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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5
《2017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TAJQ2018-0060-00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大地村村民委员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公章)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03联系电话:0538-8221588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使用说明一、《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以空格或者括号标示的为使用者填写
2、或者选择的内容,使用者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一章“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确定的编号。三、使用者按照《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一章的格式发布谈判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谈判公告编入谈判文件,作为谈判邀请。四、《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五、《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第四章所附合同范本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
3、本》(GF-2013-0201)。六、《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分别提供了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和综合单价方式两种报价方式,供使用者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七、《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为2017年版,使用者应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对《泰安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工程类)》进行充实细化,如有修改或建议,可向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时,使用者应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03联系电话:0538-822
4、1588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2.1总则62.2谈判文件13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16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8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92.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02.7纪律和监督282.8质疑与投诉29第三章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13.1初步评审313.2澄清313.3谈判323.4确定成交供应商32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44.1签订合同344.2追加合同金额344.3合同主要条款34第五
5、章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675.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675.2其他补充说明675.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图纸73第七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768.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788.2首轮报价一览表808.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03联系电话:0538-8221588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8.4施工组织设计818.5项目管理机构868.6资格审查资料9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03联系
6、电话:0538-8221588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大地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大地村联系方式:1395485988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金山路原日报社C办公楼2006联系方式:0538-8221588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AJQ2018-0060-0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工程服务名称数量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017年度
7、“强村固基”工程黄前镇大地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8、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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