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

ID:27110836

大小:514.00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8-12-01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_第1页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_第2页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_第3页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_第4页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传染病防治法》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傳染病防治法陳垚生醫師 感染管制室&內科部感染科傳染病防治法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三十五條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一月十九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條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華總一義字第八八00一四二七四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四十七條(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華總一義字第0九一000二0六七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華總一義字第0九二00二四八三九一號

2、令修正公布第五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日華總一義字第0九三000一00八一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七十五條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華總一義字第0九五000八五二二一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華總一義字第0九六000九一0一一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七十七條傳染病防治法共七章、七十七條第一章、總則§ 1第二章、防治體系§ 14第三章、傳染病預防§ 19第四章、防疫措施§ 35第五章、檢疫措施§ 58第六章、罰則§ 61第七章、附則§ 72第一條為杜絕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特制

3、定本法第二條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三條本法所稱傳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第一類傳染病: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第二類傳染病:指白喉、傷寒、登革熱等。第三類傳染病:指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等。第四類傳染病:指前三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之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第五類傳染病:指前四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

4、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各款傳染病之名稱,應刊登行政院公報公告之;有調整必要者,應即時修正之。紅色者為24小時內通報,黑色者為一週內通報。緑色者為一個月內通報、藍色者為非法定傳染病,診斷後為疑似者應儘速通報。第四條本法所稱流行疫情,指傳染病在特定地區及特定時間內,發生之病例數超過預期值或出現集體聚集之現象。本法所稱港埠,指港口、碼頭及航空站。本法所稱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業之機構。本法所稱感染性生物材料,指傳

5、染病病原體與其具感染性衍生物,及經確認含有此等病原體或衍生物之物質。第五條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本法所定事項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訂定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傳染病預防、流行疫情監視、通報、調查、檢驗、處理、檢疫、演習、分級動員、訓練及儲備防疫藥品、器材、防護裝備等措施。(二)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項。(三)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等有關事項。(四)執行國際及指定特殊港埠之檢疫事項。(五)辦理傳染

6、病防治有關之國際合作及交流事項。(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有防疫必要之事項。二、地方主管機關:(一)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傳染病防治政策、計畫及轄區特殊防疫需要,擬定執行計畫付諸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二)執行轄區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包括預防接種、傳染病預防、流行疫情監視、通報、調查、檢驗、處理、演習、分級動員、訓練、防疫藥品、器材、防護裝備之儲備及居家隔離民眾之服務等事項。(三)執行轄區及前款第四目以外港埠之檢疫事項。(四)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指示或委辦事項。(五)其他應由地方主管機關辦理事項。地方主

7、管機關辦理前項第二款事項,必要時,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支援。各級主管機關執行港埠之檢疫工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或團體辦理之。第六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配合及協助辦理傳染病防治事項如下:一、內政主管機關:入出國(境)管制、協助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居家隔離民眾之服務等事項。二、外交主管機關:與相關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聯繫、持外國護照者之簽證等事項。三、財政主管機關:國有財產之借用等事項。四、教育主管機關: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宣導教育及傳染病監控防治等事項。五、法務主管機關:矯正機關收容人之傳染病監控防治等事項。六

8、、經濟主管機關:防護裝備供應、工業專用港之管制等事項。七、交通主管機關:機場與商港管制、運輸工具之徵用等事項。八、大陸事務主管機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之人員往來政策協調等事項。九、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公共環境清潔、消毒及廢棄物清理等事項。十、農業主管機關: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防治、漁港之管制等事項。十一、勞動主管機關:勞動安全衛生及工作權保障等事項。十二、新聞及廣播電視主管機關:新聞處理與發布、政令宣導及廣播電視媒體指定播送等事項。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