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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二○一五年七月43 目录第1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第2篇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第3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13第4篇项目说明书28第5篇投标文件格式29第6篇评标办法46第7篇有关图纸6543 第1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合同名称: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合格单位的名称):我单位已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贵单位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投标资格审查。现确定贵单位投标资格审查合格,请对本合同进行投标。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月日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地址:市桥白沙路101号)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其复印成本另行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2、因项目较多,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集中现场考察。3、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月日时,请在此时间内专人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5年月日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公开开启投标文件。6、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请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本函,确认函必须盖你单位法人公章,并凭此通知书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来购买招标文件。2015年月日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联系人:刘工电话:020-34884385招标代理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1331625087043 第2篇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合同编号:21.1招标范围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只设一个监理标段3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41.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51.4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通过资格预审且已确认投标意向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61.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月日-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72.2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82.3接收答疑问题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2015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盖有投标人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人处。92.3投标答疑会(标前会)时间:2015年月日-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03.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113.5投标保证金0.9万元。123.6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共五套。13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月日-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44.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时155.1开标时间:2015年月日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65.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商务报价分权重为80%,诚信评价分权重为20%。注: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43 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工程概况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见前附表。招标内容包括: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含保修期)。详细的工程概况见第3篇《项目说明书》。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本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见前附表。1.3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须通过年检。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处于财产被查封、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五年内没有亏损。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河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5、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已领取IC卡,且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注册资料库内,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及区水利招标管理机构同意方可更换。若未经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1.5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项目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6投标费用43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等一概自理,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1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第2篇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3篇合同书及合同条款第4篇项目说明书第5篇投标文件格式第6篇评标办法第7篇有关图纸2.2现场考察2.2.1因项目较多,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认为有需要可自行踏勘,费用及安全自负。2.3招标文件的答疑2.3.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将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3.2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答疑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参加标前会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以书面补充通知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 。若有必要,则将按第4.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4.2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来往函件均使用中文。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第1卷技术标监理大纲,包括以下内容:第1章工程剖析第2章投资控制第3章进度控制第4章质量控制第5章合同及信息管理第6章安全环保监理第2卷商务标第1章报价1、投标报价书2、计日工报价表3、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原件面交)第2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放在正本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面交)第3章现场组织机构、拟投入人员及设备资料,包括:1、现场组织机构岗位职责2、监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履历表43 4、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履历表5、拟投入设备清单第4章投标辅助资料,包括:1、投标人概况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从2010年起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表4、ISO质量体系证书复印件5、近五年(2010、2011、2012、2013、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的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6、近五年企业信誉(包括项目的业主或质监部门评价、诚信方面获奖情况等)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3.3.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或其修改函中出现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当各分项工程的分项报价的合计值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报价为准,计算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工程报价小写的单位取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3.3.3本工程投标最高总限价47.3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4.1投标文件自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日。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日。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3.5条仍适用。3.5投标保证金43 3.5.1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单独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0.9万元(¥玖仟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其投标资格无效。3.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广州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形式,其格式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90日历天。3.5.3投标保证金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采用“存款证明”形式的,还须附对银行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第5篇)。3.5.4投标人若采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形式,必须于开标24小时前办理好存款证明,并确保投标保证金额度款项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保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除招标人通知可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3.5.5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发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主管部门未收到任何有效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5.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3.6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3.6.1投标人应按第3.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单独成册。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2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均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即能简单拆装的装订方式,包括打孔装订、钉书机书钉装订、推拉文件夹装订等)。3.6.3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正本的每一页(包括封面)均须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且封面标明完整而准确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商务标的副本可以依正本复印,技术标的副本中不能有任何反映本单位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43 3.6.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商务标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并盖法人公章确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副本除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不能有任何修改,否则按反映投标人信息作废标处理。3.6.5投标文件技术标副本的封面和封底必须采用白色普通A4复印纸制作、内页采用白色A4纸单面打印或印刷,附图除外(大于A4纸的附图须折成A4纸大小),封面的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且不能有任何反映本单位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否则按废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投标文件的第1卷和第2卷应单独成册。第1卷技术标正本独立包装,第1卷技术标副本及第2卷商务标正、副本一起独立包装,即2个内封套包装,然后再用外封套把所有投标文件一起包装密封,外封套封口处必须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1.2外封套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招标人地址:(3)合同名称: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4)合同编号:(5)不准在北京时间2015年月日时前拆封(6)投标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1.3投标文件的内封套上注明的内容有且仅有“第1卷技术标正本”、“第1卷技术标副本,第2卷商务标正、副本”字样,内封套封口处不允许盖章或签名,不得有任何反映本单位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4.1.4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与此有关的责任自负。4.2投标截止时间4.2.1投标人必须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4.2.243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4.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送达招标人。4.4.2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第3.6条和第4.1条的规定单独进行编制、密封、标记,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另外单独面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有“撤回”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原封退回投标人。4.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亦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修改文件。4.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照本须知第3.5.6款规定,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均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携带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出席,所有证件要求原件,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另外单独面交,身份证在开标会后退还投标人。5.1.2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并优先开启有“修改”标志的投标文件。5.1.3开标会议仅开启投标文件“第1卷技术标副本和第2卷商务标正、副本”的独立包装,公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总报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姓名及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情况表上签字确认。5.1.4开标的废标条件5.1.4.1开标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43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2)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任一原件,或任一证件原件无效。(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各分项工程报价超过招标人给定相应投标最高限价。废标不参与评标。5.2评标过程保密公开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各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必须用书面文件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由投标人签章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拒绝澄清,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的响应性的评定5.4.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差或保留,评审内容见评标细则。5.4.2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5.5投标文件的评审5.5.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5.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5.5.3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招标人不接受替代方案、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5.5.4根据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43 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6.1决标6.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6.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6.2重新招标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6.2.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6.2.3若出现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情况,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6.3中标通知6.3.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于定标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6.4签订合同6.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派代表前来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4.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3.5.6款(2)项所述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4.3若因国家法规变化或政策调整或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招标人无法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予补偿。43 第3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00七年四月联合颁布的名称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43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合同编号:号番禺区洛浦街大边双孔闸重建番禺区石楼镇莲山水闸石楼镇莲山水闸工程××××工程施工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全称):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监理人(全称):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43 第一部分总则(概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00七年四月联合颁布的名称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委托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监理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番禺区洛浦街大边双孔闸重建番禺区石楼镇莲山水闸(工程名称)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番禺区洛浦街大边双孔闸重建工程番禺区石楼镇莲山水闸工程石楼镇莲山水闸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石楼镇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水闸为单孔,闸孔净宽5米,闸室长12米,底板高程为负-1.5米,闸顶高程为4.1米,水闸设计流量为15立方米/秒。水闸等别为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主要为外江水闸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1级,重建水闸及其管理设施,闸净宽6m,流量16.32m3/s(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总投资:256574.30774.71231.79万元约万元人民币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总则);(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4)监理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3 (5)监理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标准条件》;(7)本合同《专用条件》;(8)本合同附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投资概算。(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3)质量控制目标:优良/合格工程。(4)安全管理目标:优良/合格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优良/合格且不因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六、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七、合同价款根据招标结果,本项目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中标价为人民币:158900.00256574.30XXX元整(大写)壹拾伍万捌仟玖佰贰拾伍万陆仟伍佰柒拾肆XXX元叁角零分整(小写)。中标价下浮率为XXX /%,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监理费结算时按中标下浮率送审结算,最终以财政评审结算价为准,且不超概算评审价。[监理费结算评审价=(工程结算评审价*概算评审监理费/概算评审一~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中标下浮率]根据招标结果,本项目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中标价为人民币:XXX元整(大写)XXX元(小写)。中标价下浮率为XXX%,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监理费结算时按中标下浮率送审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评审财政评审结算价为准,且不超概算评审价。(结算评审价超出合同价部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计算)。43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签订。本合同履行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完结时止。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委托人执5份,监理人1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副本所表述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页以下空白)43 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电话:020-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511400邮政编码:43 43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为全面履行本合同而派到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与之签订合同的当事人。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的在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行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监理人暂停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其善后工作及恢复履行本合同的工作。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止的时间段。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24时止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43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资料。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情况进行监理。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依约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须监理人书面作出说明)、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如下资料: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43 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本合同的监理费中。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相关指令发出时起计的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并应向承包人明确:在承包人得到委托人或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⑽43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作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在作出变更时起计的1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或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或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须延长本合同期间的,应另行协商确定。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的过失或违约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第二十七条43 因监理人过失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纠正,致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份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可能发生附加工作或延长合同期间的,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于前述事件发生时起计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可相应延长,并可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若由承包人引本条前述事件发生的,监理人可直接或通过委托人向承包人索赔,完成监事业务的时间可相应延长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情况发生变化,因委托人的上级决定导致本合同项下监理业务所指向的工程(或工作)停建或缓建的,委托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停建的,(1)工程(或工作)未开始施工的,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2)工程(或工作)已开始施工的,按已完工程进度的为比例结算监理费,并解除合同。(二)缓建的该监理业务应暂停。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可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除依上述约定方式处理外,委托人不再承担其他的赔偿或支付责任。第三十三条43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或工作)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保密义务除外),且本合同的期间届满,本合同的期间届满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按双方的约定执行。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三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不受本条约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解除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非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三十二条约定的情形)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没有收到书面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次日起计的7日内发出解除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继续享有的权利和应当继续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43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的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履行日任何资料外泄或交予他人。本条约定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或免除。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43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对本合同标准条件中有需要进行定义、解释或具体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其条款序号与标准条件中的一一对应,并且合同专用条件较标准条件具优先解释权。合同专用条件中缺号的条款表示按标准条件中对应的条款执行。第二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一、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现行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二、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广东省水利厅《监理导则》、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2、本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本工程承包合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3、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4、广州地区现行的有关工程预结算定额和文件。第四二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一、监理范围:本合同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的全部施工阶段,具体包括: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的监控及协调工作。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工程监理规定和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的监理工作,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委派驻现场监理,作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投资的监控及合同的管理。43 2、就工程的建设规模,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按照《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附表)派驻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于现场,保证监理的管理力度,直到工程完成。3、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实行监理。把好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关、试件见证取样试验关、以及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并在监理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1)、测量放线;2)、基础处理;3)、土方填筑及碾压;4)、混凝土浇筑;5)、土工布铺设;6)、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7)、隐蔽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是:1)、基础开挖成型后鉴定;2)、原材料(砂、石、水泥、填筑用土)合格鉴定;3)、土方碾压的层厚;4)、隐蔽工程各道工序;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6)、验收。4、总监理工程师须按照规定驻现场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定期组织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5、设立监理日志制度,现场监理人员每日如实填写,以便查验。6、设立工程例会制度,加强各方沟通,解决技术问题。7、编写监理月报,每月向委托人汇报工程情况。8、编制工程变更费用平衡表,每月向委托人汇报增加工程费用情况。9、就本工程的重大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向委托人提出监理意见。10、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工作,专项报告按委托人要求提交。43 1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同步完成各阶段施工验收资料及全套竣工图,交委托人归档。第九三条外部条件包括:无约定。委托人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协调,如委托人需委托监理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第十四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工程资料。第十一五条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报告后三天内对监理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六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第十五七条监理办公、通讯以及其它一切设施由监理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在本合同的监理费内,委托人不再补偿。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本合同监理费已考虑有关费用,委托人对监理人自备的一切设施不再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无补偿金额。第十六条在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监理工期内,监理人免费提供至少1人(×××专业)至委托人单位,由委托人安排其工作,自备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等)。第二十六八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应向委托人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违约责任如下:268.1因下列监理人原因:(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指令不及时;(2)监理人越权审批设计变更;(3)旁站不到位;(4)其它因监理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原因。致使本工程在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受监理总额的限制。具体约定为:268.1.1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的,委托人将根据新增工程投资与原合同价款的比率,按相应比例双倍扣减监理费;若新增工程投资超过原合同价款的20%时,委托人除有权按上述约定扣减监理费外,还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50%。43 268.1.2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其中工期延误天数占总工期的30%时,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工程监理费的20%,并有权要求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任一分段工期延误天数达到该段总工期的50%,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于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委托人要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法律和赔偿责任的,监理人必须承担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50%。268.1.3因监理人监督不力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导致返工或人员伤亡的,视为监理人严重违约,除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责任外,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人可以向监理人一次性扣减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268.1.4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而造成委托人的直接损失达30万元(或工期延误30天以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委托人可以向监理人一次性扣减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268.2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承诺及监理义务、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委托人可书面通知监理人,指明其未能履约的内容和委托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监理人具体违约行为所需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下:268.2.1监理人未按照本合同、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的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1)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天内,监理人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同时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情节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损失。(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否则委托人一经发现,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限期内未纠正或被委托人再次发现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追究以上违约责任从发生并以各种书面形式(公司函件、会议纪要等)确认后,从监理人下一次申请的工程款中扣除。43 (3)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天内,监理人承诺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除外)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以及未按承诺依时、足额投入有关设备,委托人一经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设备限期到位;上述情况每累计出现三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情节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4)监理单位用没有注册监理证人员替换投标时承诺的有注册监理证人员,如果事先没有提出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委托人一经发现,除必须限期纠正外,每累计出现三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监理单位在场人员少于投标承诺的人数时,每少三人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68.2.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一般不得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如需要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调换上述人员的,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68.2.3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没有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累计三次,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8.2.4对于工程施工监理人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擅自离场,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监理人不进行检查、督促、处理,不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纠正外,每累计三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68.2.5工程承包人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的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监理人对此不进行检查、督促、处理,不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纠正外,每累计三次,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68.2.6工程施工的各主要节点工期比计划滞后5天以上(包括5天),监理人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向委托人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被委托人发现后,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6843 .2.7对于工程承包人每次材料进场,监理人不进行检查;对已进场的材料,监理人不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抽查、送检,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发现有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上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视为质量事故,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8.2.8工程承包人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的承诺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没有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人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不作处理,不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纠正外,每累计出现三次,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由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8.2.9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的,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和赔偿委托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68.2.10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现场复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对于现场签证未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或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委托人,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也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8.2.11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监理人对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的部分,或者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和工期延误的部分,不进行认真审核就给予同意,被审查发现后,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68.2.12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监理人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不按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被审查发现后,除必须限期纠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如造成委托人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2次。268.2.13监理人违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其违约行为达到严重违约(或相当于严重违约)1次,主管人员因其下属的严重违约(或相当于严重违约)累计次数达到3次,则委托人有权认为该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已不适于继续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并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更换该人员,直到终止合同,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如监理人拒不执行,则自收到委托人的更换要求7天后,委托人可认为该岗位已空缺,按26.2.1条规定执行。26843 .2.14当监理人同时出现了本《专用条件》第26.2.10、第26.2.11和第26.2.12三项的行为,将视为监理人和承包人串通作假,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按26.1中的各条款要求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268.2.15若监理人没有认真、充分履行本《专用条件》第四条的义务,造成材料供应商或施工人员闹事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或被新闻媒体上曝光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委托人有权认为监理人该项目主管人员已不适于继续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并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更换该人员。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268.2.16若监理人没有认真、充分履行本《合同专用条件》第四条的义务,造成工程错误施工或对第三方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268.3违约责任说明268.3.1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划分具体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委托人将根据监理人违约的情节轻重和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监理人承担不同等级的违约责任。268.3.2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为:(1)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的,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违约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保留向监理人追偿的权利;(2)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的,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违约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保留向监理人追偿的权利;(3)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五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的,除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委托人应当根据监理人实际的工作情况支付监理费。监理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监理人除应赔偿委托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此外,未经对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在合同总价1%~5%内双方协商。第三十九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万元)备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占合同总价的10%占合同总价的10%按进度支付按进度支付按进度支付完成单位工程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支付余款支付至应得监理费的43 施工结算后,按施工结算价为基数计算应得的监理费(对10万元以下的合同)100%单位工程验收且完成监理费结算后(对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合同)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二、支付方式为:由发包人向财政局提出申请,财政部门以转帐形式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实际获得的监理报酬总额,最终以财政部门评审为准。(对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合同)二、支付方式为:由发包人向财政局提出申请,财政部门以转帐形式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实际获得的监理报酬总额,最终以施工结算价为基数计算为准。(对1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于本项目为财政投资,每次支付时间及支付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第四十一十条双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十一四十五条奖励方法:不适用第四十九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1、监理人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理,并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责任。2、监理人协助委托人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变更工程预算及结算的审核(注:各项变更工程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委托人批准的设计变更预算价);审核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委托人出具意见,审核意见书中必须有投标承诺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员执业签章,监理单位公章;设计变更必须经委托人审批并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加盖“同意用于施工”专用章确认后,监理人方可向承包人发出设计变更指令。3、监理人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附件规定的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施工各阶段配置的监理人员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0%(注:配备监理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中列示的似派驻本项目工作组成员)。43 4、监理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制度,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挂虚名,每周检查工地不得少于三天(以总监理工程师填写的监理日志记录为准);其他监理人员保证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4天,否则委托人将按照每人每天(次)500元对监理人扣罚违约金。另外,监理人员的出勤要遵循监理方案及投标的承诺;如有突发事件要暂时离开监理现场应及时向委托人现场代表或委托人工程部负责人请假,经上述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缺勤,委托人有权按每人每天(次)500元对监理人扣罚违约金。离开时应向其他监理员交待清楚项目的状况及需要跟进的事情;监理员连续3次被发现不在现场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员,监理方不得有异议;5、除委托人批准更换外,派驻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保证驻场时间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驻场时间,否则发包人将按照总监理工程师2000元/天、总监代表1500元/天对监理人扣收违约金。6、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必须派出一名与投标承诺一致的工程造价人员驻工地现场,不得缺勤。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以每天10OO元的罚款(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批准除外)。7、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文件中列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若计划更换人员,须提前三日书面向委托人申请,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再更换。若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人将视为监理人员缺勤并对监理人按每人每天1000元的标准扣收违约金。8、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名录及协作单位名录的提供: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报告后三天内提供。9、工程验收不合格或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理人除按照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外,还须向委托人全额退回已收取的监理酬金;工地因严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受到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每处罚一次,委托人将扣收监理人10%的监理酬金。10、监理人除按审批的监理方案及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外,还要按委托人的工作流程进行督促和配合委托人现场代表的管理工作;11、施工期间,监理人要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监理日记;项目结束,监理人要提交项目总结;竣工验收时,同监理日记一并提交存档。43 12、监理人在竣工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监理竣工资料2套。竣工验收资料须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监理人所提供监理竣工资料必须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13、监理人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在单位工程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档案资料需提交给委托人,档案资料组卷必须符合规范以及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如发现档案资料不符规范以及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存在弄虚作假、与现场部分等重大问题的,将对监理单位对行罚款,一次罚款叁万元整,累计最高可罚款拾万元整。(本页以下是空白)43 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场计划表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市政项目总监现场安全负责人基础阶段监理人员(共人)姓名岗位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上岗证号主体阶段监理人员(共人)姓名岗位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上岗证号高峰阶段监理人员(共人)姓名岗位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上岗证号收尾阶段监理人员(共人)姓名岗位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上岗证号注:按粤建管字[2002]97号文规定人数及发包人要求配备监理人员。驻地办的文秘、驾驶、后勤等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需要自行配备,其费用列入综合费用报价表中。附件243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合格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具体监理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43 (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件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届满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本页以下空白)43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总监:(签名)地址:广州番禺区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乙方监督单位:43 附件3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施工监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3 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43 第4篇项目说明书1工程概况2监理内容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监理工期是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保修期。81 第5篇投标文件格式本篇格式包括:1、投标报价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封面5、投标保证金申办格式6、拟投入人员及设备表格7、投标人概况8、从2010年起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表81 1投标报价书(格式)投标报价书(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致:1.我方已仔细研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我方同意按以下表所列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序号工程名称投标报价(万元)(小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大写:小写: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和其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的投标担保。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日期起正式开始监理工作,配备强有力的监理力量,按规定期限完成任务。7.我们同意当本投标书中出现任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时,均以招标文件为准。8.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1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宣告:(单位)(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姓名)(性别)(职务)81 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贵方协商以及执行一切与此相关的事项。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此处粘贴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授权委托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4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宋体三号加粗)正本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单倍行距、宋体二号加粗)投标文件(宋体小初加粗)合同编号:(宋体三号加粗)81 第1卷技术标(宋体一号加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宋体三号加粗)地址:(宋体三号加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宋体三号加粗)联系人:(宋体三号加粗)联系电话:(宋体三号加粗)日期:年月日(宋体三号加粗)(宋体三号加粗)副本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单倍行距、宋体二号加粗)投标文件(宋体小初加粗)合同编号:(宋体三号加粗)第1卷技术标(宋体一号加粗)81 注:副本封面不允许有投标人名称、地址、投标人公章等透露投标人信息文字、标记等,所有字符须符合以上要求且颜色为黑色。(宋体三号加粗)正本/副本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单倍行距、宋体二号加粗)投标文件(宋体小初加粗)合同编号:(宋体三号加粗)第2卷商务标(宋体一号加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宋体三号加粗)地址:(宋体三号加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宋体三号加粗)联系人:(宋体三号加粗)联系电话:(宋体三号加粗)日期:年月日(宋体三号加粗)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办理表、授权委托书及存款证明(格式)中国民生银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年月日以下由申请人填写:一、申请人概况申请人名称:81 营业执照:银行预留印鉴盖章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单位地址:在中国民生银行账户开立时间:年月日账户性质:□基本账户□一般账户□其他币种:二、申请单位存款证明业务内容备注:本单位因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投标事宜,需向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存款证明,本单位保证在存款证明开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取上述存款,申请将此笔(金额)存款实施冻结,冻结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提前解冻支取需凭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公章)单位存款证明范围(账户、币种):是否使用我行格式文本:□是□否要求出具单位存款证明的时点:附说明说明中国民生银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人民币基本户、一般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一、开立单位人民币基本户、一般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1、国税登记证整本+复印件2、地税登记证整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81 1、法人代表身份证正本+复印件2、委托书一份(基本账户)3、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一式二份4、原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基本账户)5、中国民生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四份6、招标文件7、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来开户,则需授权书一份一、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2、代理人身份证3、招标文件4、个人支票账户另需加盖本人私章若投标人选择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形式,则个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无论投标人开立个人或单位结算账户形式,递交申请书同时还需递交按如下格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若有任何疑问和其他需求,可随时致电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联系人:谭雁翔联系电话:8480267584802001银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东路73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为个人时必须填写)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受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鉴于委托人同意为(填单位名称)参加(合同编号)投标向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提供投标资金,现委托人特授权受委托人:81 1、可以在投标资金解冻前将委托人帐户(户名:账号:,开户行:)情况提供给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2、凭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有权将委托人(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的投标资金金额_________划入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指定账户。委托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日期:年月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致:(招标人)兹证明:(以下称“客户”)截止到年月日在我行办理存款的情况如下:序号账号币种及金额备注81 本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称“有效期”)。我行声明:1、本存款证明仅证明该客户在本证明有效期内在我行所拥有的存款情况。本存款证明在有效期期满后自动作废。该客户已向我行出具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在本存款证明的有效期内,该客户对以上存款不提前支取。本存款证明不得用于抵、质押。如果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提前解冻存款的通知,则本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于我行收到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提前解冻存款的通知之日自动届满,客户即可自行支配以上存款。2、加盖我行印章的本存款证明正本为有效版本,复印无效。任何对本存款证明中书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涂改等均使本存款证明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均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该客户的上述存款采取包括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届时,该客户在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中的承诺将无法对抗国家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4、本存款证明仅用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监管的投标项目。银行有权人签字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业务公章)日期:年月日6.拟投入人员及设备表格格式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格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技术81 时间职称从事总监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岗位证书证号施工、设计、监理主要经历时间工程名称任职工作单位…………目前正在担任总监的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开工日期计划工期…………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如实填写本表,如有虚假,后果自负。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后。③附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的任职证明复印件。任职证明工程名称81 建设单位名称合同价(万元)建设单位地址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手机)施工单位结算价(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号单位或竣工验收结论质监机构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或质监机构确认以上情况属实。(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81 说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必须是熟悉本工程施工情况的代表,且所留座机及手机必须是在用号码,以备招标人核查其真实性。若因号码或人员姓名不正确导致招标人无法核查其真实性,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履历表(格式)姓名年龄从事监理工作时间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担任职务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经历年~年参加过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备注………注:本表后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复印件,监理员附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格式)序号姓名职称性别年龄专业是否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担任的职务81 拟投入设备清单(格式)设备名称型号已有拟购买或租赁设备状况备注……81 7.投标人概况格式投标人概况(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资料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或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固定资产(万元)监理工程师(人)流动资金(万元)监理员(人)开户银行名称其他技术人员(人)帐号非技术人员(人)最近五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81 81 8.从2010年起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表从2010年起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表项目1项目2项目3……工程名称工程等级工程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合同价开完工日期项目总监工程概况监理效果或获奖情况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河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2、需提交“从2010年起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以及提交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完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时间以完工证明文件载明为准,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河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包括在建或完工的工程完成或正在监理的工程。2、需提交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以合同载明为准。81 第6篇评标办法为了规范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各项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1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水利部颁发的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4)国家计委第29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5)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7)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书面资料。2评标和定标原则2.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本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提出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2.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合同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则商务标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仍出现商务标得分相同情况,则由评委投票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得票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81 2.3技术标及商务标(不含投标报价得分)的最终得分取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及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取技术标、商务标(不含投标报价得分)及投标报价最终得分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4评标程序评标分卷进行,由监督人员对第1卷副本编号后评第1卷技术标副本,再评第2卷商务标。每卷评标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然后,对初步审查合格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分项评分。完成二卷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将评分结果交监督人员后,在其监督下开启第1卷正本,确认第1卷副本的投标人名称。完成2卷文件评分后将评分结果汇总。若出现有投标文件第1卷副本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情况,则先对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第1卷副本进行详细评分并将评审结果交监督人员后,在其监督下开启第1卷正本,确认第1卷副本对应的投标人名称,然后对第1卷初步评审合格的第2卷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分。完成2卷评分后将评分结果汇总。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综合评分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5评分方法5.1初步评审5.1.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2)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3)投标文件第1卷副本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4)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总报价且未明确以哪个报价为准;(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和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81 5.1.2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和保留。5.1.3对同一投标文件的同一单项,5个评委中有3人(含3人)以上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才认为该单项初步评审合格,只有所有单项均被评定为初步评审合格的,才最终评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对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不进行详细评分。5.2详细评审5.2.1技术标部分(满分30分)技术标内容评分见技术标评分表所示。技术标评分表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工程剖析5能抓住工程重点及难点,项目划分清晰,得5分。能抓住工程重点及难点,项目划分基本清晰,得3分。不能抓住工程重点及难点,项目划分混乱得0分。投资控制4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较明确得0.5分,不明确得0分。有完善的投资控制措施得2分,较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投资控制流程清晰得1分,较清晰得0.5分,不清晰得0分。进度控制6有明确的进度控制目标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较明确得0.5分,不明确得0分。有完善的进度控制措施得3分,较完善得2分,不完善得0分。有完善的进度控制监测方法得2分,较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质量控制6质量控制目标明确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基本明确得0.5分,不明确或无得0分。有完善的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投入施工物料控制措施得1分,控制措施较合理得0.5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或无得0分。有完善的对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控制措施得2分,控制措施较合理得1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或无得0分。有完善的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得2分,较完善得1分,不完善或无得0分81 合同管理3有完善的合同管理措施得3分,较完善得2分,不完善得0分。信息管理3有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得2分,较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有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得1分,较完善得0.5分,不完善得0分。安全环保监督措施3有完善的安全环保监督措施得3分,较完善得2分,不完善得0分。合计305.2.2商务标部分(满分70分)商务标内容评分见商务标评分表及投标报价得分所示。商务标评分表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6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得3分;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加3分,缺一项不加分。投标人业绩4自20112010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每宗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需提交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完工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验收时间完工证明文件载明为准,投资以合同载明为准,不提供以上资料不计分)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9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注册专业中具有(水工建筑、工程测量、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中的4个专业得6分,具有3个专业得2分,具有2个专业以下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时具有水利造价注册工程师资格加3分。2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1分81 副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5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注册专业中每具有(水工建筑、工程测量、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水工建筑、工程测量、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业中的3个(含)以上专业得3分,具有2个专业以下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加2分。主要监理人员配置3满足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的基本人数要求:2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得3分,否则不得分。财务审计报告22投标人提供自2010年度来(近五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评分,每年都盈利的,可得22分,有一年亏损者不得分。ISO质量体系34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4分,通过其中两项的得1.52分,通过其中1项的得1分,未通过上述任何一项的不得分。企业荣誉10曾监理的水利项目20112010年以来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工程表彰证书的:国家级奖项每宗得4分;省级奖项每宗得2分。满分10分。没有国家级奖项的,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所称省级(或以上)单位表彰系指:由省级(或以上)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或以上)建设或水利监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企业信用等级10投标人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信用状况评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AAA级得10分,AA级得5分,A级得2分,BBB级得1分,没有不得分。守合同重信用证书10企业连续十二年及以上(不含十年)获得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10分,在连续八年六五年(含)至十二年得4分,在连续一年至八年五年以下得2分,没有得0分。本项最多得10分。投标报价5合计70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附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否则得0分。81 (2)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附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否则得0分。(3)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以从业资格证或注册证为准。(4)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河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5)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办法(满分5分)各投标单位的总报价及分项工程报价未高于对应的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有效。评标阶段,仅对其投标总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个数大于或等于5个时,去掉最高及最低有效总报价后算术平均得合理标价M值;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个数小于5个时,直接取有效总报价算术平均得合理标价M值,M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投标总报价与合理标价M值比较,投标总报价等于合理标价M值,得5分;投标总报价比合理标价M值每高或每低1%均扣0.2分,最少得0分。6定标计算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其中技术商务报价分权重为80%,诚信评价分权重为20%。投标人诚信评价分以评标委员会查询到的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商务报价分×80%+诚信评价分×20%。81 附件:开、评标表格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开标情况表(格式)投标最高限价: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须出示的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确认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到场及是否出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姓名职称总监岗位证号招标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单位(代表):见证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2015年月日评表1-1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初步评审表(格式)81 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副本未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无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注:合格的用“○”与不合格的用“×”表示,“×”在相应栏内说明详细原因。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评表1-2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初步评审汇总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副本未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无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最终评审结果81 技术标文件编号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评表1-3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评分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工程剖析(满分5分)投资控制(满分4分)进度控制(满分6分)质量控制(满分6分)合同管理(满分3分)信息管理(满分3分)安全环保监督措施(满分3分)合计81 评委签名:2010年月日评表1-4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格式)评委评分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技术标最终得分81 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评表2-1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初步评审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未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总报价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注:合格的用“○”与不合格的用“×”表示,“×”在相应栏内说明详细原因。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81 评表2-2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初步评审汇总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未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总报价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最终结论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评表2-3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详细评审评分表81 (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资质(满分6分)投标人业绩(满分4分)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分)副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满分76分)主要监理人员配置(满分3分)财务审计报告(满分2分)ISO质量体系(满分34分)企业荣誉(满分10分)企业信用等级(满分10分)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满分10分)合计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81 评表2-4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格式)评委评分投标人名称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商务标(不含投标报价得分)最终得分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评表2-5诚信评价分表诚信评价分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诚信评价分1281 345678注:投标人诚信评价分以评标委员会查询到的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评表3-1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格式)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最高总限价投标总报价Ai(元)合理标价M(元)报价最终得分81 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81 表4-1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号对应表(格式)对应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招标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2015年月日81 表5-1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综合得分计算表(格式)评委评分投标人名称技术标最终得分商务标(不含投标报价得分)最终得分报价最终得分投标文件最终得分备注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5年月日81 表5-2投标人总得分及排序表投标人总得分及排序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技术商务报价分技术商务报价分权重诚信评价分诚信评价分权重总得分排序180%20%2345678注1.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商务报价分×80%+诚信评价分×20%2.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果总分和评标价均相同的,则按诚信评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81 第7篇有关图纸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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