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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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执法监察张运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主要内容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地位和作用二、土地立法的历史沿革三、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规定四、关于做好土地执法监察的几个问题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地位和作用土地管理法首先是法律,它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土地管理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调整土地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关系——————土地关系——————土地管理关系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社会关系的发生、存在、变化,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有序进行,如果这个规则是法律,也就是说,把法

2、律作为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人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法律关系。土地关系:人们在占有、使用、处分土地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土地法就是全面调整和规范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土地管理关系:国家在对土地实施管理的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管理者(国家)与被管理者(用地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土地管理法就是全面调整和规范土地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必须依法管地,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用地。无论是国家管理土地,还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都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从土地管理法的性质来看,它属于行政

3、法的范畴,土地管理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如何管理土地问题,所以被称为管理法。从广义上看,除了专门的土地管理法外,还有宪法、民法、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行政法规、作为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部规章、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规定等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下面是基本法律,再往下是普通法律,土地管理法是普通法律。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规定中央各部委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规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二、土地立法的历

4、史沿革(一)解放前(1927-1949)1、民国政府立法:中华民国土地法中华民国民法·物权中华民国宪法2、中国共产党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苏维埃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3、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主要实行减租减息政策)4、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二)解放后(1950-1962)1、土地改革法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2、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全国人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

5、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3、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这期间,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先是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后又逐渐形成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初步建立了国家的土地征地制度。(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土地立法全面停滞(四)改革开放初期(1979—1982)1、全国人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4、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五)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6--1997)1

6、、中发7号文件:制定《土地管理法》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5号令)3、1988年修订《宪法》修订《土地管理法》4、1994年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六)19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1997--1998)中发11号文件停止审批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全面修订《土地管理法》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七)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整顿开发区)工业园区、各类开发区的土地管理体制国发28号文件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八)土地政策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1、国发31号文件2、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

7、地项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06年2009年2012年(九)节约集约用地1、国发3号文件2、清理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42012·7)(十)地方政府违规进行土地抵押贷款三、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规定(一)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集体土地2、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一轮1985-2000第二轮1997-2010第三轮2006-2020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城

8、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三)特殊的耕地保护政策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四)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1、建设用地审批的两个层次:批次批地--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审批供地审批--批准供地实施供地2、供地的主要方式:A划拨方式:国土资源部划拨供地目录B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协议出让范围:a.原有划拨工业用地和国有承租工业用地补办手续;b.搬迁工业企业用地被收回重新供地;c.采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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