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退休法制改革宣导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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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人員退休法制改革宣導說明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中華民國98年9月1日1設計原則僅對「以任職滿25年」之條件辦理自願退休者,規範其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原則延後至60歲;任職年資較長(30年以上)者,其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則限制為55歲現行成就退休條件、支領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之給與,仍依現行規範,不予改變結合展期及減額月退休金之機制方案實施前未符合「任職滿25年且年滿50歲」條件者,以年資搭配年齡,漸進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方案實施前已符合「任職滿25年且年滿50歲」條件者,保障其適用原規定2現行規定退

2、休條件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自願退休一、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二、任職滿25年一、任職滿15年以上且年滿60歲二、任職滿25年以上且年滿50歲命令退休公務人員任職5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一、年滿65歲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一、任職滿15年以上且年滿65歲二、任職滿15年以上且因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3規範事項自願退休條件不變:一、任職滿5年以上且年滿60歲。二、任職滿25年以上。自願退休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條件:自願退休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始得支領全額月退休金:一、任職滿15年以上

3、且年滿60歲。二、任職滿30年以上且年滿55歲。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方案內容方案實施後之新進人員部分4規範事項任職滿25年以上自願退休人員,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者,得選擇展期或減額領取月退休金(選擇減額月退休金者,終身按減額比例領取):任職滿25年以上(30年以上)但年齡未滿60歲(未滿55歲)者,得先行辦理自願退休,並至年滿60歲(55歲)再開始領取全額月退休金;或選擇提前領取減額月退休金─每提前1年減額4%,最多提前5年減額20%。5規範事項方案實施前已符合「任職滿25年以上且年滿50歲」條件者:仍保

4、障適用現行規定,於自願退休時立即領取全額月退休金。方案實施時未符合「任職滿25年以上且年滿50歲」條件者,於方案實施第1年至第10年之過渡期間,按照「指標數」計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方案實施第1年至第10年間,現職人員之「年齡+年資」之合計數,大於或等於各年度「法定指標數」,即可領取全額月退休金。現職人員部分6適用期間(預訂於民國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改革方案)指標數99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75(25年任職年資+50歲年齡)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76(25+51)或(26+50)

5、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77(25+52)或(26+51)或(27+50)102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78(25+53)或(26+52)或(27+51).....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79(以下均以此類推)1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80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81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82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83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84109年1月1日以後適用與新進人員相同之月退休金起支

6、年齡規定任職滿15年以上年滿60歲任職滿30年以上年滿55歲7現職人員部分方案實施第1年至第10年之過渡期間,較為有利的考量是:不要適用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第1年至第10年間指標數逐年變動,且現職人員符合指標數者即可立即領取全額月退休金,因此過渡期間,較為有利的考量是:不要適用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方案實施第11年以後,適用與新進人員相同之月退休金支領規定:方案實施時現職人員,如未能在第1年至第10年之過渡期間符合指標數,在方案實施第11年以後,即適用與新進人員相同之月退休金支領規定,亦得選擇適用展期或減額

7、月退休金之規定。8(二)增加彈性退離機制—增列彈性退休條件增列「任職滿20年以上」、「任職滿10年以上且年滿50歲」、「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3年以上」等3款彈性退休條件。適用對象僅限於因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令辦理精簡。依「任職滿20年以上」條件辦理退休,如退休時年滿55歲以上,得擇領月退休金。9(三)合理調整退休給付方式現行: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2%),不滿半年者,計發1%。現行:退撫新制施行前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併入退撫新制標準計算退休給與。

8、修正: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應以「月」為標準,照基數內涵600分之1給與。修正:回歸依舊制標準計算退休給與。退休金計算標準(以月退休金為例)舊制畸零年資之處理10現行「任職滿25年以上且年滿55歲」自願退休得一次加發5個基數退休金之規定,過於偏重單一年齡,不但排擠其他人員之退休權益,形成不公平,更加重政府財政負擔,爰予刪除,另對修正條文施行前已符合加發條件人員,保障其適用原規定。(四)刪除55歲自願退休加發5個基數退休金11(五)退撫新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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