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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書·司馬遷傳》(《漢書》卷六二列傳第三二)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後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蘄孫昌,為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
2、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為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湣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漢書·司馬遷傳》(《漢書》卷六二列傳第三二)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後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
3、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蘄孫昌,為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為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
4、之間,湣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漢書·司馬遷傳》(《漢書》卷六二列傳第三二)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後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
5、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蘄孫昌,為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為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湣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敘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6、。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錶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7、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孝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飯土簋,歠土刑,糲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則
8、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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