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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30
《第三部门的发展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部门的发展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中国第三部门的研究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联系在一起。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传统中国与西方社会一个明显的差异是“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差异。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发生改变?是否会成为制度变迁的支撑或阻碍力量?这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有学者指出:“用一种长时期的眼光看,中国文化与中华文明在其生死攸关的现代转型中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自主的、能够自我建设与自我协调并能有效地监督和影响国家决策的健全的社会。”[1]第三部门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其时,中国现实的社会结构开始发生变迁,形形色
2、色的民间组织开始兴起。不过,一开始第三部门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个领域。与此同时,公民社会研究在90年代后成为中国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其不需明言的价值预设是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具有普世性,而市民社会恰是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支点。其后,公民社会研究从一开始的政治哲学领域的规范研究开始转向政治社会学的实证研究,并逐渐与第三部门的研究合流。目前,中国从事非营利组织研究的主要机构有清华大学公管学院的NGO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所,NGO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则集中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学所、北大法学院的非营利研究中心和北师大新近成立的公民社会与地方治理研究中
3、心。在这一领域集中了社会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的大量学者,比较有影响的包括王绍光、康晓光、杨团、孙立平、王名、邓国胜、贾西津、顾昕和徐家良等。一、第三部门的发展与中国宏观走向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基本问题是社会变迁的动力来自哪里?是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度选择?还是民间、一些学者对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研究是与中国与中国政治的前景的追寻相联系。秦晖提出的模式是“小共同体发育――大共同体瓦解――公民个人本位”。秦晖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既不是被租佃制严重分裂的两极社会,也不是和谐而自治的内聚性小共同体,而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伪个人主义”社会[2]。由此而来的结论是,传统中国的
4、“共同体公益”并不发达,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变化可以被视为小共同体的发展逐步瓦解大共同体的一元化的统治,促使中国向公民个人本位的民族国家转变。不过,任军用史实反驳说,中国历史上国家权力构成的大共同体与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宗族、家族组织相伴共存,共同推动了中国政治文明的进步。此外,在宗族、家族之外,古代中国还存在各式各样、功能不一的结盟拜会。[3]康晓光认为,中国的选择应该是合作主义国家,所谓“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公式就是: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民主政治+自由市场”是西方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兜售的发展模式,但是,中国的选择不能是自由主义,因为
5、自由主义面临着正当性危机、有效性危机。具体的发展路径为“国家法团主义”过渡到“社会法团主义或社会合作主义”。[4]王思睿批评说,康晓光不信任自由民主制下的政治精英,却依赖于权威主义下的精英主义,而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具有共通性。把保护平民利益的希望寄托于精英阶层,无疑只能是一种幻想。[5]二、非营利组织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概念界定从经济学出发,可以借助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概念为各个部门划定疆界,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人机构”。相当多的学者采用列维特的“剩余法”来定义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是除政府机构和营利机构以外的一切社会组织的总和。王名和贾西津借鉴西方学者萨拉
6、蒙的定义,以民间性、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治性和志愿性来界定第三部门。其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6]俞可平在上述几个特征之外,又加了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两大特点。[7]秦晖把第三部门界定为“以志愿求公益”的组织。[8](二)分类1、两类说。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只是提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非营利组织。此外,由于我国实行双重管理体制,高达80%的民间组织无法找到挂靠单位当“婆婆”,因此无法在民政部门获得登记。这些组织的现实选择是或者不登记而非法存在,或者转而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如比较有名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如果仅研究“合
7、法”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版图将缺少重要的一块。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是从现实出发,把大量的“未登记”和“转登记”的民间组织也纳入了研究范围。2、三类说。高丙中在探讨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时把社团分为注册社团、挂靠社团(包括企业名义之下的社团)、非法社团三大类。[9]3、四类说。康晓光把目前实际存在的社团分为四类:(1)合法登记注册的社团;(2)无法人地位的次级社团,即挂靠在合法登记的社团之下,实际上独立开展活动的社团;(3)以企业法人身份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社团;(4)不进行注册的“非法”社团。[10]4、五类说。王名、贾西津把第三部门分为五大类:(1)人民团体;(
8、2)转型中的事业单位;(3)会员制互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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