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视角下的档案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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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法律视角下的档案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近年来我国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随着图书馆、博物馆等部门文化产业的起步,档案文化产业也逐渐受到关注。本文从法律角度阐明了档案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提出了档案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及策略。    一、法律视角下档案文化产业的特殊性    (一)档案文化产品的二重性  档案文化产业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档案文化产品和服务以获得商业利润,在这一意义上它与其他产业没有区别。但是,档案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在于其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它对消费者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具体行为能起到指导甚至决定性作用。因此,与一般物质产品的法律措施不同,档案文化产品的法律措施与国家的主流价值观、意识形

2、态取向存在密切的联系。档案文化产品的二重性,对于档案文化产业的法律措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过多关注甚至仅仅关注档案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将其作为宣传教育的工具,导致了法律措施上的偏向性,特别是禁止社会资本进入档案文化领域。  (二)档案文化产品的非标准化  档案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在于其产品的个性化与非同质性。物质产品无论其具有多大的创造性,最终必然存在着相应的基本标准,以更好地实现产品的功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因此具有可衡量性与可比性。但是,档案文化产品的首要功能在于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而这种精神需求的满足并无固定的格式,因此档案文化产品从其内容角度看并无统一的标准。即使

3、人们能够总结出档案文化产品创作的基本规律,但从法律角度看并不存在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客观标准。档案文化产品的这一非标准化特性,决定了档案文化产业法律措施的特殊性。如何保证档案文化产品的内容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法律界定的一个难题。  (三)档案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  在文化产业中,无论是电影、广播电视、报刊,还是图书、音像、娱乐、广告等主体产业,其产品或服务的内容,均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版权)问题。物质产品虽然也存在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等问题,但是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现实角度,没有知识产权的物质产品仍然是大量存在的。但是,档案文化产品生产者如果不拥有著作权,则可能

4、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因此,档案文化产业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著作权法存在天然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档案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决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与实施。  (四)档案文化产业的产业政策特殊性  作为一种产业,档案文化产业与其他经济产业具有共性,但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档案文化产业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又面临着严重的问题与制约,需要国家实行相应的产业政策,以保障、扶持、推动其健康发展。此种特殊的产业政策要求从法律角度加以规定与落实,从而呈现出档案文化产业法律问题的特殊性。    二、法律视角下档案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    (一)充分发挥我国法律体系对档案文化产业的调整作用  

5、档案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其主力军——档案文化企业的做大做强。在这一进程中,档案文化企业如何妥善处理各相关主体(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劳动者、广大消费者、政府管理部门等)的利益关系,如何建立适应国际化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将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对此,我国《公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各种行政法律法规均提供了基本的规则与制度。遵守和有效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将有效地保障档案文化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合法权益,从而使档案文化产业获得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二)依法规范档案文化产业领域的各种活动与社会关系  1、“依法规范”的第一层含义  首先是指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

6、和当今社会历史条件下,档案文化产业领域的相关主体——从政府到档案文化产业相关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均应自觉地树立起法治观念,将各种活动与社会关系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之中。在档案文化产业领域,依法规范的重点是政府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政府管理部门习惯于以政策、行政的手段管理档案文化事业,忽视甚至漠视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过程中,还是在具体管理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缺乏依法规范的理念与实践。因此,为了推动档案文化产业的发展,提高档案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在档案文化产业立法中,应当彻底改变原有的立法思路,从政府管理本位转向文化产业主体本位,尊重和维护产业者合法权益,发挥其积极性与创

7、造性。  2、“依法规范”的第二层含义  立法者应当顺应法治、人权的潮流,解除文化产业领域的限制与束缚,确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和投资自由。在我国加入WTO、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法治国家进程的背景下,尊重和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利与正当诉求,解除文化产业领域的束缚与限制,成为时代的必然选择。因此,无论是文化部2003年制定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各个文化产业门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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