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据。设备监造内容要详细具体,包括设备监造项目内容、监造模式、监造大纲、制造厂为监造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应包括在设备合同内或作为设备合同附件。1.6 用户监造工作建立在制造厂技术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的基础上,协助制造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监造工作不代替制造厂自行检验的责任,也不代替用户对合同设备的最终检验,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始终由制造厂全面负责。2 术语2.1 用户(User):签订设备合同的项目法人。2.2 用户代表(Representative of user):用户依据合同或协议委托的有相应资格的法人单位。2.3 监造(Manufacturing Super
6、vision):用户或用户代表对制造厂的合同设备按监造大纲驻厂进行质量监督。2.4 合同环境(Contract Condition):指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2.5 大型电力设备(Large Scale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50MW或转轮直径5.5m以上的水电机组,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设备以及相应的主要配套辅机。3 监造的主要内容和模式3.1 设备监造的任务系按合同确定的设备质量监造大纲,在制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产品是否符合GB/T19000-ISO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