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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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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编制说明《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预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工作准备、评价工作实施、评价报告编制。本评价细则为规范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及报告编制的水平,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及预防控制,保护火力发电企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提供指导。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及协作单位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安监总政法[2015]61号),将《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列入2015年安全标准修订计划。该标准由山东电力研究院负责起草,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参与起草,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2编制的必要性中国是世界上第一火电大国,截至2013年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装机容量122223万千瓦,其中火电86473万千瓦,占发电装机容量的70.75%。火电机组中燃煤发电79450万千瓦,占火电机组的91.887%,燃油发电293万千瓦,燃气发电4252万千瓦,其他类
3、型发电2478万千瓦。全国规模以及以上火电企业1224家(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发电企业36.52%,从业人员约70余万。火电行业工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近2.8%,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重大作用。图12013年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装机结构情况我国火力发电企业从业人员达70余万,大部分人员为一线员工,接触煤尘、矽尘、噪声、高温、盐酸、氢氧化钠、氨等30余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煤工尘肺、矽肺、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急性氨气中毒等30
4、余种职业病,威胁着广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将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列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式严峻。部分火力发电企业人员对自身职业病危害认知不足,不注重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及控制,不了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程序及内容,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防治过程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不利于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保护。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但由于评价技术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业务水平和经验等不足,在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遗漏评价内
5、容、评价工作不到位、评价工作程序不规范、评价报告质量差等问题,不利于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开展,不利于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保护。目前,开展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为国家安监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是各个行业的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通用要求,其未针对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特点及关键控制环节作出相关规定,国内亦未见针对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施细则出台。因此,非常有必要依据火力发电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火力发电企业建
6、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从而规范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水平,为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认知,指导火电发电企业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3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过程:第一阶段:开展广泛的文献调研及资料收集,掌握了我国火力发电行业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以及评价单位在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评价工作中的不足,并广泛征求《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制定意见。第二阶段: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及各方面的反
7、馈意见,初步确定标准篇章设计,成立《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编写组,制定标准编制的实施方案。第三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分配的具体工作,整理各章节具体内容,形成工作组讨论稿,并召开工作组讨论稿研讨会,按研讨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第四阶段: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及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第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王坤、巩泉泉、孙成勋、朱宝余、张丹、李丽、李华亮、樊小鹏、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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