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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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渝二中法民终字第8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陶宏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小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

2、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渝二中法民终字第8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陶宏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小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陶宏举诉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渝二中法民终字第8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陶宏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4、):李小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原审被告:邬前和。    原审被告:王先钊。    上诉人陶宏举与被上诉人李小林、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邬前和、王先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于XX年9月18日作出(XX

5、)云法民初字第1443号民事判决,陶宏举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于XX年12月29日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及其事实和理由进行了询问,上诉人陶宏举及委托代理人郭可明,被上诉人李小林及委托代理人牟方林,原审被告邬前和、王先钊到庭参加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一审法

6、院审理查明,陶宏举与其他28户居民是原双江镇老街居民,因需移民搬迁,陶宏举与其他28户居民商定联合建房,并于XX年6月13日共同决定成立联建领导小组,由邬前和、王先钊为代表人(分别兼任组长、副组长),负责联建房屋的组织、承包、牵头事宜。XX年12月11日,邬前和、王先钊以双江镇街道联户建房小组法人代表的身份与原云阳县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法人代表李小(晓)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该工程是李小林借用云阳县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承建,实际承包人是李小林。陶宏举等29户按施工进度每平方米元预付建房款。XX年8月15日,联建小组通知各联建户限于XX年8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建房款,陶宏举按当时预算的总价

7、款元,陶宏举XX年8月25日前付元。XX年8月该联建房主体工程完工,至今没有竣工验收。XX年12月22日,邬前和、王先钊以双江镇街道联户建房小组法人代表的身份与陶宏举签订居民联户集资建房协议书,约定陶宏举有联建住房二套,即现在的双江镇体育路306号6单元501室(面积)、双江镇体育路306号5单元302室(面积)、双江镇体育路358号门市一间(面积,有夹层),单价元/m2,总金额元。住房、门市为拈勾所定给予分配,款项交齐分给住房门市,并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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