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加工贸易专项资金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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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普新区加工贸易专项资金工作方案根据《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17〕170号)《关于用好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通知》(大商务发〔2018〕28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加工贸易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加工贸易对新区经济拉动作用,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

2、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大连市商务局和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并结合新区加工贸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资金来源本工作方案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加工贸易的专项资金。二、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由新区商务局和新区财政局共同管理,新区商务局和新区财政局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新区商务局根据新区加工贸易发展需要,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等,逐步建立完善新区项目库制度,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二)新区财政局负责根据管委会批示和

3、工作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拨付资金。三、申报条件申请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金普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区已15取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的企业,以及为新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厂房和仓储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的企业。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5、具体项目其他要求条件。本工作方案支持期限自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申请支持的加工贸易企业2017年当年加

4、工贸易出口额须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四、支持方向1、重点支持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厂房和仓储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对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厂房和仓储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的企业给予支持。2、重点支持加工贸易项目引进,促进产业发展,对新引进加工贸易项目的设备搬迁物流费用给予支持。3、重点支持现有加工贸易企业扩产升级,延伸产业链,对现有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扩建、租赁厂房和仓储设施,及生产线改造费用给予支持。4、重点支持新区加工贸易企业利用流动资金贷款提升加工贸易质量和规模。五、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1、支持为加工贸易

5、企业提供配套设施。鼓励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厂房和仓储设施等配套设施的企业,对自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建设费用(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按不超过30%予以支持,单一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引进加工贸易企业5户(含)以上或骨干加工贸易企业1户(含),2017年园区实现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入驻加工贸易企业已租用的使用面积占园区建筑面积20%(含)以上。15申报材料:(1)提供厂房和仓储设施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1);(2)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厂房和仓储设施配套园项目的文

6、件的复印件;(3)建设部门出具的厂房和仓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4)项目建设成本(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实际支出费用明细清单和发票复印件;(5)项目开工、在建、完成的照片;(6)项目承诺书;(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入驻的加工贸易企业营业执照;(9)加工贸易企业租赁协议;(10)3000万美元(含)以上入驻企业2017年出口报关单复印件;(11)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支持企业扩大加工贸易生产(支持单一企业不超过500万元)。2.1对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或扩建厂房和

7、仓储设施,对自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实际发生建设费用(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超过50%给予支持,单一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申报材料:(1)新建或扩建厂房和仓储设施补贴申请表(附件2.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新建或扩建厂房和仓储设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4)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和土地证复印件、新增地建设项目应提供15城市规划意见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厂房和仓储设施文件的复印件;(5)企业新建或扩建厂房和仓储设施建设施工

8、合同、竣工报告、竣工决算报告、费用发票复印件;(6)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厂房和仓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7)企业2016年和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8)仅三年无重大税务及银行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企业成立不足3年,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9)项目承诺书;(10)2017年加工贸易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总金额200万美元(含)以上;(11)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2对加工贸易企业租赁厂房和仓储设施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支持,单一企业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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