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623858
大小:604.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1-28
《古蔺县石宝镇双枫砂石厂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料扩能技改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古蔺县石宝镇双枫砂石厂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料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编制单位:古蔺县石宝镇双枫砂石厂2018年6月目录1概述12公众参与的意义及目的22.1公众参与的意义22.2公众参与的目的23公众参与方法和形式34网上公示44.1网上一次公示44.2网上二次公示55问卷调查6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及分析106.1网络公示结果106.2“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106.3反馈意见采纳与不采纳的说明111概述为促进古蔺县地方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利用古蔺县境内矿产资源,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
2、,古蔺县国土资源局拟在古蔺县石宝镇设置一个石灰岩矿采矿权。该矿山属于《四川省古蔺县矿业权设置方案(非34个重要矿种)》“川国土资函[2014]622号”采矿权列表中。鉴于以上背景,古蔺县石宝镇双枫砂石厂拟投资1920万元,对已有采矿权的矿山进行扩建。现有矿山于2015年12月在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日,矿区面积为0.0079km2,开采标高+1220~+1155m,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生产规模10万吨/年。由于现有矿山生产规模较小,不符合《泸州市金属非金属矿
3、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函[2013]71号)中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30万t/a的要求,现有矿山于2017年开始停产。2018年1月,泸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泸市国土资储备字[2018]第002号”批复了对原有矿区的增资扩范,划定矿区范围由1-6号拐点圈定,面积为:0.0294km2,开采深度:1220~1155m,生产规模30万t/a。古蔺县石宝镇双枫砂石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环评过程开展中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问卷调查工作等多种形式开展众参与。在确定评价单位后的7
4、个工作日内,2016年10月12日,我公司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第一次环评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0日,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之后,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第二次环评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公示期间,我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30份,进行公众调查。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无反对意见。151公众参与的意义及目的1.1公众参与的意义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考虑的是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问题,同时
5、,其开发建设对公众的影响也十分重要。因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否则,由于忽略这一问题而使公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将对项目建设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所以,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受影响公众的利益,尽可能降低对公众利益的不利影响。所以,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2公众参与的目的(1)让公众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及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让公众对其发表意见,以取得公众的理解、
6、支持和合作;(2)通过公众对项目实施地长期工作、生活环境的亲身体验和直观感受的征询结果,可帮助分析该地区生态环境特征和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质量水平,以反映环评的客观程度,保护公众的切身利益;(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到的自然生态、经济发展、生活物资价值等资源较为熟悉,用公众参与的形式,邀请他们参与环境保护措施的确认,了解他们的要求,可使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更加切实可行,更加有效;(4)使公众有机会参与决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否。151公众参与方法和形式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
7、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告;并且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就拟建项目概况及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发布第二次公告。此外,在第二次公示的同时,采取现场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意见收集。151网上公示1.1网上一次公示2016年10月12日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第一次环评公示(http://www.guli
8、n.gov.cn/publicity_dept27/subject010/subject189/64091),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工程简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给出了信息反馈途径和方式,公示时间大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内容具体见下图。15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1.1网上二次公示2017年11月20日,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之后,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第二次环评公示(http://www.gulin.gov.cn/publicity_dept27/su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