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普法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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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普法讲座内容提要一、民间借贷的问题二、房产租赁的问题三、婚姻法问题四、老人权益以及继承问题五、赌博、酒驾问题六、新法学习: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2、民间借贷类似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的、自由的协商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的数额、利息、还款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什么是民间借贷?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民间借贷三种主体之间的组合: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我国的法律对这三种组

2、合所持的态度是不同的,接下来着重对第一种组合来给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涉及的法律规定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个人之间的借贷何时生效个人之间的借贷,我国《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从该条可知,个人之间的借款生效的条件是借款人收到贷款人的款项时生效。(并不是借条约定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提示:额度大的借款,需要证明已经提供了借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法院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个人借贷是否合法,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借贷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借款的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

3、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利息规定2015年有新规),超过部分无效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同时,个人之间的借贷形式灵活多样,即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即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可以说,个人之间的借贷是非常自由的。提示:个人之间的借款,尽量采取书面的形式,有借据,有转账凭证,数额较大的,有借款合同。以有利于保护自身的权益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民间借贷禁止复利,“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

4、年利率36%。年利率在36%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36%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超过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前的旧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一般是保持在月利率2分以内),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有权请求返还(比旧规定利率略高,约为月利率3分)。注意:这36%的利率是划分3个区域的。复利就是“利滚利”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借贷的三个小问题36%的3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

5、一个是自然债务区。”36%↑24%—36%24%↓无效区自然债务区司法保护区无效的含义是指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是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回来的,这也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司法保护范围新的司法解释于2015年9月1日实施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借贷的三个小问题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一概“无息”,如果借款人迟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的,还是需要承担延迟支付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第一

6、讲民间借贷知识借贷的三个小问题借款时让借款人打“借条”、“欠条”、“收条”,三者之间的法律效力各不相同: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表示的是一种双方结算行为,可以证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利息利率区别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利息的含义利息是借贷关系中借入方支付给贷出方的报酬。也可以看作是货币持有人一段时期内放弃货币流动性的报酬或放弃获取投资收益的补偿。利率的含义利息率,通常简称为利率,是指贷期满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即利率=利息

7、/本金*100%.常见错误很多借条上写:“月息2分”,这种写法是错误的,应该写“月利率为本金的2%”。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讲民间借贷知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8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催收。对于约定了确定的还款时间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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