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

ID:27009701

大小:56.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1-30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_第1页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_第2页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_第3页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_第4页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 【内容提要】    依法治国(法治)是建立现代国家的标志,但是法治之法必须是符合最基本道德规范的普遍善良之法,而不是脱离道德以外的法律;以德治国(德治)的道德必须是以现代的道德观为基础的,而不是我国传统的道德为基础。在法治的原则之下以现代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德治是统一的,二者具有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    【关键词】德治 法治  道德  法律  普适性    中国共产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又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法治成了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后来,党的个别领导人根据我国社会的现状又提出了“以德治国”,也就是德治的观点。尽管

2、中共中共中央在随后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但在政治学界、伦理学界、法学界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场德治和法治的争论。德治和法治的关系,有人将之提高到“这是关系到中国在新世纪的走向以及宪法尊严的大问题”[1]。“法治”与“德治”的纠缠不清,无形中缩小了“法治”中的价值判断含义进而于某种程度上动摇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构成的却依然极其脆弱的“法治”观念的根基。[2]更有人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提出质疑,认为“建立在纯粹功利理性和实用主义思想之上的现代法制制度可以培养出个

3、人利益至上的现代人。”“人生不是处在各种关系和情感之中,而是在利害冲突和斤斤计较之中。没在历史感、没有道德责任感,凡此种种都是法治社会的直接后果。”[3]企图用“德治”来否定和对抗“法治”。也有人认为,德治的本质是人治,这是与现代的法治理念相对抗的。之所以产生这些争议,是因为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现代的德治理念和一个完整的现代法治理念,无论是对德治的认识还是对法治的认识,都是局限于传统的理念。现代的法治观念和现代的德治理念应当是统一的、互补的,相互不可排斥和替代的。    一、现代的德治和法治具有统一性。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二者之间的统一性,在于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统一。其统

4、一性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德治和法治有着共同的社会物质基础。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用于德治的德即和用于法治的法即法律都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同时又对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反作用。在同一的时期有共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即共同的经济基础。同时也都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因此,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是以共同的社会关系为基础,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冲突。    (二)现代德治是现代法治的基础。    法治和德治,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它们有着共同的内容。法治之法,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将这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并赋予其国家的强

5、制力。这无论是我国传统的德治与法治[4]还是现代西方的德治与法治。但是我国传统法治和传统德治的本质都是人治。而西方人是通过强调法与正义的联系,强调法律的合道德性来追求法治的。[5]“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6]简而言之,法治的依据是善良之治即合乎道德的和普遍之治的法律的统治。所以在西方人那里,“将德治和法治对立起来是没有意义的。”[7]    二、现代的德治和法治具有互补性。    (一)从依靠力量来看,法律是国家制订的,并由国家强制的执行,即具有国家强制力;而道德不是由国家来制订和强制执行的,而是依据社会舆论的力

6、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通过加强人们的社会道德意识,来加强人们遵守法律观念,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促进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自觉地遵守最基本的道德准则。由于道德本身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一但有人违反了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如果这种行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相反,道德败坏者还能从中得到某种程度或某个方面的好处。这种行为必然会影响到道德教化作用,甚至于会起到反教化作用。有人分析我国的社会腐败现象之所以得不到根本的遏制,贪官们“前腐后继”甚至是愈演愈烈,是因为腐败的道德成本太低。[8]这是腐败现象愈来愈严重的一个方面。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种因为低道德成本所带来的示范效应。我们认为

7、,我国腐败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其根源在于我国的官员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当官的做坏事太容易了!惩处不力,许多腐败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种示范效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仅靠道德的约束,显然是无法达到目的的,而必须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只有通过法律的惩处,才能达到最后德治所要达到的目的。所以说,道德是过问一个人内心的信念,而法律是通过过问一个人的行动从外面实现道德。[9]    (二)从作用范围来看,道德比法律要广。受道德谴责的,未必会受法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