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9月份例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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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监督档案案卷封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本页页边距:上下2.54厘米,左3.17厘米,右2厘米,字体均为仿宋_GB2312,标题字号1号、居中,其余字号小2,标题与“工程名称”之间空五行)工程名称:(按照工程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的项目名称准确填写,可分两行填写)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的全称)立卷人:(监督档案的归档人员,签字笔手签)审核人:(监督室(组)负责人,签字笔手签)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10年)本卷共件页归档号-12-附件2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卷内目录工程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的项目名称)案卷号:(归档号中最后五位)

2、序号编号文件题名页号形成日期备注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2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表(附相关整改情况报告、相关执法文书)5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6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监督检查)7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两书一牌9其他记录10卷内备考表11(填写卷内每件文件的自身标题或表单题名,不得更改、省略)12(没有标题的,应根据材料内容准确、简练地进行自拟标题,并用[]括起)…15-12-附件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京建质字〔20××〕(××)第

3、××××号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m2(万元)结构类型层数其中人防面积m2工程投资性质工程总造价万元工程类别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经办人电话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电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监督机构经办人:年月日备注注:该登记表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平台“施工许可核发”系统自动获取信息生成,监督档案须留存此表-12-附件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由

4、你单位建设的工程(监督注册号:),自工程核发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由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你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监督工作。监督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监督工作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监督工作内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三、监督工作要求:(一)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5、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三)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五)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监

6、督机构提出责令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回复的整改报告应当经过参建各方人员签认,并加盖整改责任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签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建设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或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企业的法人、法人代表)。(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七)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建

7、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相关规定,向该工程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九)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对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故中止施工、恢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十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进行的监督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十二)建设单位应当将本告知书要求书面告知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收栏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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