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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办〔2014〕46号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机关各部门:《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县委办[2012]99号文件同时废止。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18日-19-柯桥区行政事业单
2、位会议费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区行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二、会议分类一类会议:由区委、区政府召开,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由区级部门主办,部门和
3、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区级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召开的会议,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的其他系统内会议。三、会议费开支范围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务需要的租车费用支出。-19-文件印刷费是指与会议直接相关的讨论、交流、传达等会议文件材料印刷所发生的费用。四、会议费标准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天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 计一类会议300150100550二类会议24013080450三类会议200120
4、80400除上述三类会议外的其他非全区性业务会议(包括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在三类会议标准内执行。会议工作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15%-30%内,其中一类会议30%以内,其他会议15%以内。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执行。会议费定额标准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五、会议费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会议分类、参会人数、会期、工作人员比例和会议费标准等编制预算,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各类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控制在1天以内。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依据党章、法律法规和其他章程
5、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经费实行专项审批。-19-各单位应进一步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会议应尽可能优先利用内部会议室。六、会议费报销各类会议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费用。主办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当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
6、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对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七、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单位会议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会议经费审核、公布、报告、监督检查制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会议管理的指导和检查。严禁各单位虚报会议次数、人数、天数;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宣传费;严禁套取会议费私立“小金库”。八、其他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区财政
7、局负责解释。-19-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区行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四条
8、各单位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节约培训资源,对培训实行内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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