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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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于当日向社会发布。四个多月来,通过实践运用,我感觉到基层纪检干部对这部党内法规的实施还有些不适应,一些明显与《规则》不一致的贯性作法还在应用,这就存在在着一定的办案风险。我作为纪检干部的一员,对新《规则》的运用也不熟练,主要因为是学习不够。今天我带着平时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疑问,与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规则。我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对请示报告制度、审批批准环节

2、、办理时限等三个问题进行了归纳笔记,与大家共享,欢迎大家讨论,便于我们实践中共同掌握,共同提高。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我归纳起来,整个规则里面有以下六处需要请示报告。1、第十三条规定“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这里没有提到县

3、委候补委员,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指党政两个一把手。2、第十八条规定“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我认为部门行政一把手也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另外“必要时”,我认为一是案谈话函询的内容涉及的工作敏感或是本区域重要工作事项,二是重要人员,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党委。建议下级党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都要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3、第二十二条规定“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4、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这一条款的“必要时”的情形应该同上。因为《规则》规定,在初核时就可以使用“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等调查措施,根据立规本意,这些调查措施宽用但要严把握,所以党政一把手的初核也要党委主要领导批准。4、第二十四条规定“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

5、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这一条款的“必要时”的情形应该同2。5、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这一条规定很明确,科级干部我们照规定执行即可。我个人认为,

6、我们提办的非科级干部以下人员,或我们提办的案件,也可不需要党委主要领导批准。6、第四十一条规定“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这里讲到的应该是指科级以上干部的审理报告,需征求意见。二关于“审批”“批准”的问题。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1、线索处置阶段。第十六条第二款

7、规定“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因为线索的处置保密性很强,要求很高,我认为这种审批应该经过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和主要领导两次审批,不需要召开纪委党委会。2、谈话函询阶段。第十八条规定“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这里的报批一般为分管副书记批准,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员应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这里强调的

8、是谈话函询不能随意,不能由科室自行实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报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因此,关于谈话函询以后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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