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

ID:27018670

大小:55.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11-30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_第1页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_第2页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_第3页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_第4页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正量部承许的“五蕴是我”的观点:复有过失。颂曰:般涅槃时我定断 般涅槃前诸刹那生灭无作故无果 他所造业余受果中观师说:你们的观点还有其他过失。首先,你们认为五蕴是我,由于入无余依涅槃的时候五蕴寂灭,那么这时候“我”也必定断灭。其次,你们承许入涅槃前的每个刹那都是生灭无常,如果某一刹那的蕴是我,那么“我”第二刹那就灭掉了,也就没有了造业的作者。作者既然没有,也就没有所作的业,因此业和果就没有任何关系,所作的业应当没有果。而且,如果后来能够领受果报,那就成了一者造业,另一者受果(这就像一个烈士死了,由另一个人来领他的奖赏那样)。以下次第讲解

2、《自释》如何解释这一颂的涵义。一、“般涅槃时我定断”:若我即是五蕴性者,般涅槃时五蕴断灭故,我亦应断。然不可说般涅槃时我亦断灭,成边执见故,故我非以五蕴为性。如果“我”就是五蕴的体性,那么由于入涅槃的时候五蕴断灭的缘故,“我”也应当断灭。但是不能承许入涅槃的时候“我”也断灭,因为会成为堕于断边的见。所以“我”不是以五蕴为体性。这是以汇集相违应成因破斥对方观点。也就是汇集对方承许的:一、五蕴是我;二、入涅槃时五蕴断灭。应成的过失是:入涅槃时“我”断灭。二、“般涅槃前诸刹那”:又般涅槃前诸刹那中,如五蕴是刹那生灭,我亦当有生灭,以我是五蕴性故。如不念云:“我

3、今此身昔已曾有。”亦不应念:“我于尔时为顶生王。”以彼时之我,如身已灭故,及许于此受余生故。而且在入涅槃前的诸刹那当中,如同五蕴是刹那生而即灭的法,“我”也应当有生灭,因为“我”就是五蕴的体性。这样一来,就不应当想:“我现在的身在往昔时已经有了。”也不应当说:“我前世曾经是顶生王。”因为按照你宗所说,那时的“我”就像蕴身一样已经断灭了,而且承许现在是受取另一生蕴身的缘故。也就是,后来的蕴是新生的法,原先的“我”已经灭掉了。所以不应当说,那时的“我”延续到了现在。这是中观师继续以汇集相违而破斥对方观点。也就是汇集对方承许的:一、五蕴是我;二、入涅槃前的诸刹

4、那是生灭性。应成的过失是:过去每刹那的“我”都是刹那灭尽。或者有多少个刹那,就出现了那么多个不同的“我”。如论亦云:“非所取即我,彼有生灭故,云何以所取,而作能取者。”又云:“若五蕴是我,我应有生灭。”就像《中论》中也说:“并非所取的五蕴就是我,五蕴有生灭的缘故。怎么能以所取的五蕴而作能取的作者‘我’呢?不然裁缝就成衣服了。”并且说到:“如果五蕴是我,五蕴是生灭性的缘故,我也应当有生灭。”那么实有的“我”灭后,就成了一灭永灭。所以承许“我”是五蕴有断灭的过失。三、“生灭无作故无果”:纵有生灭,由无作者之我故,应无彼果。若有能造业者,应是无常。由无作者,业

5、无所依故,诸业与果应无关系。纵然有念念不断地生灭相续,但是由于你们承许“我”实有,而且“我”就是蕴,那么造业之后当时的“蕴”立即坏灭,也就成了造业后第二刹那没有作者的“我”。既然没有作者的“我”,也就没有它的果。假使有能造业的“我”,也应当成立是无常性,也就是“我”在造业后立即灭尽。由于没有作者的“我”,业没有所依的缘故,那么当初造作的业,和后来领受的果,应当毫无关系。这还是以汇集相违破斥对方观点。也就是汇集对方承许的:一、因位造业的作者“我”是五蕴;二、五蕴是生灭性。应成的过失是:一、造业之后作者的“我”就没有了;二、当初造作的业没有依处的缘故,所作的

6、业和后来领受的果毫无关系。首先,“纵有生灭,由无作者之我故,应无彼果。”如果“我”是实法,而且“我”就是蕴,由于蕴第二刹那就坏灭了,那么实有的“我”第二刹那就永远灭尽了,再不可能出现。这样一来,无论“我”怎么造业,领受果报的都绝对不是“我”。也就是后来领受果报的事,跟“我”毫不相关,因为“我”已经不存在了。其次,“由无作者,业无所依故,诸业与果应无关系。”因为没有作者的“我”,业就不会依附在作者上面,业没有所依的缘故,后来出生的果跟先前的业应当毫无关系。四、“他所造业余受果”:若谓前刹那造业,后刹那受果者,则他人造业应余人受果,以他造业余受报故。如果认为

7、前刹那造业,后刹那受果,那就成了某个人造业,另外的人受果。前者造业,与前者不同的另一者受报的缘故。意思就是,既然你们承许“我”是实法,并且“我”是蕴。那么,由于造业时的蕴第二刹那就灭了,或者说造业的“我”灭了,后面的受报者就绝对不是“我”。就像先前张三造业,造业之后消失了,后来李四去感受果报一样。这样就会有因果错乱的过失:是故亦犯造业失坏,未造受报等过。所以也就犯了造业失坏,以及未造业者受报等的过失。一、“造业失坏”:对方认为,实有的“我”造业,并且“我”就是蕴。那么“我”造业之后,由于造业时的蕴下一刹那就灭尽了,所以造业的“我”就没有了。而所造的业不可

8、能依托在别人身上,由此业就没有了依附处,所以业就随之永远失坏了。二、“未造受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