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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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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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具体要求是: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2、掌握材料物理与化学有关研究

2、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部门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运用外语查阅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及科技论文;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地利用微机和网络进行信息检索。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二、研究方向1、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2、功能陶瓷材料3、高分子材料三、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

3、可申请提前毕业;对于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完不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总学分不低于34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2、学分要求:(1)本学科硕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及其它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

4、必须修满2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其它必修环节4学分。对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2)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3)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听10次学术报告,记1学分;做2次学术报告,记1学分。(4)教学实践是培养和提高

5、研究生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20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课内学时数一般不少于10学时。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和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写评语,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入学前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并已取得助教职称者,经导师审核,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5)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

6、环节,也是促进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研究问题,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全日制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社会实践在寒暑假完成,合格者计1学分。3、补修课程。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考试及格为准。未补修者或未通过考试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1、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

7、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要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2、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六、培养

8、环节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于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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