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办函2016-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朝政办函2016-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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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朝政办函〔2016〕44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6日—9—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

2、7号)和《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项目。旧城区改建项目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  二、实施主体  区政府负责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区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工作,保障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区征收办—9—负责组织实施我

3、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开展风险评估、发布暂停公告、选定评估机构、组织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受理房屋征收信访投诉及法规政策解释宣传等工作。(二)区征收中心受区征收办委托,承担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改建意愿征询工作。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我区旧城区改建项目的总体协调调度工作。配合区征收办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及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四)区市政市容委负责我区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的协调调度工作。配合区征收办做好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征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五)

4、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拟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出具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投资任务书。(六)市规划委朝阳分局负责出具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意见并附图。(七)市国土局朝阳分局负责出具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预审意见。(八)区房管局负责开展直管公房的房改售房;负责安置用房的网签;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保障房的配租、配售工作。—9—  (九)项目属地街乡负责配合开展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旧城区改建项目改建意愿征询工作;负责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

5、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十)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申办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负责提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申请,筹集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筹措房源。  三、征收前期准备工作(一)编制改建计划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我区旧城区房屋破损程度和改建难易程度编制我区旧城区改建计划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将编制完成的旧城区改建计划报送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二)拟定征收范围由区征收办根据规划意见书拟定征收范围。  (三)征询改建意愿  区征收办根据市重大项目办下达的旧城区

6、改建计划,提请区征收中心组织征询改建范围内产权人、公房承租人的改建意愿。  1.征询改建意愿工作程序  (1)区征收中心在改建项目范围内发布征询改建意愿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询改建意愿的范围、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初步安置意向、征询改建意愿的期限等内容。—9—(2)区征收中心在区征收办的监督下,具体开展改建意愿征询工作。(3)项目属地街乡应当配合区征收中心做好改建意愿征询工作。  (4)改建意愿征询工作完成后,区征收中心应当在改建项目范围内公布征询改建意见结果,并将征询意见结果书面告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市政市容委。大多数产

7、权人、公房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2.产权人、公房承租人提交意愿方式  征询改建意愿应当向改建范围内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征求意愿。  改建范围内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应书面反馈是否同意改建的意愿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3.征询意愿比例标准  根据征询意见结果,同意改建的产权人、公房承租人数量占全部符合表达意愿居民60%以上的,可以进行旧城区改建;不足60%的,不进行改建。在征询改建意愿期限内,未明确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改建。  (四)

8、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由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9—征收办等单位意见,并将拟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四、征收工作程序  (一)申请纳入征收  通过改建征询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征收办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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