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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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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局-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枝法治办[]6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客观公正评价本单位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实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确保推进法制堤防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普法基本情况(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
2、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二)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了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有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总结,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有序,保障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充实普法学习内容。三年来,我局始终把领导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水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重点来抓。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学习法律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并能结合工作实际,坚持
3、学好法、用好法,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氛围基本形成。二是充实学习内容。要求水利系统干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防汛条例”、“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招投标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为了不断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
4、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各种水事活动,我们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要求、深化宣传主题、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作为贯彻实施《河道管理条例》的重要环节。坚持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借助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专栏、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将《河道管理条例》列入普法内容,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大了《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深度。坚持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水法知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
5、大干部群众的水法意识,为我市建立严谨、规范、科学的河道建设与管理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一)依法整治堤防险情,确保除险保安。三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投入,实施河道堤防整治工程建设,一批重点堤防、重要河段得到有效加固和治理。一是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全部完成。治理河长11.55公里,整治加固堤防20.1公里,加高培厚4.6公里,堤防整形15.5公里,防渗处理0.4公里,护岸整治1.3公里,新建砼堤顶路面15.33公里,加固
6、灌溉闸2座,交通桥1座。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并获中央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二是玛瑙河紫荆岭集镇段治理工程开工。工程建设任务及内容是:堤防加固12.375公里,岸坡护砌0.565公里,加固处理三道坝、金狮湖、吴家门跌水,加固处理22座排洪涵洞。工程投资1641.85万元。三是一批堤防险段水毁整治工程完工。累计投入241.7万元,先后完成玛瑙河胡家嘴段涵洞修复工程、镇向家坝险段除险工程、白洋镇桂溪湖险段应急整治工程、玛瑙河茶瑶路段水毁修复工程、礁岩子出口陡坡水毁恢复工程。(二)依法加强监管,维护良好水事秩
7、序。1、依法依规服务涉河项目企业。坚持规范管理和热情服务并重,主动服务涉河项目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理权限,严格按审核报批程序,办理了江口船舶工业园、地方海事码头等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对七星台船舶工业园一期工程、金太源综合码头、宜昌港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白洋工业园沙湾路穿堤工程、姚家港综合码头、滕家河散货码头等重点涉河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开展贴身服务,保证涉河项目企业立得住、站得稳、求长远。对在建涉河项目实施跟踪服务,依法制止妨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1起,签订
8、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协议3份,督促项目企业整改影响防洪安全的行为3处。2、严肃涉河涉堤水事执法。向下百里洲江堤12处砂石货场发放限期清障通知24份,上门督办60人次,依法清除外滩违规堆放砂石料2万多方,制止违规新设砂石堆场2处。协助森林公安,对在七星台王家垴堤防外滩违规种植树木的业主和擅自乱砍乱伐防护林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查处。3、加强河道清障工作,严肃查处“四乱”行为。长期以来,沿河沿堤单位和个人对河道管理工作缺乏充分认识,缺乏必要的水法制观念,随意侵占河道滩地和堤防内外禁脚地,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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