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

ID:2693846

大小:132.00 KB

页数:35页

时间:2017-11-17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_第1页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_第2页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_第3页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_第4页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务员考试]银监会专业考试金融监管知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金融基础知识:金融监管第一节 分业监管概述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经过近几年的改革,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大监管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对金融、证券、保险行业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  目前,一些国家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如,德国长期以来一直实现全能银行制,银行可以

2、兼营证券、保险业务。1999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宣告历经60多年的分业经营模式终结。与德国不同,美国是通过银行持股公司或金融持股公司拥有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混业经营,各子公司在法律上和经营上是相对独立的公司。同时,一些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证券、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管。如,英国于1998年10月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将英国原有的八个金融监管机构合为一体,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再承担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韩国也于1998年4月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对银行、证券、保险业实施统一监管。不过,目前更多国家依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

3、业经营,分业监管。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  (一)监管的法规与国际准则  充分的法律基础是金融监管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确立。其法律法规构成主要有三类。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通过的基本法律,例如,(1)《中国人民银行法》,这部法律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它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权利,同时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和应当承担的基本法律责任;(2)《商业银行法》,这部法律是商业银行运作的基本法律规范,它对商业银行的设立、组织机构、业务

4、范围和业务规则、财务会计以及违法处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商业银行的具体权力和任务;(3)《担保法》、《公司法》、《票据法》等。2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贷款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等。  近几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各国监管当局的合作越来越紧密,而且国际组织制定的监管标准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承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若干国际金融组织的成员之一,参与了国际标

5、准的制订和修改,也应当遵守这些国际组织制定的一般性国际准则。  因此,在监管工作中,中国人民银行还注意参照以下国际准则。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制定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测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协议》。其基本内容:一是明确了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个部分,前者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后者包括普通准备金(如呆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和长期次级债务(如发行的长期金融债券)等;二是确定了资产风险加权制,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计算出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6、三是规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8%。协议的目的:一是使国际银行业系统更健全、更稳定;二是确立公平的资本充足标准,以便消除国际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  协议提出后,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响应。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采用了这一协议,因此它实际上已成为一项国际性的金融标准。我国目前也已经将该协议确定的标准作为对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基本要求之一。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核心原则》高度概括了巴塞尔委员会和发达国家在银行监管领域近百年的经验和成果,第一次对银行监管

7、进行了系统性归纳。《核心原则》从七个方面制定了有效监管体系必备的25条基本原则,包括:有效银行监管的前提条件、对银行发照和组织结构的要求、审慎法规和要求、持续监管方法、监管信息要求、监管者的权力、跨境银行业监管要求。这些原则覆盖了从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  《核心原则》为各国和国际监管机构和其他公共当局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参考标准,从而有助于加强各国监管机构的合作和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也便于监管者、地区性监管组织和市场对各国的监管状况进行核实,进而达到提高全球监管水平的目的。目前,各国已相继实施《核心原则》。  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9年6

8、月发布了《资本充足性的新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