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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起非法行医案件查处情况分析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144起非法行医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摘要】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的从事医疗活动,从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无证行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占打击非法行医总数的59%。无证行医案件中社区内无证行医案件73件,占85.9%,城乡结合部11件,占12.9%,农村1件,占1.2%。在无证行医中开展性病诊疗2件,占2.4%,开展医学美容5件,占5.9%,开展牙科2件,占2.4%,开展内科20件,占24%,义诊推销13件,占15.3%,药店坐堂医43件,占50.6%。【关键词】非法行医无证行医案件查处分析 为进一步完善卫
2、生监督综合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方案》及吉林省《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市连续3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依法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44件。笔者从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案地点、违法类别等几方面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到,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也发现在医疗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医疗卫生监督提供了可参考资料。
3、1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05年5月~2007年12月,辽源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报表。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44件,其中查处无证行医85件,查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违法行为59件。 2案例分析 2.1案件来源群众举报8起(占5.56%);上级移交查处10起(占6.94%);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26起(占78.00%)。 2.2案由分析144起案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85件,占59%;查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违法行为59件,占41%。 2.3医疗机构、计生机构违法行为
4、种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4件,占40.7%;出租承包科室6件,占10.2%;擅自开展性病诊疗1件,占1.7%;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28件,占47.5%。 2.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59起违法案件中有24户单位聘用了35名非卫生技术人员,这35名行医人员均无执业医师资格单独执业。 2.5无证行医发案地点在85件无证行医案件中,发案地在城市社区的73件,占85.9%,城乡结合部的11件,占12.9%,农村的1件,占1.2%。 2.6无证行医开展诊疗内容在85件无证行医案件中,开展性病诊疗2
5、件,占2.4%,开展医学美容5件,5.9%,开展牙科2件,占2.4%,开展内科20件,占24%,义诊推销13件,占15.3%,药店坐堂医43件,占50.6%。 2.7处罚种类违法主体所受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责令改正、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和500~30000元不等额度罚款。 2.8执行情况144件非法行医案件全部自觉完全履行。 3讨论 3.1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的从事医疗活动,从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无证行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占打击非法行医总数的59%,无证行
6、医案件中社区内无证行医案件73件,占85.9%,城乡结合部11件,占12.9%,农村1件,占1.2%。在无证行医中开展性病诊疗2件,占2.4%,开展医学美容5件,占5.9%,开展牙科2件,占2.4%,开展内科20件,占24%,义诊推销13件,占15.3%,药店坐堂医43件,占50.6%,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非法行医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以社区和药店为据点,以外地打工者或当地百姓等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为服务对象。部分患者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知之甚少,不清楚开设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应遵
7、守的规则,急病乱投医或凭个人感觉择医,有些群众是对正规医院收费心存恐惧,被个体诊所相对低廉的收费所吸引,认为看病快捷方便,小病不需花挂号费、检测费,一般配点药静脉点滴就行,容易被非法行医者蒙蔽。 3.2医疗机构、计生机构监督检查中违法行为主要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4件,占40.7%;出租承包科室6件,占10.2%;擅自开展性病诊疗1件,占1.7%;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28件,占47.5%。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医疗机构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较多,医务人员仍然存在无证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现象,主要是医疗机
8、构中电诊室、皮肤科的医务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证或超出登记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超范围行医现象,超过医疗机构执业证书中核准的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多数医疗机构是超范围从事儿科诊疗活动。 3.3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务人员资质公示牌,但个别医疗单位却变相规避公示制度的落实。有部分医疗机构将制作的台式公示牌放在值班室和办公桌内达不到公示的目的和要求。 3.4非法行医人员和个别医疗机构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拒绝执法人员查阅病志、诊断、处方、涉及违法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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