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769183
大小:5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9
《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月日)同志们:继6月22日召开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以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今天又召开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工作会议,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视。让群众“病有所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长在今年人
2、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将城镇居民、在校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现在,我向大家汇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上级对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府对困难群众给予必要的资助”的工作目标。按照中央要求,今年3月22日,省政府召开第8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3、并提出了全覆盖的要求。4月2日,省政府在南京又专门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何权副省长就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年内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随后下发的《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38号)要求各市年底前,要全部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式,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省政府在《意见》中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省辖市市区和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县城以上城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
4、人每年不低于150元的标准筹资,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补助比例由各地确定。省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还建立了统计月报制度,并在工作调度会上提出了年内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间表。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上,又进一步明确“目前尚未出台制度的统筹地区,特别是省辖市所属各县(区),要一手抓实施方案出台,一手抓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底前力争全面启动实施,最迟不超过10月1日。”这是省政府提出
5、的刚性要求,我们要正确理解“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市政府于6月29日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副市长就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确保全市城镇居民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能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又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检验,希望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大力协同,和我局一道做好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二、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和内容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
6、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7月14日县政府下发了《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发[]号)现已印发各部门。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有:(一)覆盖范围:县城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籍为准),都属于参加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居住在其它乡镇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管理模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伊山镇政府和劳动保障所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咨询
7、、参保登记和费用收缴等工作。(三)筹资标准:建立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一般居民每人每年政府补助100元,个人缴纳60元;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居民、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筹资标准如需调整,由县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四)就医方式: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建立个人账户,此帐户只能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其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支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