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丰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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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张庆丰合同诈骗案张庆丰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年石刑初字第00093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庆丰,男,194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玉田县,初中文化,捕前系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房管局退休干部,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南关道74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

2、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素蓉,北京市金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石检刑诉字[XX]第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庆丰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庆丰与其辩护人陈素蓉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

3、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张庆丰合同诈骗案张庆丰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年石刑初字第00093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庆丰,男,194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玉田县,初中文化,捕前系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房管局退休干部,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南

4、关道74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素蓉,北京市金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石检刑诉字[XX]第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庆丰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庆丰与其辩护人陈素蓉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

5、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一、XX年12月至XX年2月间,被告人张庆丰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小区4区2栋202号其租住处,假冒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经理身份,以分包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防化兵研究院老干部住宅楼室内装修工程为

6、名,与被害人任佩玉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任佩玉的人民币25000元。  二、XX年2、3月间,被告人张庆丰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小区4区2栋202号其租住处,假冒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经理身份,以分包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防化兵研究院老干部住宅楼室内装修工程为名,与韩玮为代表的天津市春利建筑工程队签订虚假合同,骗取该工程队经营人杨春利的人民币30000元。  XX年11月15日被告人张庆丰被查获。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其主动坦白骗取杨春利钱款的事实。现起获赃款人民币40000

7、元,收缴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公章1枚、财务专用章1枚、张庆丰人名章1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张庆丰退赔赃款人民币15000元。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述事实,被告人张庆丰与其辩护人陈素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

8、证人任佩玉、韩玮、白铁刚的证言,任佩玉指认张庆丰的记录,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文检鉴定书,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法律事务部证明,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凭条,加盖张庆丰人名章、“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分公司”公章的合同书、补充协议书,聘书,张庆丰书写的借条,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院务部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工作说明,起获的张庆丰人名章、“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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