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中的经费保障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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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中的经费保障制度构建  摘要:近年来,伴随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人民法院财务管理中的经费保障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已经制约我国法院司法制度建设的进行,主要表现为法院经费严重不足、法官不独立、司法权力出现地方化倾向等。本文笔者主要考察并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并密切联系我国具体的司法实践,对我国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中的经费保障制度构建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为我国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的科学构建提供一点借鉴。  关键词法院财务司法体制改革经费保障  当前,我国法院保障体制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核拨预算的经费,

2、并且列入到地方财政预算的范畴。这造成了法院诉讼费收入支出间的变相挂钩,有收有支、无收入就无支出的不合理现象。这在客观上制约了法院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本文基于我国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制度构建的研究,理论层面上可以进一步丰富人民法院的体制、司法经费的体制与相关财政体制等的科学内涵,对细化研究司法经费的保障方面的研究方向与领域均极有帮助;实践层面则提出了实现独立行使审判权、促进审判正义的实现等科学思考,对于确保审判公平公正、人民法院职权的顺利实施均极为有利。  一、理论概述  (1)法院经费保障模式  不管大陆法系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作为承担着

3、审判职能的法院这一国家机关,其运行与发挥作用均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这个物质基础将对法院活动范围和进行司法审判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法院经费的来源、承担者、得到的途径与方式等均是法院经费保障模式的重要内容,而法院经费保障模式又是法院经费保障体制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因此将其初步定义为:为维持法院的正常运转、满足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理念的要求、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求等,由具备了相应的财力、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政府来对法院所需各类经费进行负担的常态化的综合制度。  (2)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之构成  从现实性与工具主义的学说来讲,法院经费的保障模式主要是针对以

4、下问题的顺利解决:法院经费保障的主体、类别、方法与范围等问题。(1)保障主体。法院经费的保障模式的保障主体就是指法院经费的主要承担的部门或者政府。法院经费是单独进行预算结算的一项财政支出,它的预算在通过有权机关的审议通过之后,是由承担着保障职能的部门或者政府等进行给付,属于政府的财政支出一项。(2)保障经费的类别。法院经费普遍被认为主要有办公和人员经费、建设和维护成本。而国外的一些宪法则规定法院经费主要有人员的薪酬福利、行使司法权所需要的物资条件和装备耗材等需要的物资条件,但又并仅限于此。(3)保障方法。法院经费保障的方法主要是拨款、基金和

5、补助三种方法,而拨款则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包括地方财政的预算拨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中央补助的办案专款、中央补助的二审开庭专用装备经费、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法院省级的补助资金和国债投资的基金等。  (3)保障的范围  法院经费保障范围可从功能和法院的层次这两个维度对其加以界定。可是从功能这一维度来讲,对经费保障的范围加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操作性的问题,国内很多公共组织均不曾拥有一套能较容易地把各种损耗费准确归集入特定功能或者计划领域的核算成本的制度,就是法院也没有。  二、当前我国法院经费保障体制发展现状  (1)法院办公和办案的经费并

6、不充足  在现行的法院经费的保障体制之下,因为各级地方法院经费的保障水平是由本地区经济的状况决定的,而地区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有些地方法院全年的财政拨款连半年的正常开销都不够,有的地方甚至是常出现司法人员工资也难以确保到位的窘境,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的时候就常将应该拨款却没有能力划拨的那些款项的差额用下发罚没指标这一形式来加以弥补。有些法院的经费没法得到保障,很多基层的县(区)级的法院财政职能维持发工资的水平上。因正常的工资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就极易出现靠着职权来谋取私利的现象。由于缺乏经费,法院基本的运转都需要依靠欠债来支撑,导致被断

7、水断电、审判用车无法正常运行,干警差旅费无法及时报销等现象出现,这些均对正常开展司法工作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法官不独立  我国目前很多法院经费主要依靠当地政府拨付,这就势必造成其对当地利益的过分维护。由于法院吃的饭是地方给的,用的钱也是地方的,自然就造成了地方控制的出现;但若是不愿意被地方控制,法院人员连吃饭都会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汉密乐顿就对此进行了精辟的论述:最能对法官独立地位起到维护的就是除了让法官的职务更为固定之外,就是让他的薪俸同样变得更加固定。其实,不只是工资,各种和法官联系极为密切的衣食住行等个人利益及孩子上学、住

8、房、个人升迁等都依赖于地方,法院同样也不能将地方利益置于不顾。在此情形之下,法官若想保持独立的立场就极为艰难。笔者认为认识和薪酬等关系严重影响着司法的公正和公平,可是法院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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