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业秘密冲突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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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业秘密冲突问题研究〔摘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得我们在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各国商业秘密法的冲突。本文通过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商业秘密冲突的表现及原因的分析,试图寻找一条保护商业秘密的便捷道路。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业秘密冲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得跨国企业合作过程中,一旦出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涉及多国利益,且会牵涉到不同国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如何在经济贸易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我们当前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要求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必须要考虑不同国家商业秘密法的冲突与衔接,不仅要承担一定的

2、国际责任,还要根据本国国情,合理维护本国利益,既不能一概遵循他国的做法,也不能僵化地依照国际条约的规定而损害国家利益。  一、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业秘密冲突表现  1.法域之间的冲突  从东盟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现状来看,其各国大都以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之中(即与TRIPS协议模式相同)。反观同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中国,在立法上仍将商业秘密作为市场竞争利益的一种,规定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中,适用于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认识的差异性,显然与世界主流立法趋势(为权利人提供更充分的保护)相背离,不利于实现商业秘密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价值。  

3、2.法系之间冲突  法系是根据法的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从历史上来看,我国的法律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而属于社会主义法系,在广义上则属于大陆法系。而在东盟国家中,菲律宾等国属于大陆法系;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属于英美法系;越南又是社会主义法系的一份子。因此在一个自由贸易区之中,中国与东盟各国既有属于同一法系的国家,又有属于不同法系的国家。两大法系以及同一法系不同性质的法律之间的差别增加了相互间对商业秘密制度的了解和适用的困难。  3.国际条约适用上的冲突  在构成商业秘密制度的法律渊源中,除了各地的国内立法外,国际条约、协定也是其重要部分。中国—东盟

4、自由贸易区作为一个新兴的区域性组织,其内部各成员国在自贸区成立之前就已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着发展的关系,签署了这样那样的协议。以中国为例,中国陆续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重要的国际公约,还与美国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显然,中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并不完全适用于东盟其他国家。而东盟国家内部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范围也不尽相同,且各个公约之间的规定存在着差异的时候,就会表现出各法域的本地法和其他法域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的不同,也加大了相互之间商业秘密法律的冲突。  二、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业秘密冲突原因分析  1.存在于不同的法域 

5、 法域是指具有或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范围。按照国际私法理论,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域是法律冲突产生的前提,中国与东盟各国虽然大都为邻国关系,位于东亚、东南亚板块之上,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却属于不同的法域,如新加坡属于英美法系的东盟国家,而泰国则属于大陆法系,他们各自反映了本国社会的“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习惯,”并与其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2.法律制度存在差异  由于中国与东盟各国属于不同的法域,故而各国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商业秘密制度也秉承了各自的法律传统,导致不同法域的商业秘密法律规定存在着诸多差异。如在商业秘密

6、的定义方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泰国《商业秘密法》则规定:商业秘密为尚未被公知的商业信息或不为相关领域的人容易得知的商业信息。其商业价值来自该信息的秘密性和该商业秘密的控制着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维护其秘密。  3.贸易交流引起冲突  产品和服务的交流,引起了中国与东盟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的冲突。随着《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实施,越来越多来自于东盟的产品逐步实行“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我国也有不少企业进驻东盟国家,进行贸易投资与合作。中国与东盟在民商事方

7、面交往更加频繁、深入和复杂。中国与东盟国家都相互尊重对方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在权利自主的基础上相互承认和保护对方商业秘密的域外效力。因此,在《框架协议》下开展业务的公司企业中,就有可能对同一商业秘密给予不同标准的认定、保护。而在进行技术转让过程中,一旦出现侵权或违约的情况,就需要不同的权利人依据本国法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纠纷,从而引起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  三、冲突解决措施  各国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产生的冲突,会给企业合作带来损害。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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