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447943
大小:65.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27
《司法预算改革的价值选择与实现路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预算改革的价值选择与实现路径 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预算主要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这直接导致法院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依附关联,以下是一篇关于我国司法预算运行问题探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如何优化司法预算管理体制,通过确立司法预算独立来保障法院审判权行使不受行政权的干预是司法改革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但在当前预算管理体制下,司法预算运行状况存在诸多问题,应当借司法改革之机,优
2、化我国司法预算运行程序,构建央-省二阶分层的独立司法预算。 一、目前我国司法预算运行中的问题 1.司法预算在预算科目中的归类不科学 根据我国目前的财政管理规则,法院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诉讼费、培训费、资料工本费和住宿费以及其他缴入国库的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法院罚没收入、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等;而法院的支出被列入国家安全支出项目中,主要科目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年终结余及社会保险积极预算年终结余等。①但这样的预算科目设置将法院的预
3、算置于行政预算之内,成为了政府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与我国《宪法》对法院与政府的关系规定是相悖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大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是分立的,而现行的财政预算管理科目中,将司法预算置于政府预算之中,将法院的收支活动都定义在政府收支分类中,这在实际上造成了司法预算的不独立,混淆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定位。在美国,由于历史上初审法院司法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也导致初审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被看作是州司法部门的一个基本的行政要素,②及至美国
4、通过司法改革将初审法院的经费保障由州财政负责,这一现象才有所缓解。但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的司法预算并不是单独编制的,而是嵌入式的内生于政府预算中,将法院的收支认定为政府收支的科目设置,实际上是从财政预算角度认为法院隶属于政府,这与现阶段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理念是相冲突的。 2.司法预算地方化导致地方性司法干预 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预算主要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这直接导致法院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依附关联。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决定了司法预算的充足程度,法院就更倾向于做出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裁判以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
5、,各级地方党委或政府经常在会议或文件中要求或者建议法院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由此催生了法院地方化倾向。特定地方在特定时间内的公共收入是相对固定的,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法院与政府之间进行的分配实际上就是一种总量均衡的博弈,法院要想争取更多的司法经费,就必须同其他政府部门进行款项申请的竞争,这使得地方法院的领导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政府部门(尤其是财政部门)的领导搞好关系,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领导甚至一般工作人员就可能利用这种依附关系对个案进行干预。 3.司法预算不独立不利于司法公正 由于司法预算的不独立导致前述的
6、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现象,直接造成了对司法公正的不利影响,这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即使原告胜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也要多方协调,在冻结行政机关银行账户后也不敢轻易划扣。在民商事案件中,银行、国企等地方性纳税大户以及与政府具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政府部门向法院施加压力,迫使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在刑事案件中,有学者专门对司法经费与冤假错案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司法经费的充足程度与冤假错案的发生概率成反比的结论。虽然有学者研究表明,司法经费的充足程度与法官审判效率相关性很弱,①但与司法公正的程度息息相
7、关。美国学者上世纪就开始研究司法预算的消减对法院运行及司法人员薪酬的影响,学者也多次批评由于政府部门对司法院预算的袭击所造成的对司法公正的不利影响。②美国学者对5826起死刑案件进行的研究结果表明,当政府投入的司法保障经费从最低水平上升至平均水平时,上诉死刑误判率就会下降60%.要防止立法、行政等部门通过控制司法经费影响法院公正审判,就要保障司法经费独立。 4.部分地区司法经费到位慢,且有挤出效应 司法预算独立的前提是必须保障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司法经费充足,只有在这个前提之下司法预算独立才是有意义的。由于我国东西
8、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许多省份无法保障自身的司法经费,由省直接管辖法院人财物之后,司法支出如何保障,是司法改革必须考虑的问题。为解决地方司法经费不平衡和欠发达地区司法经费来源,可以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借鉴先进经验。有些地区司法经费由中央统一保障,例如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④而有些国家,则在直接拨款之外采用裁量补助、综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