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院捐赠资产管理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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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捐赠资助我院健康发展,提倡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社会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行为,保护捐赠资助人和受赠受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资助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资助人)自愿无偿向我院提供资金、物资或服务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的行为。  第三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

2、无偿、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二章  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  第四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院长办公会、董事会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按规定予以审核。  第五条  医院应当以单位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特殊情况下,捐赠资助人要求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并予以公示。  第六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或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第七条  医院不得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捐赠资助:  (一)损害国家或其他公共利益;  (二)附有影响公平竞争

3、的条件;  (三)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卫生等标准或要求;  (四)未按相关规定获得批准或许可的设备、器械或药品;  (五)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  第七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与捐赠资助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审核程序或者不签订捐赠资助书面协议:  (一)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  (二)属于非实物性服务的社会捐赠资助;  (三)匿名捐赠资助的;  第九条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4、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应当符合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规定,且应当距失效日期6个月以上。  第十条  医院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要求;实行许可管理的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申领手续。  第十一条  医院接受无形资产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要求捐赠资助人提供有关权属证明。  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价值需要评估的,应与捐赠资助人协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可在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财产价值中冲减,或者根据捐赠资助人的意愿由捐赠资助人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向捐赠资助人出具加盖法

5、人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票据或证明。第十三条  社会捐赠资助的财产有瑕疵的,捐赠资助人应当如实告知。捐赠资助人故意不告知,造成我院、受益人或者其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章  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核算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管理小组,对医院各类捐赠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医院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对全院的捐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负责审议和决定医院捐赠活动和资金使用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和监督捐赠协议的执行,负责各类捐赠项目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捐赠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监督、检查及结项工作。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管理小组是

6、捐赠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和实施捐赠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编写捐赠项目目录,策划及组织捐赠项目,制定捐赠项目执行计划;审核、办理医院接受捐赠的各类事项;积累捐赠材料,建立捐赠档案;负责组织捐赠仪式及各类捐赠纪念品的制作与颁发;及时发布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报;提供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事程序等的咨询服务及捐赠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其他工作。第十六条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不得账外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逃避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津贴,不得

7、提取管理费。  第十八条  医院接受实物资产的,应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接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权属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权属关系的资料,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核算。  接受服务的,应当由捐赠资助人书面提供服务的范围、项目、内容、金额、受益人等,交董事会备查。  第十九条  有限定用途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医院应当尊重捐赠资助人意愿,按照协议要求使用社会捐赠资助财产。改变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资助人同意。  社会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纳入单位经费结余管理,用于医院事业发展

8、。协议明确结余资金用途的,按书面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未限定用途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经院长办公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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