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 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重点解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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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研资料加油站http://page.renren.com/601867084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法律后果。  2.合同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平等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或合意。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要约的概念和条件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

2、至于要约的相对人则既可以是特定的某个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2.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非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表示,如一般社交中的预约行为,不属于要约。  3.要约的内容应具体确定。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即导致合同成立。因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至少应包括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条款,以供相对人考虑是否承诺。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的概念和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是一方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相同之处主要在于:  (1)由特定人向特定人或不特定人发出;  (2)均属于意思

3、表示,故应具备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  (1)目的不同。要约的目的在于获得对方的承诺以成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引出对方的要约;  (2)条件不同。要约的条件如前所述;要约邀请无需具备前述条件,如无需内容具体确定只要邀请人足以确定即可;  (3)效力不同。要约人须受要约约束;要约邀请本身没有法律效力,故邀请人不受要约邀请的约束。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中公考研http://www.kaoyan365.cn考研资料加油站http://p

4、age.renren.com/601867084  2.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受要约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5、 4.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也可以行为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一方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先合同义务。  (2)他方受有信赖利益的损失。  (3)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失。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

6、成了合意,而合同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已发生效力。  1.是性质及评价标准不同。合同成立与否是一个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判断问题,其判断标准是合同是否已具备成立条件;合同生效与否是一个事关合同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价值判断问题,其判断标准是合同是否已符合生效条件。  2.是发生阶段不同。、大多数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些合同成立后尚需一定事实发生,方可生效。  3.是后果不同。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已经客观存在,违反之,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生效意味着已成立的合同可以发生效力,违反之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抗辩权利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

7、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中公考研http://www.kaoyan365.cn考研资料加油站http://page.renren.com/601867084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要

8、求的权利。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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