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281103
大小:5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2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上报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关于印发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13〕50号)和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对我校中层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统计,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我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现职人员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统计上报,退(离)休人员由老干部科负责统计上报。二、关于企业兼职行为界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是指行政和工资关系在我校,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党政领
2、导干部在企业担任职务,包括退出现职或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担任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仅限于兼任企业领导职务,也包括兼任顾问等名誉职务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三、有关要求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本部门中层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的统计工作,统计表加盖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于8月7日中午前报送学校组织部。如发现有不如实填报或有隐瞒不报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联系电话:4187623。 联系人:王华彪。附件1: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doc附件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3、见》(中组发[2013]18号)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5日附件1: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填报时间:姓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年月在企业兼(任)职务兼职(任职)时间兼职(任职)违反规定情况整改计划安排张三×××1970.05××县经建投公司总经理(兼职)2012.05现职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薪酬2015.8月将关系从企业离职,不再保
4、留企业职务 备注:1.包括在职和离退休的处级以上干部;2.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一并统计清理;3.此表由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后于8月7日前报组织部(电子档发送至:245716994@qq.com)。附件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关于进一步
5、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本意见下发后3个月内,将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
6、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
7、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四、按规定经批准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