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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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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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立法完善摘要:在日益激烈的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已成为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谁掌握商业秘密,谁就占据了商业竞争的制高点,因此企业经营者越来越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由于我国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单薄、系统性不强、保护力度较弱,导致侵犯商业秘密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显得愈发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对加强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

2、、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改善有所帮助。关键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现状问题立法完善一、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起步较晚,建国以后直到1987年11月l日《技术合同法》颁布,才涉及到有关商业秘密的概念,如“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转让”等,这里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就属于技术秘密。而在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则将涉及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的重要技术秘密,作为国家秘密给予保护。可见,当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依附于其他法律的。1991年4月9日

3、,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商业秘密”这一法律术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商业秘密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尽管当时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仅仅停留在民事诉讼活动范围内,未能揭示出商业秘密的本质含义、构成要件等,但是,它却昭示了商业秘密受我国法律保护这一立法方向,在社会上引起了十分积极的反响。1992年,中、美两国政府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后,为履行保护商业秘密的承诺,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首次对商业秘密的概念、几种侵权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应追究的民

4、事、行政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成为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一个里程碑。此后,我国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1997年颁布的《刑法》、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2007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补充或特殊7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等也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或解释,相关立法、解释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方法和手段,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现实社会对商业秘密保护提出的要求。至此,我国初步建立起一个包括民事法律保护、行政法律保护和刑事法律保护在内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二、我国商

5、业秘密保护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尽管目前我国己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分散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部门法中。由于没有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导致我国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存在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商业秘密权性质不够明确。商业秘密是何种权属?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定位。《民法通则》中没有“商业秘密”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了“商业秘

6、密”的含义,但没有明确其为何种性质的权利;《刑法》虽然直接将商业秘密罪纳入到第二编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之中,但没有明确提出“商业秘密权”,对商业秘密范围缺乏统一的科学界定。第二,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过于分散和原则,可操作性差。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称谓不统一,概念比较混乱,而且不同的法律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商业秘密进行调整,所以在商业秘密的范围上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与其内部职工的保密关系,未加调整;《

7、劳动法》只是从规范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合同关系角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商业秘密的转让等问题未作规定。多部法律调整一个对象,这容易造成适用法律的混乱,应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来保护商业秘密。第三,权利主体范围过窄且无归属规定。我国《劳动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限于用人单位,《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限于经营者,而将单纯从事发明创造而获得商业秘密及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其他机构及自然人排除在商业秘密保护之外,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款将商业秘密权利人定义

8、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多少弥补了法律规定的不足。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此项文件,不过是部门规章,影响有限。7另外,确定商业秘密的归属,是判定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前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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