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政策文件.doc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

ID:27401129

大小:15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03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_第1页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_第2页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_第3页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_第4页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教育厅政策文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浙江省教育厅浙教电传〔2014〕20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内容与时间-9-本次培训对象的范围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下

2、同)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师(含校园长)。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或学校管理等方面开展,包括短期培训、90学时及以上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培训项目举办时间分布在2014年9月11日—2015年1月31日。二、培训机构申报要求(一)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备案参加“国培计划”的培训机构、我省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和国家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含相应教科研单位等,下同),可申报承担面向全省及以下范围的培训项目;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可申报承担面向本市及以下范围的培训项目;其他县级教

3、师培训机构,可申报承担面向本县(区、市)范围的培训项目。申报远程培训项目机构必须为承担“国培计划”远程培训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培训机构。(二)普通高校申报培训项目,实行校级层面统一管理和统一从学校账号申报,二级学院必须结合其专业优势开展相关培训,其申报的培训项目必须经过学校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核。(三)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优势,有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原则上省级培训机构主要承担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及高中段教师的培训,县级培训机构主要承担面向全员的初中及以下教师培训。新录用教师试用期内180学时的培训

4、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以市、县(市、区)为主组织。各地要根据浙教办师〔2013〕7号文件要求,继续积极开展未取得教师资格在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四)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坚持教师培训的公益性,坚决杜绝培训项目外包现象。-9-三、培训项目设计要求(一)培训项目的设计研制,必须建立在“调研先行、需求导向、专家主导、团队研发、严格论证、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任务,瞄准当前教师在课堂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和专业发展中的“短板”,准确把握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

5、段的特点和规律。(二)培训项目的设计要坚持分层分类,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信息,在培训方案中清晰界定培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详细描述培训目标、课程(环节)设置和培训方式,并对主要课程(环节)内容及授课教师专长作必要介绍,以便教师充分了解、科学选课。要加强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所有培训项目必须有对参训学员的作业和结业考核要求。(三)要努力改进和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基于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注重发挥学员主导作用,增加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讨论式、任务驱动式等培训方式。90学

6、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项目,要采取理论、实践、反思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实践培训学时应不少于50%,并制定详细的实践培训计划,包括目标、内容、形式、地点、进程(培训日志)、完成作业、考核要求等,切实落实好“双导师”“双基地”及专职管理人员等,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9-(四)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充分考虑教师教学工作特点,尽量缓解工学矛盾。教师培训项目特别是面向初三、高三毕业班及幼儿园教师的项目,尽可能安排在假期或双休日。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项目,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根据培训特点可适当分两段

7、实施,但实践环节一定要放在学期中间进行。(五)培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本学科培训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培训团队应为理论专家与中小学优秀教师相结合。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培训班期不超过4个,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开办一个班期,每个培训班期原则上不超过60人(远程培训除外)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教学展示性活动类培训人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至400人,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每天折算4学时。各培训项目的申报机构应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为培训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教学和后勤保障。(六)培训项目的

8、收费标准、使用和管理等继续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258号)执行。住宿费和伙食补贴费等由培训机构统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参训教师个人。四、培训项目申报、审核与发布(一)培训项目申报。各培训机构申报的每个培训项目,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以新修改版为准),并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9-(二)培训项目申报限额。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