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范文——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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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湖北警官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年级:学号:姓名:专业:法学指导老师:年月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传统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我认为应该立足于现实社会,尊重历史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可能影响罪过的有无与形式,也能影响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还可能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我认为法律认识错误不可以阻却刑事责任,承认事实认识错误可以阻却刑事

2、责任。本篇文章试从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的范围、种类理论谈谈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以悖论形式伴随着犯罪及刑罚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对其进行的法律评价一直受到刑法理论的关注,对认识错误的考量应当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点上才能准确地把握其心理的、法律的实质。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目录一、认识错误的概念及立法依据..........................1(一)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概念............................1(二)刑法中错误论的立法依据.......................

3、.....2二、认识错误的范围................3三、对认识错误下行为惩罚的根据..................3(一)惩罚的主观依据........................4(二)惩罚的主观依据........................5四、认识错误分类及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8(一)法律认识错误及刑事责任........................8(二)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9(三)事实认识错误与

4、刑事责任........................10(四)事实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14参考文献..................................................15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一、认识错误的概念及立法依据(一)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构成事实或者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质,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一致。所谓犯罪构成事实,指刑法分则以罪状形式所表述的客观

5、事实;所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质,指行为对社会利益的损害,其标志或认识途径是不被法律秩序所允许。也即社会、法律意义上的负价值。对刑法中的错误可以作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认识与实际的部分不一致,也包括对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认识的情况。根据广义的理解,错误论应是故意论和过失论派生的特殊问题,即发生错误在何种情况下排除故意,在何种情况下排除过失。狭义的理解,仅指认识与实际部分不一致的情况。根据狭义的理解,错误论在体系上应仅是故意论派生的特殊问题,故意(本体)论阐述认识与实际在一致情况下(无错误)故意的成立问题,错误论说明认识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下,对

6、故意的成立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湖北警官学院论文设计(论文)第19页对错误不宜作广义的理解而应作狭义的理解。错误论在体系上应作为故意论派生的特殊问题,其主旨在于解决发生错误是否排除在因错误对实际发生的事实成立故意,或者对该事实具有社会危害性发生认识错误,是否排除承担故意罪责。因为一切过失都可以归结为认识错误,所以错误对过失而言是一般性问题而非特殊性问题。既然错误乃是过失问题中应有之义,自然不必于过失论之后再另予特别讨论。倘若对错误作广义理解,难以界定过失论与错误论的范围,难以明确错误论的主旨,亦难以避免体系上的重复。我国绝大多数论著都将错误论置于故意论和过

7、失论之后,这种体系上的定位表明了对错误都有意无意地作了广义的理解。〔1〕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错误种类(范围),尤其是事实错误种类的膨胀,导致错误论主旨的含糊不清。(二)刑法中错误论的立法依据在国外,刑法学中的错误论往往是以本国的刑事立法为依据的。例如,日本刑法第38条(关于故意、过失条款)规定:“(2)对于本应从重处罚的罪行,如果犯人在犯罪时不知情的,不得从重处罚。(3)不得因不知法律而认为没有犯罪故意。但根据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德国1979年新刑法第16条规定:“(关于事实情况的错误)(1)行为人在行为时,对于犯罪的法定构成事实所属情况欠缺认识的,不

8、成立故意行为,但对过失行为的可罚性不产生影响。(2)行为人在行为时误认为有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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