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

ID:26986263

大小:794.01 KB

页数:145页

时间:2018-11-30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_第1页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_第2页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_第3页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_第4页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X-201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气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1总则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注1-1)下使用的、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

2、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两种或两种以上气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焊接绝热气瓶、缠绕气瓶、内部装有填料的气瓶等及其附件。新兴能源装备开发的720外径长管拖车已经投放市场,容积超过3000L。1总则本规程也适用于下列气瓶:(1)消防灭火器用气瓶的设计、制造;(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含置于独立托架上的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的设计、制造;(3)气瓶集束装置参照本规程及相关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本规程所覆盖的主要气瓶品种、品种代号及相关产品标准见附件A。注1-1:车用气瓶及消防灭火用气瓶的温度

3、范围,按相应标准的规定。1总则1.3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本规程1.2范围内气瓶的附件,除符合本规程外,还应当符合《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车用气瓶,除符合本规程外,还应当符合《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1总则1.4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间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消防灭火器用气瓶、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以及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的气瓶。1总则1.5与标准和管理制度关系本规程规定了气瓶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气瓶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气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者

4、行业标准。未制订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气瓶设计超出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范围的,可由制造单位制订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采用或者参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经过中国气瓶标准化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以下简称为,经评审的企业标准),中国气瓶标准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为,气瓶标准化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附件A明确气瓶的品种代号。1总则1.6不符合本规程的特殊处理规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气瓶,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相关单位应当将有关的设计、研究、试验的依据、数据、结果及其型式试验报告和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有关行业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的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经过国家

5、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试制、试用。试制品所遵循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1.5的规定。1总则1.7引用标准本规程的主要引用标准(注1-3)如下:(1)GB15383《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2)GB8337《气瓶用易熔合金塞装置》;(3)GB7144《气瓶颜色标志》;(4)GBl6804《气瓶警示标签》;(5)GB141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6)GB11638《溶解乙炔气瓶》;(7)GB13591《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8)GB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注1-3:本条款中引用标准是指除附件A所列产品标准外的其他引用标准。引用标准中,凡是注明年号的,其随后所

6、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明年号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1总则1.8设计文件鉴定与型式试验气瓶产品应当按照《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R1003)、《气瓶型式试验规则》(TSGR7002)的规定,进行气瓶产品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结果应当作为设计文件鉴定的依据。对首次申请制造许可的气瓶制造单位或者需申请增项的气瓶制造单位,必须在所涉及的气瓶产品通过了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后,方可进行制造许可评审。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气瓶制造单位,其新开发的气瓶产品在批量制造前也必须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相应标准规定应进行型式

7、试验的气瓶附件,应当在相应附件通过所要求的型式试验后方可进行相关的气瓶型式试验。1总则1.9进口气瓶及其附件进口气瓶及其附件除符合进口设备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本节要求。1.9.1制造许可进口气瓶及其附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并满足本规程1.8的要求,进口气瓶及其气瓶阀门的型号及规格应当在型式试验报告的覆盖范围内。1总则1.9.2设计制造遵循的规范及其标准境外气瓶制造单位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