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及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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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及法律调整关键词:网络效应/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技术标准内容提要: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是指在信息服务的相关市场中掌握技术垄断力,通常表现为控制规范化的技术标准,并拥有稳定而庞大的客户群体。技术标准化的垄断严格区分于利用技术的网络效应而建立的先行优势。我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尚未达到“技术全面标准化”的地步,调整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首要遵循竞争法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一般调整规则,其次,要全面考虑相关产业的市场现状和政策要求。自20世纪末至今,PC计算机在我国逐渐普及,互联网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主要

2、媒介,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也随之迅速地发展。信息服务软件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合作研发等方式不断推出新型技术成果,力图与竞争对手展开比拼。经过数轮激烈地市场竞争,极少数企业脱颖而出,他们不仅掌控着本行业最前沿的技术,而且吸引着庞大的客户群体,在软件产品市场中建立了领先地位。这部分企业的经营状态和行为可能会限制市场内的竞争,而成为竞争法所监督或规制的对象。因此,笔者将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特征出发,梳理该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明确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并细致探讨竞争法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调整原则。一、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根据我

3、国反垄断法第12条的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确定相关市场是确定企业支配地位的前提。多数国家都把“合理替代性分析法”和“需求弹性测试法”作为相关市场界定的两个主要步骤。“合理替代性分析法”,是根据产品的物理性能和价格因素从消费需求和供给角度判定该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被替代。当消费者在对比两种产品的价格、质量、物理性能等因素之后,认为二者可互相替代,则表明该两种产品隶属于同一市场,除了考察产品性质和消费需求,这种分析方法还强调对潜在经营者进入市场难易程度的认定,恰如学者所总结:“认定相

4、关市场应充分考虑市场准入条件和新竞争者进入的壁垒。”[1](P.318)为了追求更加准确、客观的市场界定结果,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借助“需求弹性”的测试方法,来明确相关市场的界限。依据美国《1992年横向并购指南》,假定生产者执行了一项小幅度却显著且非临时性的涨价(SSNIP)后,消费者没有选择其他商品致使涨价者无利可图时,则涨价的产品构成一个单独的市场,“需求弹性测试法”体现了“价格弹性”的经济学规律,可以准确地观察到原本在物理性能上互换概率较小的两种产品,在价格微调后可能成为彼此的优良替代品。这种测试方法更进一步地精确了产品市场范

5、围。(一)相关产品市场在界定网络信息服市场时,仍然应该采纳“合理替代分析法”和“需求弹性测试法”作为基本界定方法。我们知道,网络信息服务市场与传统的产品市场一样,都是买卖双方供需相遇,进行交易的场所。只是前者的交易对象是虚拟的数字信息,交易的主体则是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和网民消费者。网络服务软件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免费提供给网民使用的增值服务软件,另一类是网民付费使用的服务软件。对软件开发者来说,付费软件与免费的增值服务软件都是基本的营利性产品,但是营利的方式不同。付费软件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用户,用户直接向开发者购买软件的使用许可。而免费的增

6、值服务软件的收益则源自被其吸引投放广告的第三方经营者。第三方经营者将公开推广的增值服务软件看作宣传自己产品与服务的网络平台,进而向增值服务的软件开发者支付服务费。比较两类服务软件的运营模式,我们得知,付费软件市场中,软件企业根据用户的需求来制定价格并获取利润,与用户构成直接的交易关系,因而,付费软件市场是典型的传统单边市场。与之相对,免费增值服务软件市场体现出典型的双边市场属性[2]。双边市场是指企业同时向两方以上的消费主体寻求交易,并且各消费主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市场。典型的有计算机软件市场和信用卡支付服务市场,(注:SalilK.Mehra

7、&T.JoelZuercher:StrikingOut‘petitiveBalance’inSports,Antitrust,andIntellectualProperty,BerkeleyTechnologyLaley&DavidMcgoplicationsofNeticEffects,86,Calif.L.Rev.479.)当我们能够厘清网络增值服务市场的双边市场属性时,便可以开始界定产品市场了。增值服务市场内存在两组消费关系,一是增值服务软件开发者与网民用户的提供与使用的关系,二是增值服务软件开发者向第三方经营者提供广告服务的关系,因此严

8、格说来,该市场存在两种产品就是增值服务软件与广告服务。但是站在竞争法的视角上,该市场的产品宜界定为增值服务软件,首先是因为增值服务软件是开展广告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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