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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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我国自1991年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以来,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设置了38种专业学位,其中已经开展试点的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有19种,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已达476所,累计招收硕士专业

2、学位研究生85万人,已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15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促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要,并逐步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目标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培养单

3、位对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认识,引导不同类型研究生合理定位,充分发挥学校自身办学优势,改变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学术化倾向,营造有利于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探索符合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规律的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及保障体系和办学管理体制,促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明显提高。通过支持部分高等学校先行试点,创造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逐步构建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体系。二、基本内容在研究生专业

4、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实现较大突破,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15培养模式创新方面,重点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研究课题和专业技能训练、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和方式等方面有实质性的创新。管理机制改革方面,重点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结构调整、与行业和企业共建合作、教学科研考核与评价机制、奖助贷体系建立、教育管理机构完善等方面有突破性的改革。三、政策及经费支持对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单位,我部将在以下几个

5、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一)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二)适当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名额和招生计划。(三)在其他有关政策中予以支持。四、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遴选(一)申报条件申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申请单位已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并具有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2.申请单位办学理念先进,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对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高度重视;已建立较好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程度较高。3.有一支理论水平高与实践能力较强,专兼职相结合,能够满足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需要的高水

6、平师资队伍。4.拥有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专业实验室和数量充足、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申请单位与实习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关系。实习实践基地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合作效果好。5.申请单位应具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和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且在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建立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6.申请单位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经费、政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有实质性支持。(二)遴选办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遴选坚持“总量控制、分

7、类指导、统筹兼顾”原则,经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教育部审批等程序,遴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申请和推荐。中央部门(单位15)属高等学校直接申报;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由所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的地方高等学校数量超过15所(含15所)的地区可推荐2所,其余地区可推荐1所。每个单位申请开展试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超过3个。2.专家审核。根据申报情况,教育部组织由高校专家、行业和企业的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组,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并听取答辩。3.教育部审批。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单位类型

8、、地区布局、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特点,选择中央部门(单位)属高校和地方高等学校各30所左右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三)工作安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属高等学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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