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

ID:26914621

大小:170.70 KB

页数:52页

时间:2018-11-30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_第1页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_第2页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_第3页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_第4页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_第5页
资源描述:

《股东知情权的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比较为中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股东知情权研究——以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的比较为中心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公司法姓名杨静届别二OO八导师姓名汪莉职称副教授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1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安徽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杨静签字日期:200

2、8年4月20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安徽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安徽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杨静导师签名:汪莉签字日期:2008年4月20日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去向:签字日期:2008年4月20日工作单位:通讯地址:2电邮话:编:目录摘要„„„„„„„„„„„„„„„„„„„„„

3、„„„„„„„„„ⅠAbstract„„„„„„„„„„„„„„„„„„„„„„„„„„„„„Ⅲ引言„„„„„„„„„„„„„„„„„„„„„„„„„„„„„„1一、问题的提出„„„„„„„„„„„„„„„„„„„„„„„„„„1二、股东知情权的一般分析„„„„„„„„„„„„„„„„„„„„„3(一)股东知情权的证成„„„„„„„„„„„„„„„„„„„„„4(二)股东知情权的主体„„„„„„„„„„„„„„„„„„„„„6(三)股东知情权的限制„„„„„„„„„„„„„„„„„„„„„9三、公司形式对股东知情权的影响„„„„„„„„„„„„„

4、„„„„„15(一)对股东知情权规范性质的影响„„„„„„„„„„„„„„„„15(二)对股东知情权体系构成的影响„„„„„„„„„„„„„„„„17四、不同公司形式股东知情权的立法完善„„„„„„„„„„„„„„„19(一)有限责任公司查账权立法的完善„„„„„„„„„„„„„„„20(二)股份有限公司质询权立法的完善„„„„„„„„„„„„„„„24(三)股份有限公司中非上市公司查账权立法的构建„„„„„„„„31(四)股份有限公司中上市公司查账权立法的完善„„„„„„„„„35结语„„„„„„„„„„„„„„„„„„„„„„„„„„„„„„

5、39参考文献„„„„„„„„„„„„„„„„„„„„„„„„„„„„„41致谢„„„„„„„„„„„„„„„„„„„„„„„„„„„„„„443摘要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股东知情权,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落在了我国股东知情权立法的完善上。同样是“完善”,不同之处在于,笔者根据不同公司形式的各自的特点以及公司治理的需要,对各种公司形式下的股东知情权制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完善。即股份有限公司中重点完善账簿查阅权和质询权;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则是为了与信息披露制度相互配合,重点构建账簿查阅权;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主张立法上对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方面作强

6、制性的规定,而是鼓励公司的利益各方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从公司自身的特点出发,以细致而周全的公司章程来指引自己的权利行使并能有效解决权利行使当中出现的纠纷。本论文的内容分为四大部分,首先是以案例的形式引出了不同公司形式的有关股东知情权规范的定性问题,紧接着讲了股东知情权的理论基础,尽管笔者着重讲不同的公司形式要求不同的股东知情权内容的完善,但股东知情权理论中还是有绝大部份内容是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所共同的理论前提,即股东知情权的证成、知情权的主体界定和股东知情权的限制行使。正是有这些共同的理论基础,才使得两种公司形式的股东知情权有了联系

7、,可以相互借鉴。其中会计账簿查阅权在两种公司形式下的某些相似规定,就是典型的例子。也正是有了股东知情权的产生及其限制行使的相同的理论基础,才会导致,不论任何公司形式的知情权立法的完善,其价值趋向,总是确立并维护股东知情权总是第一位的,在此前提基础上,为了平衡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才要引入股东知情权的限制行使问题,而不是相反。讲完了股东知情权的共同问题,然后就是本文的创新点所在,即公司形式所导致的股东知情权的区别问题,正因为有区别,故在本文的落脚点立法完善上,也就顺理成章有了不同侧重点的立法完善。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笔者所谈的股东知情权的立法完善,是建立在

8、两种公司形式区别对比基础上的,根据各个公司形式各自的特点进行的相应的完善,此种区别对比,既体现在了公司法规范的性质不同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