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

ID:26494322

大小:43.8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11-27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_第1页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_第2页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_第3页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_第4页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夫妻共同财产VS第三方善意取得问题法律指引20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0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征求意见稿)十六、【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问题】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只登记于一方名下,登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房屋出售与第三人,另一方

2、提出异议的,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从物权理论角度出发,买受人没有义务审查出卖人是否结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依照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有权处分房屋的,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第三人已取得物权,应予保护;如果第三人未取得物权的,可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赔偿。2008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3、3、关于夫妻一方处分共有房屋的问题。离婚案件中,一方主张另一方擅自处分了共有房屋,主张另一方的处分行为无效,因共有房屋已由第三人占有,离婚诉讼中如分割该共有房屋则涉及到第三人权益,应先审理离婚案件,一方主张的共有房屋问题应另案解决。2000广东省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四、关于非法婚姻行为造成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第十一条 在诉讼中无过错方请求法庭调查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积极调查取证。除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外,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有过

4、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名为“挂靠”实为有过错方独资经营或者合资经营的经济实体中其所占的财产份额,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参考法律规范【2000】广东省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保护合法婚姻关系,打击婚姻关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重婚二、关于包养暗娼三、关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惩处四、关于非法婚姻行为造成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处理及子

5、女抚养一、关于重婚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第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第三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重婚自诉案件。第四条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控告他人重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经

6、审查,认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被害人仅对重婚的一方起诉,而不愿起诉另一方,人民法院认为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的。2、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人民法院认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3、被害人起诉所得供的证据不足或者无证据的。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有重婚行为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六条 公安机关接到重婚犯罪的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对构成犯罪的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第七条 检察机关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重婚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重婚案件,应及时作出处理。二、关于包养暗娼第八条 包

7、养暗娼是指男方与暗娼约定以给付金钱、物质为条件,保持相对固定的性关系的行为。第九条 对包养暗娼的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处罚嫖娼卖淫行为的规定处罚。三、关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惩处第十条 有非法婚姻行为的过错,以殴打、拘禁、捆绑等方式虐待配偶或子女的,视下列情节给予处理:1、虐待情节较轻的,受虐待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2、虐待情节恶劣的,受虐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立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