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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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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经管类专业统编教材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第一章经济法导论二、单项选择题1234567891111111101234567AABCBBBBBBDBADBDA说明:第1版第1、2次印刷时单项选择题共有20道题目,2010年12月27日第3次印刷时,保留了17道题目,将原第1版第1、2次的第33页中的第14题(C)、第17题(D)、第34页中第18题(A)删除,题序相应变动。后延续。三、多项选择题12345678CDEDABDABCBCDABCDABCEDEDE
2、D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未届满。2.该承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可以。案例二1.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诉讼解决,也可以事后就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2.可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法院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可要求撤销合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123456789111111012345CBADCBDBABBADDC三、多项选择题123456-1-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经管类
3、专业统编教材新编经济法教程BCECDABCBCDBCDBCDE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可以。2.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3.不应支持,因为该企业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案例二1.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甲的观点片面,理由: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正确的,而由此推定“会计记录真实与否紧要”则是不正确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都应该会计记录真实。3.A的观点错误。理由:新入伙的合伙人对
4、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丁的观点错误。理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的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5.B公司的观点错误。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60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案例三1.有效。2.效力待定。因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
5、交易。3.不可以。4.不可以。因为没有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5.无效。因为合伙人之间内部转让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案例四1.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丁以劳务出资不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应标有“有限合伙”字样。2.甲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债务抵销合伙人自身的债务。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6、带责任。丁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处理,未约定或约定-2-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经管类专业统编教材新编经济法教程不明确的,由合伙企业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缴出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杨光的观点错误。理由:首先该企业协议只在杨光与乙之间有效;其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可以追偿。理由: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其中一个合伙人偿还了该笔债务,则该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多偿还的部分。
7、案例五1.甲、乙、丙、丁的主张均不能成立。甲虽退伙,但对退伙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投资形式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丁应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甲、乙、丙、丁均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某一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案例六1.美国公司投资比例不足,美国公司投资比例应不低于25%即100万元。2.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不合法;同时,适用法律不明确。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12345
8、67891101ADDAAACAADC11111111222345678901AABBCDDDAC三、多项选择题123456789111012BDBBDEABCDBCABCDBCDABCACBABECEEEEDDBD1311117112222456890123CDBAABCABCDABCACABCBCDDDDDDCD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甲公司委派李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经过招聘,聘任吴某公司董事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聘任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丁不担任任何职务。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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