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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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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最新解读2011年国内某招聘会现场拥挤的人才招聘市场人山人海的招聘会现场11月19日,位于郑州的中原国际博览中心两扇玻璃门被汹涌的人潮轰然挤倒。大门被挤倒,电梯也被挤得变了形。在急寻工作的学子眼中,这次2007年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不是战场,胜似战场。月薪2500元是对硕士的侮辱吗?找工作还是抢工作!大学毕业生要如此就业吗?劳务派遣1、起源:日本、美国2、特征: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用人不招人”3、现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国派遣业蓬勃发展,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发展速度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劳务派遣目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和使用。
2、被当作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救命稻草。劳务派遣快速发展原因政府的政策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劳动力市场的需求1、政府的鼓励2、没有规制3、职介收费政策变化4、特有人事管理方法等1、减员增效、主辅分离2、控编1、外资企业用工需求2、订单式生产的需求3、高学历群体的出现4、农民工维权的需要5、就业形势的复杂化政府的政策原因为了解决国有企业问题,政府鼓励(1998年,如:北京)(2002、劳动部12号文,2003、劳动部,2003、9,再就业座谈会胡锦涛讲话,2005、9月劳动部36号文发展与规范)(2003、12人事部部长发展人才派遣、2004、2,《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
3、场的意见》)一直没有出台全国性规范措施2005年以来,政府明确对农民工免费职介,使得靠输出如农民工直接介绍费用维持的职业介绍机构转向派遣人事档案代理派生派遣机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与规范用工1、规避政策(国家对垄断性国有企业要求用工零增长,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挂钩电信、银行、电力、铁路类)2、减少主业员工、分流辅业工人渠道3、新增员工采用派遣工(石化企业、金融机构、电信企业、少数制造业)4、行政事业单位规避编制控制问题(大量编制外员工,依赖劳动力派遣,如:人大、政协、法院书记员、医院护工、税务机关助征员)存在的问题分析积极(正面)消极(负面)1、为国有企业用工改革提供服务(改
4、制上市,降低用人成本)2、满足企业对灵活用工需求3、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出中心4、农民工就业提供就业和维权一条龙服务5、满足一些高端就业人群的需要1、冲击正规雇用,劳动关系劳务化2、无法可依、责权利不清3、同工不同酬4、规避法律、逃缴社会保险5、专属派遣问题等等《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草案解读劳务派遣立法与多元化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劳务派遣使用范围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与劳务派遣相关的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责任费用列支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一、劳务派遣立法与多元化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目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其他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目的:(1)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2)维
5、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三方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属于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活动。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是指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组织,不包括自然人和家庭。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
6、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员工;3、服务性行业员工(娱乐、餐饮、酒店服务员);4、商业企业员工(营业员、销售人员等);5、工业企业员工(流水线操作员等)6、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7、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上实施不属于劳务派遣的情形:下列情形属于直接用工,不属于劳务派遣:1、企业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企业劳动的行为;2、企业将本单位职工派到境外进行劳动的行为;3、业务外包。当前企业用工的基本类型1、直
7、接劳动用工2、劳务派遣用工3、个人承包和劳务用工4、业务外包用工5、人事代理用工6、非全日用工【案例】将业务外包给不具有用工资质的个人,企业责任难免甲公司因为经营管理大厦,通过熟人与一个家政企业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家政企业负责大厦的清洁工作,并安排了5名工人在大厦工作。但该家政企业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系负责人个人运作经营。后有一位工人发生工伤事故,要求甲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评析】:甲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该家政企业未经工商注册,属个人经营,个人不具备用工资格,应由其招录的员工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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