.2.响应程序在接到运输事故报告后,调度室根据运输事故影响范围及人员是否有伤亡等不同情况,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决定是否需启动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相应救灾级别,当进行Ⅰ、Ⅱ、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集团公司、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阿克苏地区和库车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3.6.3.应急指挥矿井发生运输事故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领导参与组织抢救,即任救灾现场总指挥。3.6.4.应急行动事发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115 3.6.5.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3.6.6.应急避险现场人员应急自救根据需要现场条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做好互救、自救、避险工作。3.6.7.扩大应急3.6.7.1.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3.6.7.2.事故发生影响群众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组织群众的撤离、疏散的安全防护。第四章预防与处置措施4.1.危险源预防监控措施4.1.1.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对开展防治运输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规范上岗。4.1.2.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完善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灵敏并能正常使用。损坏的安全设施及时维修和处理。4.1.3.加强对单轨吊使用管理,不完好设备或捆帮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4.1.4.加强对皮带运输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率达100%。4.1.5.凡是皮带、溜子转动、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置保护罩或保护栏杆,须横越输送机的行人处必须设置人行过桥。4.1.6.检修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执行停机处理故障、停机检修制度,停机后在开关处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开机”牌,严禁在运行中清扫刮板输送机。4.2.处置措施4.2.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运输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2)处置运输事故以营救遇险人员为主,并保障救援人员安全。(3)如果矿井供电、排水系统遭受破坏,要尽快组织抢修,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衍生其他事故灾害。4.2.2.处置措施4.2.2.1.斜巷提升运输事故。115 事故发生后,岗位工立即用电话通知绞车或皮带司机,同时汇报调度室。跟班区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调度室汇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4.2.2.2.平巷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使其脱离危险区域,并立即用电话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公司领导,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4.2.2.3.发生单轨吊机车掉落事故,首先要采取安全措施,撤出驾驶室被困人员。人员救出后、最快速度的修复损坏的单轨机车或吊梁,恢复单轨吊的正常运转。4.2.2.4.发生胶带、溜子运输事故,现场人员及时向调度室报警,同时停止设备运转,抢救伤员。调度室汇报公司领导,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4.2.2.5.大型设备移挪、吊装发生歪倒伤人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同时采取合适的工具,把设备吊起,救出伤员;调度室汇报公司领导,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4.2.2.6发现皮带着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直接灭火,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汇报公司领导,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4.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井下运输安全设施矿井按设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皮带运输为综合保护)。各施工地点按规定配备齐全了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正常使用。(2)井下消防设施矿井井下按设计及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消防系统(防尘系统兼作消防系统),地面、井下各设一个消防材料库。各地点按规定配齐了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并能正常使用。(3)矿山救护队按标准配备救护装备。(4)公司供应分部负责采购和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下篇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第一章事故类型115 永新煤矿是新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型井工开采矿井,机械化程度较高,使用设备较多。结合我矿是水文复杂矿井、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等实际情况。容易发生事故的类型有水灾、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顶板、供电事故及运输事故等。1.1.水灾1.1.1.我矿根据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裂隙充水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一型二类)的煤矿床,但是由于矿井曾发生突水事故,突水量最大达到360m³/h以上,根据2009年《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因此定为水文简单矿井。1.1.2.井下水患存在地点:生产过程中的采、掘头面井下均受含水层水、老空水及地表水的威胁。(1)由于矿井为综放工作面大面积的回采,导致地表下沉,采空区对应地面出现不等长宽的裂缝斑裂,井田西侧大自然冲沟正好经过该塌陷区。(2)北部天山雪融化后直接补给第四系,渗透给下部砂岩裂隙含水层中,煤层综放工作面回采后的导水裂隙带高度达到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甚至通道第四系含水层,则第四系含水层水易沿导水裂隙带贯入井下,也会导致井下水的增大或淹井。(3)采区煤层冲水因素主要为顶板砂岩含水层,而顶板砂岩含水层受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的直接补给,第四系潜水含水层直接受北部天山融化水及客车河河水的补给,还有井田东北浅部存在火烧区,采区也直接受该火烧区静水的补给,对矿井安全开采形成水害威胁。(4)老空水。随着开采范围的不断增大,顶板冒落区域也随之增大,顶板砂岩水和注浆水不断充填采空区,造成老空积水,影响矿井安全开采。1.1.3.矿井水害的危害程度分析:1.1.3.1短时间内大量水涌入井下作业地点,造成井下作业人员被困或受到伤害。如2011年工作面发生出水,矿井最大涌水量360m³/h,迫使矿井半停产,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1.3.2涌水可能造成大量设备被淹,冲垮巷道。1.1.3.3破坏、淹没巷道,造成通风系统破坏、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引起次生灾害发生。1.1.4.易发生透水事故的季节:一年四季。1.1.5.水灾事故前出现的征兆:1.1.5.1.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115 1.1.5.2.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1.1.5.3.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1.1.5.4.当观察到以上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科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1.1.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可能衍生矿井瓦斯爆炸、人员窒息等事故。1.2.火灾1.2.1.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煤层均存在自然发火性,开采时自然发火的危险性较大;且矿井的机械化生产程度较高,井下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和胶带输送机,易引起矿井外因火灾。1.2.2.火灾存在地点:1.2.2.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1.2.2.2.沿底掘进巷道顶板高冒区;1.2.2.3.密闭墙内;1.2.2.4.电气设备集中的地点;1.2.2.5.胶带输送机机头及机尾;1.2.2.6.油料库。1.2.3.矿井火灾的危害程度分析:1.2.3.1.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2.3.2.火灾可能造成大量设备和资源被毁。1.2.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1.2.5.火灾事故前出现的征兆:1.2.5.1.外因火灾一般是突发性的,没有明显预兆,但发生后有烟雾。1.2.5.2.内因火灾预兆:(1)巷道中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雾气,巷道壁出现水珠。(2)煤在自燃过程中,CO2增多并放出CO等有害气体,会引起人头痛、精神疲乏慢性中毒现象。(3)巷道中出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燃煤气味,表明已发展为自燃阶段晚期,很快就会出现烟雾和明火,1.2.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可能衍生矿井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可能引发矿井通风系统紊乱,人员窒息等事故。115 1.3.瓦斯爆炸事故1.3.1.根据煤矿瓦斯鉴定结果,我矿属瓦斯矿井,如果对瓦斯危险源监控不当,井下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3.2.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1.3.2.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1.3.2.2.掘进工作面迎头;1.3.2.3.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回风路线;1.3.2.4.因通风不畅的巷道高冒点。1.3.3.矿井瓦斯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1.3.3.1.爆炸形成的高温及冲击波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3.3.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1.3.3.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3.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1.3.5.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条件:1.3.5.1.瓦斯爆炸的浓度为5%~16%范围。1.3.5.2.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3.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瓦斯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或煤尘爆炸,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4.煤尘爆炸1.4.1.根据矿井煤尘鉴定结果,各煤层煤尘均具有爆炸性,开采时井下采掘头面存在发生煤尘爆炸危险。1.4.2.易发生煤尘爆炸的地点;1.4.2.1.采煤工作面煤机割煤处;1.4.2.2.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口;1.4.2.3.爆破作业地点;1.4.2.4.各转载点等煤尘易积聚的地点。115 1.4.3.矿井煤尘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1.4.3.1.爆炸形成的高温及冲击波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4.3.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1.4.3.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4.3.4.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4.4.可能发生的季节:易发生煤尘爆炸的季节多为冬春井下干燥季节。1.4.5.煤尘爆炸发生的条件:1.4.5.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1.4.5.2.煤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1.4.5.3.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煤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4.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煤尘爆炸易发生连续爆炸和引起瓦斯爆炸,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5.顶板事故1.5.1.根据井工煤矿的开采特点,结合矿井煤层顶板实际情况,井下生产的采掘活动过程中及失修巷道均会发生顶板事故。1.5.2.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地点:1.5.2.1.采煤工作面两端超前、放顶线及靠近煤壁附近。1.5.2.2.掘进及修护迎头、巷道交叉点、爆破地点等1.5.2.3.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变化带附近;1.5.2.4.失修巷道。1.5.3.矿井顶板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5.3.1.顶板直接下沉、冒落,造成人员直接受伤或死亡;1.5.3.2.堵塞巷道造成巷道无风、有害气体积聚,威胁人身安全。1.5.3.3.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落形成风暴,造成工作面支架受压损坏及人员伤亡,井下生产中止。1.5.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1.5.5.顶板事故出现的预兆:115 1.5.5.1.顶板下沉、断裂,有时会有闷雷声;金属支架急剧下缩或变形。1.5.5.2.煤层变得松软,发生片帮;巷道底鼓、变形严重。1.5.5.3.顶板离层,敲击有空响;出现裂缝或裂缝加深、加宽等。1.5.6.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顶板事故发生易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等,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1.6.供电事故1.6.1.矿井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井工开采矿井,井下大型机电设备较多、供电点多,如果管理不善,易发生供电、停电事故的可能性。1.6.2.易发生供电事故的地点:1.6.2.1.矿井供电系统。1.6.2.2.采、掘工作面供电1.6.2.3.井下采区变电所停送电1.6.2.4.临时设备供电点。1.6.3.供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6.3.1.大面积停电易造成水灾、火灾事故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6.3.2.停电检修范围不当(或与设计不符),造成击伤人员。1.6.3.3.设备漏电,接触供电设备人员触电事故。1.6.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1.6.5.供电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供电设备运行环境差,造成被埋压或短路,成为高温体(引火源)引起火灾、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1.7.运输事故1.7.1.矿井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井工开采矿井,井下使用皮带、机车等运输设备多,运输环节多,公司在2013年9.27日发生一起工人违章爬蹬跳造成的伤亡事故。1.7.2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1.7.2.1.矿井单轨吊运输系统1.7.2.2.矿井皮带运输系统1.7.2.3.大型设备的搬运挪移等1.7.3.运输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7.3.1.单轨吊运输系统造成:115 (1)单轨吊掉落伤人、撞人事故;(2)单轨吊刹车不良失效;1.7.3.2.皮带运输系统造成:(1)摩擦引起火灾。(2)胶带断带伤人。(3)旋转部造成挤伤,甚至挤死人员。1.7.4.可能发生的季节:全年。1.7.5.运输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延生事故。运输设备运行环境差,转动部摩擦起火,可能衍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第二章应急工作职责2.1.应急组织体系出现灾变后,矿立即按照综合预案要求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要求现场成立以当班带班干部为组长应急救援小组,小组成员由现场队长、班长、瓦检员、安监员、机电维修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组成。2.1.1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职责见综合预案。2.1.2.现场应急小组成员职责:2.1.2.1.现场应急救援组长职责(1)及时用电话保持和地面指挥部沟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井下各单位人员进行事故施救、撤离等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灾变情况,组织人员执行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现场统一调配各单位参与施救人员、物资、装备等。(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2.1.2.2.现场临时成员职责(1)区长负责指挥抢救、撤离的工作的具体实施。(2)班长对受伤人员搬运、灾变需要的材料物资、装备等组织人员实施。(3)瓦检员负责对通风系统、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并及时汇报。(4)安监员负责对现场抢救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保证现场抢救、避灾的安全。(5)机电维修工负责受灾影响范围内电源切断,应急设备的维护等工作。(6)有经验的老工人对冒顶、水灾等灾变的抢救实施。115 第三章应急处置3.1.水灾应急处置3.1.1处置程序。(1)当工作面及巷道出现挂红、挂汗、煤壁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害气体增加等,当班干部及班长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科,停止工作分析原因。做准备撤出受水威胁人员。(2)当出现事故扩大,有明显突水现象,立即向矿调度科汇报,并立即撤出人员,同时矿启动水灾专项应急预案。(3)若水灾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1.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1.2.1井下现场(1)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职工发现灾情,立即报告调度科,并及时向可能受危害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妥善地组织抢救工作。(2)根据水流特点及工作面根据出水点不同,选择不同的避灾路线。若涌水,且涌水量凶猛,现场无法撤离时,因抓住顶板棚梁或电缆等高处固定物,防止被水冲走。(3)受水灾威胁一时无法撤离的,所有人员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时须沿途布置标志,撤退到安全地段后,清查人数,及时向矿调度科汇报。(3)若为老空涌水,现场人员应立即佩戴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生命安全时,任何人不得摘除。(4)及时切断受灾范围内电源,积极采取措施严防二次透水。3.1.2.2.指挥部(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透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水水位,估计涌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等情况,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2)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迅速组织人员撤出危险区。(3)关闭有关地区的防水闸门,切断灾区不必要的电源。115 (4)积极采取排、堵、截、导水技术措施,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如果涌水量大于矿井排水能力,应在采取措施控制水位上升、保护矿井主排设备的同时,迅速组织矿井“扩排”工程施工,防止矿井被淹。(5)若解救出被困人员需要的时间较长,应利用巷道管路或采用打钻、掘小巷等方法向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建立通信联系,以延长其生存时间;如果被困人员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的水位,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这时若条件允许,可考虑进行潜水救护。3.1.2.3.救援人员处置措施(1)救援队伍到达事故地点,首先要进行灾情侦察,探查遇险人员位置,涌水通道、涌水量、水的流动线路,巷道及排水设施受淹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浓度及在巷道中的分布,通风情况等,供指挥部全面研究和决策。(2)采掘工作面发生水灾时,应首先进入下部巷道救人,再进入上部巷道救人。(3)处理上山巷道水灾时,要检查并加固巷道支护,防止二次突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并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通信联系和退路安全畅通。(4)矿井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全矿或水平有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应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如果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而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应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5)排水后进行侦察、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底板塌陷。(6)排水和救援过程中要保持正常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的检测,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突然改变其生存条件而造成不应有的伤亡。(8)救援作业过程中要加强灾情观察,一旦发现灾变迹象或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灾区避险。(9)现场救援必须统一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并严格按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伤亡和事故扩大。(10)救援指挥部应在灾区附近建立现场救援基地,以便于抢险救灾前线指挥、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集中、以及对遇险人员进行临时救护。3.2.火灾应急处置115 3.2.1.处置程序(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必须第一时间汇报矿调度室,现场班组长和带班领导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火情情况首先利用现场一切可以利用的物力、人力积极直接灭火,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当出现火灾扩大时,无法现场扑灭,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受灾地区及受灾害影响地区的班组长和带班领导,立即组织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区,经过火烟区必须佩戴好自救器。同时启动综合应急预案。(3)若火灾事故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2.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2.2.1井下事故现场(1)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职工发现灾情,先采取措施灭火,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妥善地组织抢救工作。(2)现场人员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火情首先利用现场一切可以利用的物力、人力积极直接灭火,若电器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砂子或其它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3)火灾无法扑灭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升井,经过火烟区必须佩戴好自救器。(4)及时切断受灾范围内电源。3.2.2.2.指挥部(1)处理矿井火灾应了解以下情况:a)发火时间,火源位置,火势大小,波及范围,火灾蔓延方向和速度;b)遇险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c)灾区瓦斯情况,通风系统状态,风流方向及风量大小;d)灾区供电状况,巷道围岩、支护情况。(2)在条件具备时,应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采用直接灭火法时,须随时注意风流方向、风量及气体浓度的变化,并及时采取控风措施,避免风流逆转,保护灭火人员的安全。(3)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隔绝方法或综合方法灭火:a)现场缺乏灭火器材或人员;b)火源点不明确、火区范围大、难以接近火源;115 c)用直接灭火的方法无效或对人员有危险。(4)避免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发生火灾时,必须全面考虑火灾地点及其在整个通风系统中的位置,预计火风压的影响范围,及早撤出受威胁地区的人员,采取稳定风流的措施,防止风流逆转。3.2.2.3.救援人员处置措施(1)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必须按规定佩用个体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灾区侦察、作业及离开灾区等相关规定,行动过程中加强监测和观察,一旦发现灾变迹象或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灾区避险。(2)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应保持通风系统的稳定,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超过2%,并继续上升时,必须立即将全体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3)当火灾发生在进风巷道,火灾烟流对人员集中的地点构成威胁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制造风流短路,将烟流直接引入回风,但实施前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离。(4)遇有高温、塌冒、爆炸等危险区域,在需要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救援人员方可进入。(5)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时,井下应根据灾情选择合理的地点建立现场救援基地,以便于救灾前线指挥、救灾人员和物资集中、对遇险人员进行临时救护等。(6)现场救援必须统一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并严格按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伤亡和事故扩大。3.3.瓦斯应急处置3.3.1处置程序(1)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矿调度室,同时带好自救器迅速逃生。(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立即通知矿井其他区域施工人员撤离井下,撤离时必须佩戴好自救器,同时启动综合应急预案。(3)若瓦斯爆炸事故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3.2.1加强瓦斯监控管理:115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2)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控。(3)防止引爆火源出现。(4)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3.3.2.2.瓦斯处置基本原则(1)处置瓦斯爆炸事故以救人为主,按照“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组织抢救,同时保障救护人员安全。(2)及时扑灭灾区火源,防止引起火灾和再次爆炸。(3)尽快恢复通风系统,排除爆炸产生的烟尘和有害气体,清除灾区巷内堵塞物,以便于救人。3.3.2.3.指挥部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做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1)必须了解的内容:a)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b)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c)通风情况;d)灾区瓦斯、煤尘情况;e)是否发生火灾;f)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a)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b)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c)能否诱发火灾;d)可能影响的范围。(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a)切断灾区电源;b)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c)调动救护队;d)保证主要通风机和压风机的正常运转;e)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115 f)按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g)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4)应对灾区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正确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并根据需要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3.3.2.3.救援人员处置措施(1)救护队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应选择最短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灾区;到达灾区后必须详细侦察灾区情况,迅速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2)要探明发生爆炸的地点、波及范围以及气体成分、风量、风向、煤尘等情况,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查清遇险人员的数量、遇险位置,确认救援进出的线路,供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救援行动计划和抢救遇险人员的具体措施。(3)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通风,排除烟雾,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4)必须安排专人严密监视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和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降尘措施防止煤尘飞扬;不得随意改变灾区通风系统,需改变时必须经指挥部批准。(5)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出现火灾时灭火和救人应同时进行,并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的措施。(6)如果发生连续爆炸,应掌握爆炸间隙规律,利用间隙进行救灾,但必须派专人检查瓦斯,如有爆炸危险及时撤出,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7)应根据现场情况尽快恢复矿井通风系统,为救灾创造有利条件。主扇一旦被破坏应启动备用扇风机,如果备用扇风机无法启动,应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8)如果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方向的人员,在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应采取区域反风以至全矿井反风,之后救护队应进入原回风侧引导人员撤离灾区。(9)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必须按规定佩用个体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灾区侦察、作业及离开灾区等相关规定,行动过程中加强监测和观察,一旦发现灾变迹象或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灾区避险。115 (10)遇有高温、塌冒、爆炸、水淹等危险区域,在需要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救援人员方可进入。(11)井下应根据灾情选择合理的地点建立现场救援基地,以便于救灾前线指挥、救灾人员和物资集中、对遇险人员进行临时救护等。(12)现场救援必须统一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并严格按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伤亡和事故扩大。3.4.煤尘爆炸应急处置3.4.1处置程序(1)井下发生煤尘爆炸,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调度室,同时带好自救器迅速逃生。(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矿井其他区域施工人员撤离井下,撤离时必须佩戴好自救器,同时启动综合应急预案。(3)若煤尘爆炸事故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4.2.1加强煤尘危险源监管:(1)减少煤尘产生量:从源头上控制煤尘量,加强采掘机械的防尘管理;湿式打眼;合理确定炮眼数目和装药量;使用水泡泥等措施。(2)降低浮游煤尘浓度:扒装洒水,转载点喷雾洒水;采煤、掘进工作面及时洒水降尘;合理选择风速等措施。(3)防止积尘参与爆炸:冲洗巷道,清除积尘,推行“无尘化”管理;采取隔爆;定期开展粉尘检测工作等措施。3.4.2.2.煤尘爆炸处置基本原则(1)处置煤尘爆炸事故以救人为主,按照“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抢救,同时保障救护人员安全。(2)及时扑灭灾区火源,防止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3)尽快恢复通风系统,排除爆炸产生的烟尘和有害气体,清除灾区巷的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做好应对煤尘连续爆炸和灾害扩大的准备。3.4.2.3.指挥部115 井下发生煤尘爆炸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做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1)必须了解的内容:a)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b)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c)通风情况;d)灾区瓦斯、煤尘情况;e)是否发生火灾;f)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a)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b)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c)能否诱发火灾;d)可能影响的范围。(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a)首先切断灾区电源(以至灾区周围区域电源);b)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c)调动救护队;d)保证主要通风机和压风机的正常运转;e)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f)按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g)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4)应对灾区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正确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并根据需要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3.4.2.3.救援人员处置措施(1)救护队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应选择最短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灾区;到达灾区后必须详细侦察灾区情况,迅速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2)要探明发生爆炸的地点、波及范围以及气体成分、风量、风向、煤尘等情况,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查清遇险人员的数量、遇险位置,确认救援进出的线路,供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救援行动计划和抢救遇险人员的具体措施。115 (3)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通风,排除烟雾,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4)必须安排专人严密监视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和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降尘措施防止煤尘飞扬;不得随意改变灾区通风系统,需改变时必须经指挥部批准。(5)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出现火灾时灭火和救人应同时进行,并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的措施。(6)如果发生连续爆炸,应掌握爆炸间隙规律,利用间隙进行救灾,但必须派专人检查瓦斯,如有爆炸危险及时撤出,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7)应根据现场情况尽快恢复矿井通风系统,为救灾创造有利条件。主扇一旦被破坏应启动备用扇风机,如果备用扇风机无法启动,应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8)如果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方向的人员,在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应采取区域反风以至全矿井反风,之后救护队应进入原回风侧引导人员撤离灾区。(9)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必须按规定佩用个体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灾区侦察、作业及离开灾区等相关规定,行动过程中加强监测和观察,一旦发现灾变迹象或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灾区避险。(10)遇有高温、塌冒、爆炸、水淹等危险区域,在需要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救援人员方可进入。(11)井下应根据灾情选择合理的地点建立现场救援基地,以便于救灾前线指挥、救灾人员和物资集中、对遇险人员进行临时救护等。(12)现场救援必须统一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并严格按应急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严防造成新的伤亡和事故扩大。3.5.顶板事故应急处置3.5.1处置程序(1)当工作面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片帮、出现裂隙、离层、淋水、漏顶等。现场人员发现这类现象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当班管理人员及班长必须尽快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停止工作分析原因。115 (2)若冒顶扩大造成事故,现场人员要弄清冒顶的准确位置、顶板来压稳定与否、冒落高度及范围等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撤出人员。同时启动顶板专项应急预案。(3)若冒顶事故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5.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5.2.1井下现场(1)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职工发现灾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现场人员采取措施加固冒顶区周边巷道的支护,以防冒顶区域扩大,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妥善地组织抢救工作。(2)被冒顶堵埋人员应尽可能躲入通风、支护相对较好的安全地点,并加强该处的支护。躲避人员应不断敲击帮壁、管子、轨道等,给救护人员发出求救信号。(3)若冒顶区域向里至迎头的独头段还有人员,被堵人员严禁盲目外逃,应立即开启压风供风,以防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在支护完好处等待救援。3.5.2.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处置冒顶事故以营救遇险人员为主,同时加强顶板维护和监控,防止事故扩大和保障救援人员安全。(2)加强灾区通风和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根据现场情况,做好水害、自然发火等灾害的预防工作。(3)现场处置做到行动迅速、方法得当、组织有序。3.5.2.3.救援人员处置措施(1)救护队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应选择最短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灾区。(2)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3)救援人员到达冒顶事故现场,首先应向现场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冒顶地点顶板的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等,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必要时需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畅通。(4)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可用呼喊、敲击的方法听取回声),来确定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115 (5)如果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6)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谨慎小心,以防伤害遇险人员;遇有大块矸石、物料、支柱等物压在人身上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液压剪刀等工具进行处理,禁止使用镐刨、锤砸等方法扒遇险人员或破岩。(7)在抢救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援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冒落区工作时,要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注意检查瓦斯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8)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a)局部冒顶范围小,顶板没有冒实,而顶板石块停止下落,这种情况一般采用掏梁窝、探大梁,使用单腿棚或悬挂金属顶梁处理。b)局部冒顶范围较大,采取从冒顶区两端向中间进行探梁处理的方法;如果顶板破碎,应采取打撞楔方法处理。c)对于被堵人员,应在支护好顶板的情况下,通过掘小巷绕道穿过冒落区域或使用轻便救护担架穿越冒落区接近遇险人员。(9)人员救出生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在现场采取输氧、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急救处理措施,对危险伤员应尽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3.6.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3.6.1.处置程序(1)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后,调度室要迅速通知井下人员撤离,选择最近的路线、从主平硐或风井撤退到地面。同时矿启动供电专项应急预案。(2)若停电事故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6.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6.2.1.井下现场人员:在井下停电事故发生后,当班干部及班长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做到沉着、冷静,根据调度室安排井下人员有序撤离。3.6.2.2.停电处置原则:(1)处置全矿性停电事故以防止衍生重大安全事故为主,以保护井下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2)停电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措施,将井下人员撤退到地面,同时要加强监控,防止因停电、停风引起矿井瓦斯爆炸、水灾等重大事故和提升运输事故。(3)迅速抢修供电系统,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矿井供电,优先保障矿井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供电。115 3.5.2.3.供电系统情况永新矿业地面有一座10KV变电所,该变电所双回路10KV架空电源线路来自牧场35KV变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导线型号为LGJ-240mm3,长度3km。井下在+1774水平设10kv中央变电所,安装高压防爆开关10台,供电电源两路来自地面10kv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型号为MYJV22-10-3*120电缆两条、MYJV22-10-3*150电缆一条,长度均为1200m,供井下采、掘、运输机排水、照明等负荷用电。3.6.2.4.处置措施(1)全矿性停电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室要迅速通知井下人员撤离,选择最近的路线、从有行人设施的主平硐或风井撤退到地面。(2)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进行调查,掌握井下人数、人员分布及撤退情况,是否有人遇险、受伤或因体力不支无法安全撤至地面等,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派出救护队和医疗人员下井,组织人员撤退,营救遇险人员,救助受伤及体力不支人员安全撤退。(3)如遇异常情况,现场人员无法顺利撤退,应急指挥部应迅速研究制订专门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营救井下人员。(4)矿井主扇停止后应迅速打开风井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5)要采取措施加强对井下通风、瓦斯等有害气体及矿井涌水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处理,防止发生人员窒息或中毒、瓦斯爆炸、水灾等安全事故。(6)应注意监视井底及各水平的水位变化,必要时应采取筑坝、引流、截水、导水、封堵等措施,保护矿井主要排水设备安全,严防灾害扩大。(7)矿灯房要立即实施矿灯应急状态管理,随时掌握井下人数及出入井人数,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8)井口应设置救助基地,配备医疗人员、救助人员、救护车辆、药品和急救设施、电话及饮用水、食品等,以便及时对出井人员实施救助。(9)矿井恢复通风后,必须对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巷道通风及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如果瓦斯超限,应按规定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区域供电。(10)电力抢修及复电处置措施:115 a)停电事故发生后,矿生产部要迅速调查停电原因,同时快速组织专职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成立电力抢险队,赶赴事故地点抢修。要争取时间,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b)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不能盲目行动,防止造成时间延误、事故扩大或出现人身事故。c)要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调度室保持联系,抢险处理过程由公司生产部统一调度操作。d)若短时间不可能恢复供电(如停电是自然灾害所造成),应立即制定临时供电方案,优先保障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保安电源。e)抢修结束,由公司调度室统一调度,迅速恢复供电。3.6.3.矿井停电应急调度电话:矿井停电应急调度电话库车县电力公司调度电话0997-7122351库车县供电公司刘卫斌13899203283阿克苏地区电力调度电话0997-63175150997-63175160997-63175170997-6317518阿克苏电力维护生产部主任钱勇13579100662阿克苏地区电力公司营销部总经理朱学荣13999669266阿克苏供电公司维修于主任13899229382阿克苏供电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高峰159992188780997-63179653.7.绞车、大型设备等运输事故应急处置3.7.1处置程序(1)当井下发生运输事故时,当班干部及班长及时电话汇报矿调度室。(2)当井下发生运输事故伤人或可能造成次生灾害时,当班干部及班长必须尽快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同时公司启动运输专项应急预案。(3)若运输事故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相关部门申请组织救援。3.7.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15 3.7.2.1处置原则:(1)处置矿井提升事故以营救遇险人员为主,并保障救援人员安全。(2)应急抢险做到快速响应、措施得力、组织有序、协调一致,防止情况恶化及导致事故扩大。(3)如果矿井供电、排水系统遭受破坏,要尽快组织抢修,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衍生其他事故灾害。3.7.2.3.处置措施(1)绞车提升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后,岗位工立即用电话通知绞车司机、汇报调度室。带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带好物料工具赶到现场进行抢救。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公司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2)无轨胶轮车事故处置措施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矿有关部门的联系;②在事故现场各来车方向4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③人员避让到安全区域,然后向调度指挥中心详细汇报事故发展情况,明确汇报事故发生具体位置;④当车辆发生起火时,现场人员应利用所有可用于灭火的物品进行灭火,若无法扑灭起火或乘车人员无法逃出事故车辆的情况,应及时汇报调度室请求支援。⑤无轨胶轮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事故追查需要的证据。⑥矿辅助救护人员和各单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遇险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救援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3)运输大型设备事故处置措施①危险源分析a车辆捆扎不合格;b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好运行;c车辆掉道;不在规定地点摘挂钩;d起吊点工具失效,造成大型设备歪倒伤人等。②处置措施a现场先把伤人的大型物件做解除、固定等可靠处理,然后救出伤者。115 b急救应本着“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时, 防止损坏神经”的原则。c当人员重伤时,救护时要保护受伤部位不再扩大,必要时请求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救护。3.8.停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3.8.1.处置程序(1)矿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会造成井下全部停风,部分巷道出现微风、无风情况,在逐条巷道恢复通风时如遇到引爆火源可能会发生瓦斯事故,危害范围会造成施工地点和回风流中的人员伤亡。(2)停风事故发生后,调度室要迅速通知井下人员撤离,选择最近的路线、从主、副斜井或斜风井撤退到地面。同时公司采取停风应急处置措施。(3)若停风事故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阿克苏市、库车县等)申请组织救援。3.8.2.处置措施3.8.2.1.现场处置方案1)掘进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后,当班班组长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进入到新鲜风流中去,在门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同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机电维修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恢复停风。2)发生停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和工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供电;采区发生停电停风时,采区配电工要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供电;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及时将人员撤出。3)当主通风机发生停电停风后,值班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供风。3.8.2.2.主扇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现场处置的主要任务1)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抢修工作;2)打开风井防爆门,利用自然通风方式给井下供风;3)调度室积极组织尽快组织井下人员上井;4)对停风区域停止供电;5)井下救护人员排放瓦斯;(二)现场抢修及恢复通风具体措施115 1)当矿井主要通风机出现异常,按照程序必须立即重新启动,无论再次操作成功与否,都要安排人员查明风机停风原因;在10分钟内不能重新启动时,矿井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和上运转工区值班人员,同时打开防爆门,使矿井恢复自然通风。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主要通风机10分钟内不能重新启动汇报后,立即汇报矿长、总工程师,通知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同时通知各井下单位值班人员、工区值班人员组织井下工作地点的人员撤到地面。3)选择最快的方案,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专业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矿井恢复机械通风的措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通风机的通风。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期间,井下严禁从事任何作业。5)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巷道通风时,除将局部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6)矿井主要通风机故障排除后,立即进行恢复通风工作,停风8小时以内的,由通防专业有关人员组织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掘施工地点、机电峒室内的瓦斯情况,风机处瓦斯低于0.5%,迎头瓦斯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汇报调度室,由矿领导确定井下是否恢复送电通风、生产,调度室下达指令。否则,制定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7)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8小时后,恢复通风工作由救护队进行,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瓦斯、氧气检查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探查。(三)人员紧急疏散、安置。井下发生停风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接到矿调度室撤离命令时,停止作业,切断电源,立即辨别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进风巷道巷,按避灾路线有序撤离井下。3.9.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3.10.1.地面火灾处理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解决、分工负责、快速处理原则;2、坚持迅速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的原则;3、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115 3.10.2.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处置程序(一)在本单位发生火灾时,在岗职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二)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公安科、救护队和调度室;(三)公安科、救护队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公司警戒。公安科长、救护队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卫、救护队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四)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并组织火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安排医护人员随时做好急救准备,机运科应及时切断火区的电源。3.10.3.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一)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设备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各消防设备要准备就绪、救灾道路要保持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二)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及时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三)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参与灭火任务;(四)各单位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3.10.4火灾事故的处置措施(一)火灾扑灭后,各单位应立即清点本单位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公司公安科汇报,公安科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二)经管科应尽快协调各单位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三)机运科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使用;(四)以党委书记为主,各单位主管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进行事故处理;(五)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小组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115 3.10.报警电话及内容3.8.1.各类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汇报矿调度室,井下报警电话:直拨调度室电话“#”,7+(8306、8307、8308、8309)。地面电话:78306、78307、78308、78309。外线:6780429、6780432。火警:119急救:1203.7.3.2.报告内容:(1)各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人员及影响范围等。(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4)目前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5)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汇报。第四章注意事项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佩戴合格的自救器,并保证自救器佩戴正确,切不可因干、热感觉私自取下自救器;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严禁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并随时检查通风情况。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本矿各场所配置的灭火器主要有2种: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4.2.1.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600v以下的带电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固体物质火灾和可燃液体的火灾。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在距燃烧物5m左右使用,先拔出保险销,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然后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2)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以防止手被冻伤。3)扑救可燃液体的火灾时,如果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应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上部向容器中喷射,但不能直接冲击可燃液面,防止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4)必须在火源的进风侧使用,防止因现场二氧化碳浓度升高而造成操作者缺氧窒息。4.2.2.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方法与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但应注意的是:115 1)使用前应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2)因干粉的冷却作用甚微,灭火后一定要防止复燃。4.3.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4.3.1.发生透水事故后注意事项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后,灾区人员在进行自救互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现场自救行动要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切忌冒险蛮干、各行其是或单独行动,也不要惊慌失措、狂奔乱跑。(2)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口,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可抓牢巷道内的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冲倒或冲走。(3)撤退时如果迷失了方向,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当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巷道躲避,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4)被水堵在上山时,不要向下跑出探望,当水被排走露出棚顶时也不要急于出来,以防SO2、H2S等气体中毒。(5)避难期间,遇险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避免过分悲观和忧虑,并做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切忌急躁盲动、冒险乱闯。(6)避灾待救时,所有人员应主动把食物、饮用水交给负责人统一分配,矿灯要有计划地节约使用。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绝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7)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并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伤害。(8)如果人员从斜井撤退上井,应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4.3.2.发生冒顶事故后注意事项如果冒顶造成人员被困灾区,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应注意以下事项:(1)如果人员被围困在狭小空间内,应就地取材,采取措施维护好生存空间,并想办法打开巷道内的压风管路供给新鲜空气。被埋压的人员切忌猛烈挣扎,这样可能造成更大的危险,或出现体力透支。115 (2)被围困的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避免过分悲观和忧虑,切忌急躁盲动、冒险乱闯,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自己所处的位置。(3)被困人员等待营救过程中,矿灯要有计划地节约使用。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绝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4)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并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1、受伤人员在没有能力摆脱被困环境时,在救援人员没有到达之前,尽量保存自身体力等待救援,在救援人员到来时,尽最大能力进行呼救,遇塌方掩体情况,被困人员尽量用衣物等布织物掩盖口鼻呼吸,防止被呛。2、受伤人员伤势不严重,且有能力摆脱困境时,应尽快逃离危险境地,并查看周围有无被困人员,同时向救援人员呼救。3、水中打捞人员当体力不支时,要立即呼救,停止打捞;不得强行打捞,防止自身淹溺。4、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如何自救(1)沉着冷静,迅速背向风流的方向,脸朝下,头贴地,用湿毛巾捂住口鼻。(2)未受到直接伤害的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5、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1)首先要尽最大可能迅速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2)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退。(3)遇有浓烟情况下,应准确辨别方向,俯下身,摸着铁道或管路外撤。(4)如果无法躲避灾区时,则躲入躲避硐,等待救援。6、发生透水事故时如何自救(1)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地段。(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及其他物体。(3)迷失方向时,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4)出口被堵塞时,应设法设置挡水墙等。7、发生事故时如何互救115 (1)人工呼吸的方法:将伤员仰面平放,背部踮起100—150mm。救护者跪在伤员头部一侧,一只手捏紧伤员鼻子,一只手掰开嘴。救护者先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紧贴伤员的嘴大口吹气。照此,依次反复操作,有节律地每分钟做14—16次,直到伤员能够恢复呼吸为止。(2)互救应遵守的原则:①对窒息或心跳骤停的伤员,要先复苏,后搬运。②对出血的伤员,应先止血,后搬运。③对骨折的伤员,应先固定,后搬运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一、扒挖被埋人员时保证其安全的注意事项(1)使用工具扒挖埋压物,当接近被埋人员时,不可用利器刨挖。(2)要特别注意不可破坏原有支撑条件,以免对埋压者造成新的伤害。(3)扒挖过程中应尽早使封闭空间与外界沟通,以便新鲜空气注入。(4)灰尘太大时,可喷水降尘,以免被救者和救人者窒息。(5)可先将水、食品或药物等递给被埋压者使用,以增强其生命力。(6)施救时尽量先将被埋压者头部暴露出来,清除其口、鼻内的尘土,再使其胸腹和身体其他部分露出。(7)对于不能自行出来者,应使其尽量暴露全身再抬救出来,不可强拉硬拽。二、对被救出人员的特殊护理(1)蒙上获救者双眼,使其避免强光的刺激。(2)不可让其突然进食过多。(3)要避免被救的人情绪过于激动,给予他必要的心理抚慰。(4)对受伤者,要就地做相应的紧急处理。三、救治和护送伤员方面的注意事项(1)首先要仔细观察和询问伤员的伤情。(2)对于颈、腰部疼痛的患者特别要注意让他平卧,并尽量躺在硬板上;搬运时保证其头颅、颈部和躯体处于水平位置,以免造成脊髓损伤。(3)昏迷的伤员要平卧,且将其头部后仰、偏向一侧,及时清理口腔的分泌物,防止其呼吸道堵塞。115 (4)给伤员喝水时,一定要先从少量开始,以免大量饮水造成急性胃扩张,导致严重后果。(5)可用衣被、绳索、门板、木棍等组合成简易担架搬运伤员。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1)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部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行应急总结评审,并对应急实施情况组织修订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同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2)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损失调查评估和事故原因调查,并制定恢复生产计划、措施后,才能开始恢复生产。 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第四部分:附件第一章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1.1.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职务姓名手机小号外线电话矿长周加启157392099998996789266书记牛庆利157392332228896789277总工程师王广顺139538649708796789276生产矿长李成银157538611868066789256经营矿长杨训鹏135628178988296789260机电矿长/安监处长谢子家182538699678036789267总会计师徐勤国151698675878276789265115 副总师李栋152992939398136789262副总师尹训浩187538676958816789881生产技术科通防副科长魏民150099796708076789275生产技术科采煤副科长孙朋15705481460819生产技术科掘进副科长张卫锋15009979563819生产技术科地测副科长付新锋15899364324821机运科科长高翔157538611888466789256调度科科长滕永182538660598226789255经管科科长刘灿奎132206108218286789278财务科科长葛欣荣150263752008726789261办公室科长闫晓飞152648808928356789271物业科科长孙启明150099791058336789268保卫科科长张涛135628153388406789252环保科科长王勇152923763338176789273核算中心科长张厚亮187426234567086789279综合工区区长陈斌18399560506866综合工区技术区长毕明强15003008171877综采工区区长程兴厚15866034197885综采工区技术区长周立军18742624613886综掘工区区长和进涛13562811746867综掘工区技术区长王涛15899361784897卫生室王明岳150030060488931.2.应急部门、相关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值班电话库车县人民医院7131658阿克苏地区矿山救护队8885822库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7122018库车县煤管局7121650阿克苏地区煤管局2139176115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0991-4520236南疆煤矿安全监察分局0996-2113691伊犁能源调度室0999-6779619新矿集团调度室0538-7872111火警119医疗救护120115 附表二:矿井灾害处理指挥系统图总工程师:1、是总经理处理灾变的第一助手;2、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实施计划;3、及时掌握灾区情况的变化,决定撤出人员的措施;4、确定灾变期间的通风制;5、根据灾害的发展采取应急措施;6、领导火区封闭工作;7、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生产副总经理、矿长:1、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2、听从总经理命令,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3、控制入井人员;4、签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经营副总经理:1、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2、做好救灾后勤保障工作。工会主席:1、组织协调灾变处理期间的治安;2、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3、协调处理灾变人员的食宿。调度室主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2、观察主扇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3、恢复被破坏的通风工程。4、恢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5、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6、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7、根据领导命令完成测量或打钻工作。8、收集事故相关资料。有关的区、队、班长:负责核查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升井;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党群部: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医院: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经管科:1、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2、妥善安置救灾人员的食宿;3、其它生活事宜。4、负责灾变处理期间的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调度室值班电话员:接到矿井事故通知后,立即按照《灾防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公司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总经理命令。公司办公室: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总经理:1、全权指挥处理事故;2、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值班调度员:1、负责记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矿山救护队、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上级的命令;3、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4、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5、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15 第二章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附表一应急保障物资明细表序  号救援物资名称数量管理单位维护单位备注1BQW50-20/10-55污水电泵3台经管科修理厂 2BQW100-2V13-160污水电泵3台经管科修理厂 3QJZ-120/1140真空开关3台经管科修理厂 4QBZ-80/11400真空开关5台经管科修理厂 5QBZ-200/1140真空开关3台经管科修理厂 6交联电力电缆:YJV22-6KV3×120200米经管科修理厂 7矿用监视屏蔽橡胶套高压电缆:    MYPTJ-6KV/10KV 3×50+3×16/3+JS400米经管科修理厂 8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       MYP-1140V 3×50+1×16250米经管科修理厂 9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      MYP-1140V 3×35+1×16300米经管科修理厂 10矿用屏蔽低压橡胶套电缆:       MYP-1140V 3×25+1×16300米经管科修理厂 11编织袋4000条经管科经管科 12草袋子10000个经管科经管科 13扁担100根经管科经管科 14铁锨300张经管科经管科 15镐80把经管科经管科 16抬筐100个经管科经管科 17三角扒子80个经管科经管科 18雨衣40件经管科经管科 19潜水泵(QS/5/30/4/B)5台经管科经管科 20水龙带600米经管科经管科 21快速接头30个经管科经管科 22排水管200米经管科经管科 23手电筒50只经管科经管科 24尼龙绳200米经管科经管科 25铁丝100公斤经管科经管科 115 附表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登记表序号备品名称部门数量储存地点1清水泵台1地面设备库2泥水泵台2地面设备库3ф100mm消火水龙带m200地面材料库4ф52mm普通消火水枪支5地面材料库5ф52mm多用消火水枪支2地面材料库6消火三通个4地面材料库7阀门个4地面材料库8ф110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套30地面材料库9ф75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套20地面材料库10ф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套40地面材料库11管钳子把8地面材料库12救生绳根4地面材料库13撬棍根2地面材料库14木锯把2地面材料库15平板锹把4地面材料库16伸缩梯副1地面大库房17普通梯副2地面大库房1810L泡沫灭火器个25地面材料库19CO2灭火器个10地面材料库208kg干粉灭火器个14地面材料库211211灭火器(2L)个14地面材料库2220L汽油桶个1地面材料库2320L普通油桶个2地面材料库24风筒布(Φ800mm)m1000地面材料库25水泥(42.5)t5地面大库房262*22kW对旋局部通风机台4地面大库房115 272*28kW局局部通风机台2地面大库房28接管工具套4地面材料库29ф25mm胶管m500地面材料库30ф10mm胶管m500地面材料库31单相变压器台3地面材料库32电力开关台3地面材料库33电缆(70mm)m500地面大库房34轻型溜子台2地面材料库35风镐台2地面材料库36安全带条5地面材料库37钢绳梯m100地面大库房38ф12mm镀锌钢丝绳m200地面材料库39担架副2井下保健站40麻袋或塑料编织袋条500地面材料库41潜水泵台2地面设备库42砖m310地面料场43料石m310地面料场44方木m33地面料场45木板m35井口料场46铁钉(2″、3″、4″)kg50地面材料库115 附表三:辅助救护队救援装备配置表序号设备器材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1正压氧呼吸器HYZ4台92氧气呼吸器AHG-2台23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ZY45台154氧气充填泵YQB-30台15呼吸器校验仪AJH-D台16自动苏生器ASZ-30台27灾区电话HZK-2A台28担架付29保温毯条210急救包个211氧气瓶AYP-2个1512干粉灭火器个2013战斗服套914电工工具套2115 第三章规范化格式文本附表四: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事故时间(年、月、日、分)事故类别名称伤亡情况死亡行政属别(市、县)重伤经济类型轻伤采矿许可证死者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龄工种学历伤害部位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井生产能力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情况事故原因事故现场示意图115 附表五:抢险救灾调度记录薄 时间地点井下情况汇报汇报人指挥部指令115 附表六:应急日常演练、训练记录单位:填报人:联系方式:审核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序号时间组织单位内容规模地点应急联动部门备注115 附表七:应急避难场所登记表填报人:联系方式:审核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序号位置名称面积可容纳人数建设时间基础设施(水电通讯)情况管理单位联系电话115 第四章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4.4.1.报警系统分布图矿井地面和井下各作业场所均有报警电话,当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警。必要时库车县安监局(0997-715008)、库车县煤管局(0997-7121650)、阿克苏地区煤管局(0997-2139176)、南疆安全监察局(2252961,250254)、阿克苏矿山救护队(0997-8885822)、伊犁能源公司调度室(0991-4597177)进行汇报。矿调度室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伊犁能源公司调度室新矿集团公司调度室阿克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库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事故现场4.4.2.重要防护目标、危险源一览表(各专业科室)序号重要防护目标控制单位1110KV变电所机运科2矿矿调科调度科3地面炸药库通防科危险源名称存在地点控制单位水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采掘各区队瓦斯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盲巷、封闭墙内各单位煤尘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皮带机道各单位火灾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皮带机道各单位顶板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三角门、四角门、失修巷道各采掘区队大面积停电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机运科运输事故主平硐、各运输大巷综合工区民爆物品井上炸药库、井下爆破地点通防科、各单位115 4.4.3.应急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应急指挥中心位置在调度室,救护队位置在主井口。救护队为本矿提供救援服务,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出动。4.4.4.应急避灾行动路线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避灾行动路线(1)一采区各施工地点A6上02工作面→A6上02运输巷→主平硐→主井口。A6上02运输巷→A6上01轨道反上山→一采进风巷→主平硐→主井口。A602输水巷→一采进风巷→主平硐→主井口。(2)二采区各施工地点二采运输大巷→二采集中运输下山→二采集中运输巷→主平硐→主井口。2501工作面→2501运输巷→2501单轨吊通道→二采集中运输下山→二采集中运输巷→主平硐→主井口。二采回风大巷→二采集中回风下山→2501运输巷→2501单轨吊通道→二采集中运输下山→二采集中运输巷→主平硐→主井口。2、水灾事故避灾行动路线(1)一采区各施工地点A6上01工作面→A6上01轨道巷→。A6上02运输巷→A6上01轨道反上山→A601联络巷→一采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A602输水巷→A601联络巷→一采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2)二采区各施工地点二采运输大巷→二采集中运输下山→二采联络巷→二采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2501工作面→2501轨道巷→二采集中回风下山→二采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二采回风大巷→二采集中回风下山→二采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115 第五章有关协议或备忘录应急救援协议一览表签协议单位签协议时间期限库车第二人民医院2014.03长期115 第六章附相关图纸图1矿井通风系统图图2防尘系统图图3矿井供电图4通讯系统图图5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图6压风系统图图7运输系统图图8人员定位系统图图9排水系统图图10井上下对照图图11采掘工程平面图图12井下避灾路线图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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